易彬:诗艺、时代与自我形象的演进(22)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王毅较早即注意到该选本中《诗八首》结构调整的现象,并给出了精彩的分析:尽管“无论哪一章排在前面都能与上下各章衔接而并不影响组诗的阅读”,但是“将宗教神学原因排列前面。这种调整可以说明穆旦的基督教色彩。”[34]循此逻辑,《祈神二章》所出现结构性调整也可说是显示了穆旦对于宗教的思考。不过,实际调整的情形有异:该诗直接取自长诗《隐现》,为其“历程”篇的“合唱队”两章——《祈神二章》初题为《合唱二章》显然即是来自于此。两首诗几乎是同一时期发表,《祈神二章》初刊于1945年1月1日的《文聚》第2卷第2期,《隐现》初刊于1945年1月的《华声》第1卷第5-6期。也即,穆旦在长诗《隐现》发表的同时又从中抽出两章来单独发表。
既是重复,《祈神二章》的权属问题就值得注意。穆旦诗集通行本分别录入两诗,但考察穆旦本人所编订的诗集,《穆旦诗集》收录了《祈神二章》,未录《隐现》;《穆旦自选诗集》收录了《隐现》,未录《祈神二章》。以此来看,穆旦对于《祈神二章》的权属是有所考虑的,应该是倾向于不再收录。不过从另外的角度来看,《祈神二章》仍有单独保留的必要:一方面是它确曾单独成诗,另一方面,穆旦日后对《隐现》进行了大幅修改,“合唱”部分的内容虽然基本没变,但两章的顺序却发生了颠倒,这一结构性的调整反倒让《祈神二章》重新获得了某种独立性。
五、异文分析(四):重写的诗篇
穆旦的少数诗歌如《从空虚到充实》《神魔之争》《隐现》等,从初版到再版的修改幅度非常之大,可称作重写的诗篇。就一般的写作情形推断,重写既显示了作者对于原作的看重,也意味着新的经验的加入。如下将着重讨论《神魔之争》,并兼述《隐现》等诗中的相关问题。
《神魔之争》的重写,最为突出的变化是诗剧体的隐没,这外化了穆旦写作中的文体问题。《神魔之争》作于1941年6月,初刊于本年8月的重庆版《大公报·战线》,后收入《穆旦诗集》和《穆旦自选诗集》《穆旦诗文集》——对校初版本,后两个版本之中也存在若干异文。从新诗的诗体谱系来看,《神魔之争》多被归为诗剧体。穆旦被认为是写有四部诗剧体作品,后三部为《隐现》《森林之歌——祭野人山上的白骨》以及晚年的《神的变形》。学界对此类诗歌的命名存在分歧,另有“拟诗剧”[35]、“叙事诗”[36]、“史诗”[37]等不同称谓——称谓不同,表明研究视域与问题意识不尽相同。但称《神魔之争》为“诗剧体”是恰切的,初刊本《神魔之争》明确标明为“诗剧体”,穆旦本人也实有创作“诗剧体”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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