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将孩子遗忘在车里内,孩子死亡,该不该追究家长过失致死罪?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2019年4月8日湖南益阳一男子送4岁女儿上幼儿园将其遗忘在车内致死。

这位父亲最开始,一直坚称把女儿送到了校门口。警方调取幼儿园的监控,根本没有发现这个父亲的车,说明这个父亲根本没有送孩子到幼儿园。至于后来这个父亲说,途中接了电话,就下车离开了,那么他停车到车位上,下车,锁车这一系列动作都不知道女儿在车上吗?

这位父亲,是有意还是无意把女儿锁在车内? 我们作为一个正常的当父母可以想想,当年我们都是把孩子送到门口,对孩子说,宝贝乖,好好听话,目送孩子进了学校,父母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大家说说,要不要追究这个父亲的刑事责任?是过失还是故意,应该彻查清楚!他作为父亲,明明知道气温高,把女儿锁在车内,会发生危害生命的后果,最终导致他的女儿死亡,至少构成刑法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无论怎么样,这个所谓的父亲犯了罪,就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刑法定罪原则的基本要求。我们都坚信,法律是公正的,我们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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