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容易被忽略的常识:没人喜欢看一张臭脸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
——胡适《我的母亲》

胡适
公众号大号拾遗君曾写道:
陈丹青说胡适:“完全是学者相,完全是君子相。”
唐德刚说胡适:“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罗尔纲说胡适:“我还不曾见过如此一个厚德君子之风。”
钱钟书说胡适:“统言之,胡适之品格绝高于蔡元培等。”
如果世间有君子,名字一定叫胡适。
这位中国著名学者、诗人、思想家,
这位因积极倡导“白话文”、领导新文化运动
而闻名于世的文坛大咖又是怎么说自己的呢?
“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
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
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那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他从母亲那里明白了一点:
“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
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
并谨记于心,一生都以宽厚和气待人处事,所以留下许多佳话。
这世上,没有谁会喜欢看一张臭脸。
而这条常识,却常常被人忽略。
1
去年热门节目《奇葩说》,有一期曾不断被人拿出来津津乐道。
节目组请来了受关注度极高的“黑马”,许吉如。
曾在《我是演说家》表现相当出色,
她顶着清华、哈佛名校的光环,
长得比很多女明星还要漂亮,明明可以靠颜值,
可是人家还是非要靠才华!
甚至成为导师组和其他选手一致看好的不二人选。

许吉如
但是许吉如一出场就败了,
后面接连败得很惨,最后遭到淘汰。
很多人分析她失败的原因,各种各样,
拿出李诞与另一位哈佛才女詹青云进行比较,
普遍认为她不是败在了能力与才华上,
而是败在了“观众缘”上。
她的求胜心切、咄咄逼人的架势非常不讨喜,
导致现场观众给了很低的评分。
换就话说,
就是观众都不喜欢她辩论时情绪激动、面部扭曲的脸!
你看,观众就是给出了很实际的评判。
美貌才华出众又如何呢?
如果不注意控制和收敛自己的情绪,
一副臭脸甩出去,没谁会愿意接的,
没人喜欢还是会失去大好的机会。
还好,她还年轻。
2
知乎网友卢寒冰讲过一段经历。
一次,她去一位同事家做客。
在公司,卢寒冰是部门一把手。
而这位同事,是部门二把手。
这位同事家雇了一个保姆,
保姆已年迈,行动不便。
“同事陪我聊天时笑意盈盈,
并不时指挥老保姆干这干那,
老保姆忙前忙后,一脸惶恐。”
临别时,一个意外事故的发生,
让卢寒冰见到了同事的另一张面孔。
“她端坐餐台前大声斥责老保姆,
原因只是玻璃餐台被水果弄湿后,
老保姆没有按她说的用牙膏去擦。
她眼睛里放出恶狠狠的光,
然后恶狠狠地说出一句话:
用牙膏擦三遍!擦到能照出你的影子为止!”
老保姆战战兢兢从卫生间拿出牙膏,
却不小心碰翻了水盆,脚下一滑,
扑通摔倒,半天没爬起来。
“我这位同事,却连眼皮都没动一下。
一转脸,又立即笑意盈盈对我。
我不仅打了个寒战——天哪,她竟会变脸!”
从此,卢寒冰就疏远了她。
有时候,你以为只是甩了个脸色,
却不知被人看透了内心。
3
哲学家尼采说过:
与恶龙纠缠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
尤其是两个吵架的人,
谁看谁都会是一张凶恶的嘴脸,
心里越生气就越来劲,
什么狠绝的话都敢跑出口。
殊不知自己占了上风又如何呢?
吵赢了又如何呢?
在别人看来跟狗咬狗又有什么区别。
没人会喜欢疯狗,只会避而远之。
这让我想起关于苏东坡的一个笑传。
苏东坡是才子,佛印是高僧。
年轻气盛的苏东坡经常找佛印各种切磋,
总想和他一比高下。

东坡与佛印
有一次苏东坡和佛印一起打坐,
下坐后两个人聊得兴起。
苏东坡想证明自己修禅大有造诣,
就故意问佛印:
“你看我打坐的时候象什么?”
佛印看了苏东坡一眼说:
“我看你象一尊佛。”
苏东坡看佛印穿着黄色的袈裟,就忍不住说:
“我看你打坐的时候象一坨狗屎!”
佛印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苏东坡很高兴,回家跟苏小妹说:
“老跟佛印论禅,从没有赢过,这次大胜而归。”
结果当苏东坡把经过给苏小妹讲过以后,
苏小妹说:“哥哥呀,你这次输得更惨了!”
“为什么呢?”
“佛印看你象一尊佛,是因为他心中只有佛,
所以他看什么都是佛;而哥哥你呢?”
所以,当我们把情绪垃圾倾倒在别人身上时,
别忘了自身已装满了垃圾。
所以吵架的人,没有真正的赢家。
正如老话说得好:常论是非者,定是是非人。
是一样的道理。
不明所以而发脾气,那叫神经;
为点小事而发脾气,那叫愚蠢;
在该发脾气的时候不发脾气,那叫修养。
真正有修养的人,不会无端地发脾气,
更不会把一张臭脸挂于人前。
没有人会喜欢一张臭脸。
一个简单的常识,却最容易被忘记。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