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死了,有人却等着看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又一个噩耗传来。
韩国女星具荷拉被发现在家中自杀身亡。
就在上个月崔雪莉自杀后,作为好友的她还曾在直播中表示,自己要“带着雪莉的那份,好好生活下去”。
然而悲剧还是重演。
愈演愈烈——
如果说雪莉之死,多少有抑郁症的肇因;而逼死具荷拉的那双手,则更血腥、更罪恶。
去年9月13日,具荷拉因为遭受严重暴力侵害而入院。
满身淤痕,检查后发现子宫有出血情况。

愤怒?
具荷拉不敢。
殴打她的前男友,事发后立即报了警,说遭到具荷拉家暴……
康复出院后的具荷拉几次和前男友和解,希望不要“被家暴”的他,追究自己的刑事责任……
据韩媒报道,事发当日的监控录像还显示,具荷拉在电梯口向前男友跪下,苦苦哀求……

想想一下:
你没有做错任何事。
却被打,还不能追究,还要寻求打人者的宽恕。
为什么?
就因为具荷拉前男友以两人的亲密视频为威胁。
才让她生前百般委曲求全:
“求你不要把视频外泄。”



具荷拉想好好活下去,然而她还是死了。
悲剧或许不止于此——
罪魁祸首的前男友,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吗?
不会。
而凶手,仅仅只有这一个人吗?
不是。
当面对具荷拉的死,网友纷纷在问:韩国演艺圈究竟怎么了?
却容易忘记了,这样的事情离我们从来都不远——绝非只是韩国,也不限于演艺圈。
就在上周,一位福州女大学生因裸照威胁至自杀。
前男友声称,“马上把你裸照放到你学校论坛里”,“我就去调查你爸妈,给叔叔阿姨一个惊喜”——
“你完蛋了。”


在惶惶不可终日中,她吞了整整200颗药丸。
医院确认,脑死亡。

案件中有一个令人遗憾的细节。
女孩被威胁后,想要报警,而母亲制止了她。


来源:搜狐新闻。
于是,也就出现一个微博投票,“如果你被裸照威胁,你会报警吗?”
会?
不会?

在评论区中,有不少人沾沾自喜地提供了“更正确”的第三种答案——
这个问题,不成立。我不拍裸照,不知道选啥问题是根本不会让他拍这个假设不成立,我不会被拍裸照我为什么要让他有我的裸照……






“我才不会拍裸照”就是正解吗?
抱歉。
裸照,并不是一个你可以高高挂起的词。
事不关己,只不过因为还没体会到它的无孔不入。
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新闻。
今年8月份武汉的美容院,一位女顾客在做SPA。
她按要求上半身裸露接受推油,直到发现梳妆台上放着的一部的苹果手机里,微信视频直播已经持续了整整半个小时。

“针孔”,可能暗藏在任何一个角落。
厕所、宾馆、民宿、更衣室……



“针孔”,可以和任何日常物品变身合体。
闹钟、音响、插座、wifi、打火机、连沐浴液的瓶子……
如果你认为自己已经达到特工水平,能熟练掌握各种“反侦察”技能排除隐患。
那也总有你防不胜防的。
在家里洗澡。
窗外突然伸出一根自拍杆。



更可怕的,偷拍者甚至是你自己的家人。
去年起,YouTube上开始流传一种视频——
“妈妈偷拍”。

不是什么角色扮演,是如假包换的妈妈。
一群小学生偷拍自己的母亲,换衣服、洗澡、睡觉。

他们可以在毫无戒备的情况下,拿在手中或隐匿在桌下、床底的摄像头,轻而易举地曝光妈妈的隐私。
为了换取流量利益。
这些视频点击率奇高,很多甚至达到几十万。
这些屏幕后的陌生人发出的关注和鼓吹,驱使他们继续进行这场“恶作剧”。
有小学生在偷拍视频下说:
“只要订阅我的油管,那就展示妈妈的臀部。”

全方位、无死角、全年龄段。
承认吧,我们进入了一个“大偷拍时代”。
没有人是绝对的幸存者。
不得不提到一部为我们敲响警钟的电影。
来自韩国,《女警》。
评分并不高,但它所揭露的问题,远远超过了分数的重要性。
开场——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俊男美女, 一眼万年。

是不是还挺high,挺浪漫?
但一不留神,不明气体就在你眼前喷射。

不省人事一觉醒来,发现论坛里热度最高的帖子是——
超过三万赞 7月20日下午1点视频大公开

《女警》完整地展现了,将女性的肉体当成猎物围捕的各方势力。
冲在最前线的是。
偷拍者。
电影揭露的方式颇为戏谑。
李圣经饰演的女警在追查偷拍案主使的下落,河正宇扮演的宾馆前台负责接待她。
说到“最近有那种圆珠笔一样超小型的设备,没那么容易找”,刚走进门的客人口袋里应声掉出几支圆珠笔。

又说到“安装在眼镜上的摄像头”,对方的口袋里又掉出几幅眼镜。

接下来,小型相机。

纽扣大的摄像头。

甚至最原始“复古”的镜子。

噗通噗通全部掉出来。
但,喜剧感的底色,更凸显让人不寒而栗的恶毒。
在喜剧里,装备会轻松地暴露出来。
而偷拍视频接通的另一头是。
观看者。
他们与偷拍者,里应外合,共同觊觎着带血的视频。
你看,当受害者求助时——
姐 怎么办点赞超过了3万离上传时间也所剩无几姐 我好怕请帮帮我 求求你了





“3万”只是虚拟的点赞数据吗?
他们是谁?
同样。
就在具荷拉刚刚去世不久,有就网友给其男友崔忠范留言,鼓动他“现在可以放心发出视频了”。
而还有更多,对这场剿杀的——
默许者。
《女警》有一处对比。
声源,来自偷拍案受害人自杀的电视新闻。
而眼前的画面,是为了升职而狂欢的同事们。






她捏紧了口袋里的手铐,猛地砸向了电视。
电视坏了,播报停止了。
但讽刺的是——
在电视被破坏之前,也没人关注这起新闻。
他们背对着电视,对播报声置若罔闻。
没有人去关注这起算不上业绩的案件。
和那些死去的女孩的哭声。

究竟什么人,应该关注偷拍事件的受害者?
什么人有权力为这样的事件发声?
每次Sir写到类似的问题,文章里总会有人问——
Sir,你为什么要写这种文章?为了迎合女性读者吗?




这些反应,让Sir很惊讶。
到底是什么理由,可以因为身份的差异,就对社会共同的公义视而不见。
难道你年轻,就要抛弃老年人?你已经工作了,就能对校园暴力不管不顾?同样,你是男性,就没有义务为女性发声?
《女警》就是要打脸这种荒谬。
最开始只有两位女警,为了偷拍案件出生入死。
其他同事对案件怎么看?
-谁迷奸谁啊 那是她们自愿拍的不是吗-说了几次不是了 真是还有 自愿拍摄的就可以随意散布吗



这套“受害者有罪论”的组合拳,让不让你感到熟悉?
最微妙的是,男警官讲到最后提了一句:
你身为女性更加激动

言下之意是,这样的案件,只有你们女人会在乎。而我们会关注更宏大,更刺激,更有意义的“大案”。
然而,难道镜头之下被偷拍消费的,不是你,就不会是你的妻子、女儿,甚至母亲?
难道揭露一种犯罪、让潜在的受害者提高警惕,就是在两性之间讨好了一个群体,而贬损了另一个群体?
还是那句话——
在这个“大偷拍时代”,没有人是一座孤岛。
如今,我们面对偷拍,面对这种对于人身安全和隐私的侵犯,仍然感到无力。
首先,对犯罪的惩罚太弱。
《女警》里的男警官就说:
好好 那就当不是(她们自愿拍摄的)了抓到散布视频的家伙们了交了五百万罚款以后肯定就会和解你干嘛要扫兴 还有大案等着呢




因为这成不了“大案”,所以追求正义,就成为了“扫兴”。
今年,常州有个女生无意间发现自己出租房的插座里有隐藏的摄像头,这才得知房东已经偷拍了她超过半年。
处罚结果呢?
房东仅仅被拘留了5天。

这一判决是合法的。
因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如果存在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将会对其处于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侵犯隐私罪情节严重的话,将会依法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且可以处罚500元以下罚款。
但,Sir也想问,这合理吗?
其次,我们的社会还没有学会正确地对待偷拍案的受害者。
我们最熟悉的隐私照片被大规模泄露传播的受害者,就是阿娇。
如今,所有人都还记得,“艳照门”之后她在发布会上含泪说的那句——
“很傻很天真。”
后来她在《志云饭局》里,又再次表达自己的悔恨:
我觉得很抱歉不是道歉 是抱歉这真的是我犯下的错我不应该 不应该拍那些照片

但,11年过去了,Sir越来越不明白,她到底在忏悔什么?
为什么是受害者,而非凶手,要一遍一遍对着公众道歉?
为什么一场残忍的犯罪,会被消费成一桩艳光四射的“丑闻”?
同样的,为什么被男友威胁曝光隐私图像,具荷拉要在电梯口下跪,福州的女大学生会选择吞下200多颗药片?
——因为她们知道,事件曝光之后,她们会比凶手更早地,死于公众的眼睛和嘴巴。
《女警》中,被其他警察奚落后,女警忿忿地说:
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吗因为那些学生可怜吗还是同样身为女性而心痛女人说是自己的错 是因为自己疏忽才会发生这种事这种想法本身就让我火大 让我生气 才这样的不过是偶然被人算计了被偷拍 被下药那为什么是她们自己的错为什么要自己结束生命










如果她们要道歉,那么下药、迷奸、偷拍、泄漏、传播这些照片的人,又应该说什么呢?
如何正确地对待性犯罪,在五年前,大表姐詹妮弗·劳伦斯就交出了一张满分答卷。

当时,她的iCloud被入侵,大尺度的艳照被传得满世界都是。
媒体、粉丝、路人、合作伙伴甚至亲友,都可以看见她最隐私的状态。
她的第一反应,真实得很普通,就是痛苦和忧虑:
“这超出我能承受的,我想不到我竟被如此地隔绝于人性之外。”“我不知道这会对我的事业带来什么影响。”
她也想像其他受害人一样,写一封道歉信。
但,就是在这个时候,她意识到了事情的荒谬——
所有要付诸笔头的一切都让我流泪愤恨。我本要写封道歉信,但我不知道我有什么需要道歉的。我和男友交往了四年,我们关系非常好,有爱,和谐。我们是远距离恋爱,你或者选择让你男友看A片,或者选择让他看你。……这是我的身体,应该由我做主,但如今这一切不是我自愿的,我对此深恶痛绝。我不敢相信我们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事实仅仅是,我们都可能在性方面被利用和侵害。某些人借此大赚一笔。我无法忍受。
她也说出了许多受害者没说出来的话:
“这不是丑闻,而是性犯罪。法律需要改变,我们也都需要改变。”
性和身体,并不是一种奇观。
该由法律进行惩处的犯罪,不应该让渡给公众场域的道德审判和感官狂欢。
是时候停下对于受害人的指摘和羞辱。
停止告诉她们,“你被拍了,所以你要完了。”
相反,我们要转向窥伺的镜头,转向贩卖的渠道,转向一双双消费的手和眼睛。
告诉他们——
要完的人。
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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