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成万人嫌真千金时,故事已到尾声。团宠假千金收获众人喜爱
2024-06-17 来源:飞速影视

我穿成万人嫌真千金时,故事已到尾声。
团宠假千金收获众人喜爱,只余我被赶出街头,落魄流离,手里还抓着吃剩下的半个淋巴肉包子。
这么悲惨的剧本,让我没有一丝一毫的求生欲。
我抬头看了眼湛蓝的天空,表情安详放松,打算摆烂追随原主而去,正矜贵优雅挑选着车祸与跳楼哪个更体面时。
一群路过的劫匪将我拖上了车。
拔出尖刀直抵咽喉,狰狞一笑:
「别动,打劫,赶紧给你家里打电话,送五百万赎金来。
「要是敢嚷嚷,老子一刀送你归西!」
果然老天爷自有安排。
我含笑欣慰地点了点头,将包子一扔,扯开嗓子大喊:
「救命啊!」
1
声音尖锐刺破耳膜,令两个劫匪当场一愣。
其中一位迅速伸手捂住我的嘴,将所有声音堵回喉咙,凶残道:
「信不信老子现在就宰了你?」
我使劲摇了摇头,眨着一双充满期盼的双眼,努力憋出一句:
「不……信……你……宰……给……我……看……看……」
谁知劫匪完全没有证明给我看的意思。
而是从我口袋里掏出手机,对上我视死如归的脸解锁后,拇指一划,拨通了最近联系人温随年的电话。
漫长的焦急等待后,电话自动挂断的前一秒终于被接通。
劫匪还没有说话,温随年那憎恶的声音便在狭小的面包车里左冲右突:
「姜禾,你不要像块狗皮膏药似的阴魂不散行不行?我告诉你多少次了,我这辈子都不会认你这个妹妹!」
最后一句话吼得荡气回肠。
劫匪愣了愣,显然被对方的气势所震慑。
但出于职业素养,还是凶神恶煞地嚷了句:
「你妹妹现在在我们手里,拿不出五百万,我就撕票!」
温随年嗤笑一声。
「姜禾,这就是你想出来的新点子吗?装作被绑架来博取我的同情?
「我劝你适可而止,不要再三地挑战我的耐心,你除了嫉妒和陷害初初,还会做什么?你们想撕票就撕吧,我一分钱都不会掏的!」
电话另一头,有娇娇弱弱的女声温言哄劝:
「哥哥,姜姐姐只是想让大家多关心她而已,才策划了这场绑架,不如咱们去看看吧,姜姐姐一个女孩子在外面很危险……」
「初初,你就是太善良了,像她这种惜命的人,每天想的就是怎么从温家手里抠出更多的钱,怎么可能被人绑架!
「这不过是她自导自演的一场蹩脚戏而已。」
说完,电话被猛地掐断。
车厢里陷入了寂静。
半晌后,其中一名劫匪问向另一人:
「不是说姜禾才是温家真正的大小姐吗?怎么看温家人的反应,更喜欢那个冒牌货呢?」
两人不约而同将目光转向我,上下打量。
我目光沉沉,忍不住开口提醒他们尊重下自己职业:
「看我干吗?赶紧撕票啊!
「距离太阳落山还有三十分钟,再不撕,难道还要搭二十块钱管我一顿晚饭?」
2
只要撕票,我就可以脱离万人嫌这个新身份。
虽然很对不起不知所终的原主,但我一点儿都不想在这个世界苟活。
穿越前,我是一个朝九晚五的社畜。
没有父母家人,没有朋友闺密。
有的,只是日日穿梭在两点一线的踽踽独行,和对前路的迷茫厌倦。
直到在一次横穿马路时,被一辆闯红灯的车撞飞,那一刻,我的心里居然平静到极致,仿佛黑暗中透过一束微弱的光,将我带离这令人窒息的生活,缓和时时被浸泡在海水中的憋闷心脏。
谁知,再一睁眼,又换了地狱级的开局。
与此同时,在我的脑海中,静静矗立着一本书,告知我穿成了团宠文里的万人嫌。
一个自出生就被保姆调包的真千金。
在经历孤儿院十八年的悲惨生活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
只可惜,假千金鸠占鹊巢,早已俘获了所有人的心,消失十八年才回来的真千金,远远比不过熠熠生辉的团宠假千金闪耀夺目。
天鹅在乌鸦堆里混久了,浑身羽毛早就沾染了肮脏的乌黑,那是再也洗刷不掉的存在。
而落入天鹅群里的乌鸦,在所有人日复一日的栽培下,居然展开雪白的双翼,与周围天鹅融为一体。
在被所有人嫌弃粗鄙上不得台面后,毫无价值的真千金被赶出家门流落街头,众人转头继续围绕在高贵优雅的假千金身边,赞叹她一身光鲜亮丽的羽毛。
书的最后,只有这样一句轻飘飘的描写:
——【那个努力想博取所有人关注的姜禾,终于被温家人扫地出门,身无分文地流浪在街头,最后死在了没有等来赎金的劫匪手中。】
看到这里,我将期冀的眼神投向面前两位劫匪。
在我提出撕票要求后,车厢里又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劫匪两颗寸头脑袋凑在一起,嘀嘀咕咕了半天,却做出了与原剧情截然不同的决定,打算不撕票,先去抢劫金店挣点快钱。
年轻些的担忧问道:
「大哥,咱们不是说好了只勒索赎金吗?这突然变成抢劫……我怕业务不熟练啊……」
年长的大哥恨铁不成钢:「不都是搞钱吗,有什么区别?
「正好抓来的这人当人质,咱们抢了金子就跑!」
不放心的声音响起:「要是跑不掉怎么办?」
「没事,哥打听过了,帝都的看守所伙食比旁处要好,保证你顿顿能吃到油水,也不枉我打飞的千里迢迢带你来这里。」
年轻寸头欣慰点点头,对上我生无可恋的脸,厉声威胁:
「待会儿老实点,你若是乖乖当人质配合我们抢劫,等会儿就放你走。」
「可以满足我一个小小的心愿吗?」
「说!」
额外的剧情我一点都不想走。
书的最后,已经没有了关于我的任何笔墨描写。
我捧出一颗真挚的心,赤忱道:
「看在我辛苦为你们当人质的份上,你们抢劫完,能顺便给我一刀送我归西吗?」
「???」
3
抢劫金店十分顺利。
两位劫匪分工有序,一个拿着大锤狠狠砸向玻璃。
另一人正拿着刀与我拉扯不休:
「刀是我的,你放手!」
「大哥,你只要动动手往我脖子上抹一下,万事大吉,不耽误您太长时间。」
「滚!抢劫和杀人,这内里区别老子还是明白的,你休想骗我蹬更久的缝纫机!」
一旁无数行人正围成一圈热热闹闹地指点攀谈:
「多么原始的抢劫方式啊。」
「那防爆玻璃可不好砸,你瞧劫匪累得,这么半天,一块玻璃都没砸碎。」
「欢迎新进直播间的宝宝们,今天给大家直播个砸店抢劫,大家动动小手点点关注,让咱们直播间——啊,感谢榜一大哥『温氏随年』送来的穿云箭,现在回答榜一大哥的问题:咱们直播的地点在南巷街口哦!」
金店除了我以外,还有个未曾及时逃跑的年轻姑娘。
身着价值不菲的奢侈品衣服,养尊处优的她瑟瑟发抖地蹲在一旁,惊恐地看着我与绑匪争夺刀子。
眼底有胆怯,亦有敬佩,晶莹的泪花在眼眶打转。
随着警笛声越来越近,砸了半天仍旧没将玻璃砸开的劫匪恼羞成怒,从口袋里掏出弹簧刀,凶狠目光一扫,一把抓住蹲在地上的年轻姑娘,穷凶极恶大吼:
「就算坐牢,老子今天也得拉个垫背的!」
锋利的弹簧刀让姑娘更加面如土色,与我的兴奋激昂形成鲜明对比。
我所期待的剧情虽迟但到。
若是死得够快,还能省下今晚的晚餐钱。
别了,原主。
如果能在黄泉路上追上原主,说不定我们两人还能叙叙旧。
弹簧刀高高举起,在所有人的惊叫声中,我迅速冲到年轻姑娘面前,视死如归将她遮挡在身后。
尖叫声此起彼伏。
我感觉到有冰凉的刀刃插进我的腹部,温热黏稠的血缓缓流出。
失血带来阵阵眩晕,就像被我在原世界被车撞死的那一瞬间。
熟悉的安心感袭来,令人莫名安心。
天地间顿然失去所有色彩,眼前景色破裂成无数锋利碎片。
我闭眼露出解脱般的微笑,忍不住长吁一口气:
「终于要死了……」
身子缓缓软下,在姑娘满脸泪痕高声嘶吼中,昏沉地闭上了双眼。
彻底失去清明的前一秒。
我仿佛看到了一个青年焦急地拨开人群,惊慌失措的脸上满是恐惧。
抱着我柔软无力的身体疯了似的咆哮:
「都愣着干吗,快点打 120 啊!」
4
从他与我五分相似的眉眼来看,这人应该就是书中所写的温随年。
原主血缘上的亲哥哥。
可温随年是绝对不会对我露出担忧目光的。
书里描述,自从原主认亲回到温家后,整个家最讨厌原主的人,就是他。
回到温家的当天,霸占原主身份十八年的温初初连夜离家出走。
被家人折腾一晚寻回后,淋了满身雨水的她像一只惊恐的小鹿,裹着一身湿漉,躲在所有人的怀中啼哭:
「爸妈,哥哥,我以为你们不要我了。」
温随年心疼得将人搂在怀里,扭头凶神恶煞地对原主吼道:
「都是你,一个乡巴佬,不要以为跟我有血缘关系,就想霸占初初在温家的地位。
「我告诉你,血缘关系,永远比不过十八年的朝夕相对!」
彼时,原主正穿着一身廉价的短袖 T 恤,脚边放着简陋包裹,站在富丽堂皇的温家客厅,被冷气吹得浑身汗毛倒竖,没有一人拿正眼看她。
这样一个与豪门格格不入的乡下人形象,自然是要被上层社会所厌弃的。
他们不约而同地恨原主贸然出现,打破温家一直以来的平和宁静。
从那天起,原主开始了长达一年的卑微讨好,只为重拾迟来的温家人亲情。
却只换来他们眼底的鄙夷,以及对原主的评价:「土包子」「丢人现眼」「撑不起门面」。
直到最后,原主在多次「陷害」无辜单纯的假千金温初初后,终于被赶出温家,孑然一身,什么都没有了。
换成我来接受这悲惨的命运。
现在,这条失去所有色彩的道路,原主不走。
我更是一分钟都不想多停留。
5
有浓郁的消毒水味充斥鼻腔,我费劲睁开眼,一歪头,便看到温随年略带担忧的眉眼。
过度医疗,让我好端端地寻死,变成了觅活。
好不容易遇到劫匪,结果刀子扎偏了,避开所有内脏,只受了点儿皮肉伤。
想要死遁,还得再寻办法。
原剧情里,姜禾死在了没有等来赎金的劫匪手里。
但不知道哪里出现了偏差,我明明也落在劫匪手中,人却好端端活下来。
难道我配合得不够好?
还是求死的决心表现不够明显?
生命的鲜活令人心情烦闷,一旁的温随年声音更是聒噪:
「姜禾,若不是你平时总是故意受伤博大家关注,我也不会见死不救。」
我没好气地回了句:
「闭嘴!」
原主唯唯诺诺讨好他,我可不会。
身陷柔软的病床里,脖子间有东西硌着人难受,我伸手一揪,发现是一个破旧的平安符。
抽丝的外皮,褪色的暗红绸布,里头装着硬邦邦的东西。
我没有原主的记忆,只觉得这个破旧东西碍事,一把扯下,随手丢了出去,在半空中扬起一道完美抛物线。
温随年嘴里想说的话猝然全部咽了回去。
小小的平安符静静躺在地上,让他脸部肌肉抽搐,双目死死盯着我的脸。
咬牙切齿道:
「姜禾,这个平安符,你就这么扔了?」
6
「不然呢?」我疑惑抬头。
硌得人难受,为什么不扔?
我已经够悲惨了,平白无故被拽到这个莫名的世界,成为一个万人嫌,难道连扔一个平安符的资格都没有吗?
我连命都不想要,还稀罕一个褪色的平安符?
温随年的声音愈发恼怒,声音陡然提高:
「姜禾,你还记不记得,这个平安符是怎么来的?」
我掀了掀眼皮,平静道:
「不记得。」
厚厚的一本书矗立在我脑海,我没有那么多闲情逸致去细细翻阅,只是大概地扫了下剧情,知道自己所处的世界与原主的遭遇。
至于什么平安符。
字里行间笔墨无数,或许内里有只言片语提到过,但压根就没在我的脑子中留下一丝一毫的印象。
温随年怒火翻腾,脸上肉眼可见留下一层薄愠,他起身盯着我淡然的眉眼,试图从我脸上找到一丝故意作秀的痕迹。
但是我无比平静的神情告诉他,我是真不记得。
他烦躁地一脚踢开平安符,嘲讽了几句:
「姜禾,你的演技真是越来越精湛了。
「我看,那些劫匪也是你找来演戏的吧,目的就是引起我们的注意,好再回温家。
「现在看来,十八年前幸好留下的是初初,而不是满脑子算计的你!」
温随年再多戳心窝子的话,都引不起我情绪的波动。
毕竟我没有在这个世界停留的打算。
我忽视温随年的存在,将病房打量一圈。
病房在十八楼,是个极其吉利的数字。
窗户所能打开的面积足够大,完全可以容纳我自由穿梭。
抱歉了,医生护士们。
浪费了你们宝贵的医疗时间。
窗外晚霞漫天,火红云彩零散点缀。
择日不如撞日。
我摁着伤口缓缓挪动到窗台边,温随年站在原处双手抱臂,看着我艰难迈步的身影,又是开口嗤笑:
「怎么,接下来要表演什么苦肉计吗?为了贪图温家的钱,你还真是不择——姜禾!!」
讽刺的话语还未说完,瞬间崩裂成脸上的惊惧。
在温随年放大的瞳孔中,我深吸一口气,表情骤然松弛,闭上双目,迅速翻越窗户纵身一跃。
7
轻飘的下坠感猛地一滞。
胳膊传来肌肉的拉扯疼痛。
我不悦地睁开双目抬头望去,只见面色涨红的温随年正吃力地拽着我的胳膊,脸上是巨大的惊慌与恐惧。
双眸血红,额角青筋毕露。
我努力想挣脱温随年的钳制:
「放手!」
温随年手指又紧了几分,声音里沾染了显而易见的颤抖:
「禾禾,我不放,以前是我错了……你别乱动,我一定把你救上来。」
他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咬牙硬生生将我一个百斤重的人从窗口拖回了病房。
一条胳膊被拖拽得几乎要脱臼,我与他狼狈地摔倒在地时,温随年后怕地将我紧紧搂在怀里。
劫后余生让他浑身抖个不停,箍着我的力气极大,整个人不停地嘶吼:
「你疯了吗?这可是十八楼,要不是我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你今日就要被摔成一摊模糊血肉了!」
说罢,像是想起什么,唇色刹那间变得雪白。
他盯着我若无其事的脸,嘴唇颤抖:
「禾禾,我以为你是故意做戏,只为博取我们关注。
「你……你居然真的想寻死!」
恐惧让他有些语无伦次。
我不解地看向他。
温随年讨厌原主不是一日两日,我死了,他应该开心才对。
怎么会出现如此悔恨的神情?
没等我想出个所以然。
折腾一番,本就没有愈合的伤口再次崩裂,殷红逐渐渗出,结出斑斑红梅。
世界逐渐模糊,我两眼一翻,彻底晕死过去。
8
再次醒来,是在温家的别墅里。
一间宽敞明亮的卧室,但不是原主曾居住过的房间。
虽然没有原主的记忆,但是我在原剧情里翻到过。
原主所居住的,是一间空间逼仄,与温初初衣帽间同等大小的卧房,原本是给温家保姆配备的。
不受所有人喜爱的真千金回归后,那间小小的卧室,成了她的栖息地。
迟到的亲情补偿未见分毫,反而收获了一众鄙夷厌烦的眼神。
繁华落幕,黑夜降临,我清楚地听到客厅里温随年据理力争的声音:
「禾禾是真的不想活了,她今天接连两次差点死在我前面!」
温爸威严的声音响起:
「姜禾虽说是我的亲生女儿,可我第一眼见她,就知道她一身的劣根,早就被教坏了,能自己找上门来认亲,还不是为了咱们温家的钱?
「什么寻死,不就是为了讨要更多的钱才表演了这一出!」
温爸说得对,确实是原主主动登门认亲的。
她生了一张与温夫人长相足足九分相似的脸,无意间在电视上瞥到亲生母亲的相貌,立马呆住了。
那眉眼骨相,与原主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
孤儿十八年的原主当即决定来碰碰运气认亲。
至于要钱,原主认亲时只是一个高三学生,不要钱怎么养活自己呢?
温家父母一辈子都是在富人窝里长大,出门车接车送。每个月几十万的分红,到账比营养不良的原主大姨妈还要准时。
就连温随年与温初初,每个月也有五万块的零花钱。
除此之外,他们所购买的一切奢侈品,全部刷温爸的黑卡。
只有原主,出门一块钱的公交钱,也得想办法自己挣。
来到温家的第一天,原主张嘴向温爸讨要一万块钱。
这笔钱用来支付高中的学费以及半学期的生活费,得到的却是亲生父亲的一顿嘲讽:
「才刚来第一天就装不下去了?就这么着急从我这里要钱?」
最终,他居高临下丢出一万块钱,还不忘轻蔑地说一句:
「一身的铜臭味。
「十八年前保姆偷换孩子,还真是个正确的选择。」
听听,这话被原主听见,得有多伤心。
幸好,我不是原主。
客厅里,温随年棱角分明的脸上肌肉颤抖,大嗓门吼了句:
「爸!禾禾她真不是装的,十八层的楼,要不是我眼疾手快抓住她,她就要被彻底摔成肉泥了!
「若不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一个人怎么可能有勇气从十八楼一跃而下呢?」
直到现在,他的双手还在微微颤抖着,回想起那令人心肝俱裂的一幕,脸色苍白一片。
震惊在所有人脸上崩裂。
温家夫妻脸上的厌烦凝成不可置信。
我尴尬地推开门,不合时宜地插了句:
「那个,打扰一下,请问我可以离开了吗?」
9
大家诧异更甚。
毕竟看多了我为了留在温家,那副拼命讨好却又弄巧成拙的卑怯模样。
骤然看到我对所有人无欲无求,一时间有些不适应。
我不是原主,本就对这家人的亲情没有任何期待。
沉默在客厅里流淌,坐在温夫人身边的温初初眼睛咕噜一转,露出难过模样低下头,哀哀啼啼:
「这本就是姐姐的家,姐姐留下是应该的。该走的人是我,与沈家的联姻,也应该是姐姐来。」
这句话旁敲侧击了温家父母,让他们瞬间反应过来,脸上的松动再次凝结成坚冰。
温夫人心疼地将养了十八年的温初初搂在怀里,扭过一张与我极其相似的脸厌恶道:
「为了争夺初初的位子,你的演技还真是越来越精湛。
「说到底,不就是为了能嫁给沈家那小子吗?
「自从你认亲回来,处处陷害初初,拼了命地想把初初赶出去,好好一个家,被你搅和得没有一天安宁日子!」
我充耳不闻心如止水,眼神没有在这群人身上有片刻停留,径直越过准备离开。
温随年紧跟其后一把抓住我的手臂。
力气大得箍得我有些疼。
「禾禾,我不相信你是这样的人……我相信你。」
我并不需要他的相信。
我只知道,留在这里耽误我死遁。
可温随年态度强硬,在温初初怨恨的眼神中,硬是让我住在温家。
生怕我再出现什么意外。
10
再次踏足温家,我的待遇比原主好了那么一点儿。
从一楼的保姆房搬到了二楼的客卧。
同时,温家所有人都察觉到了我的不对劲。
过去我住在温家时,每天早上都会早起为温父温母做可口的早餐,他们顶着无比挑剔的眼神,将早餐吃得一干二净,转头夸温初初的双手是用来拉小提琴的。
从来不用做这些没有意义的事。
我来了后,厨房再也没进去过。
第二日我睡到日上三竿,腹部的伤口几乎没有了疼痛感,起身下楼时,客厅传来温母不满的声音:
「起这么晚,一点儿教养都没有!」
温初初捂着嘴在一旁好心劝慰:
「妈,姐姐昨天受伤了。」
「哼,我看这伤八成是装的吧,以前她最擅长的就是受伤博取我们关注。姜禾,你去厨房给我做些早饭来。」
温妈早年间陪着温爸做生意喝酒伤了胃,对餐食的要求极高。
原剧情里写着,姜禾来到温家,日日都会亲自下厨,做温妈喜欢吃的养胃食物。
繁琐又累赘,手经常被烫伤。
我冰冷的眼神从温妈身上掠过,不咸不淡开口:
「温太太,我不是来应聘保姆的,如果需要我下厨,请您先按照市场价支付我薪水。」
温初初打抱不平:「姐姐,你怎么能这么对妈妈讲话呢?」
我盯着她幸灾乐祸的眉眼,面色平静陈述事实:
「那是你妈,不是我妈。」
11
温妈愣在原处。
令她震惊的不是我不愿意下厨,而是我没有再喊他妈。
要知道,原主在「针对」温初初被赶出温家时,都哭喊着叫她妈妈。
如今,那一声声满怀期待的「妈妈」被替换成了冰冷没有温度的「温太太」。
我一个人去了餐厅,随手拿起桌子上冰凉的面包牛奶塞进肚子里。
社畜从不挑食,吃饭的目标就是填饱肚子。
温初初见我不像往常一样往温母身边凑,充分发挥白莲属性,凑到我身边娇娇怯怯道:
「姐姐,我知道你喜欢沈家少爷,但是我过几日就要与沈家订婚,希望姐姐不要伤心才好。」
说完,盯着我的双眼,期待我接下来可以恼羞成怒质问她为何要争抢属于我的东西,然后顺理成章在温母面前刷一波可怜属性,让温母更觉我是一个恶毒的人。
我听完却眼神一亮。
如今住在温家,温随年像是个全天无死角的摄像头,盯着我的一举一动,生怕我再有寻死的风险。
就连去个洗手间多待一分钟,他都能在外面将门敲得震天响。
等到温初初与沈家少爷订婚那日,宾客众多无暇顾及,岂不是我离开这个世界最好机会?
至于喜欢那位沈家少爷……
我冷笑一声。
在我空白一片的大脑里,压根不知道沈家少爷长什么模样。
又怎么可能去爱他?
12
温沈两家的联姻早在十几年前就提上了议程。
只等温初初年满十八岁,两家便正式联姻。
布置奢华的订婚宴上,一袭高定长裙的温初初站在舞台中央,聚光灯打在她的身上,所有人艳羡的眼神聚焦,一曲小提琴拉得如梦似幻,音符流淌。
我坐在角落里,刹那间明白了原主不甘心的原因。
在蜜罐里泡大,手里的零花钱多到怎么也花不完,父母又砸下无数金钱,投入大量的精力,将温室里娇养的花朵养成如今璀璨的模样,接受所有人惊羡的眼光。
这一切,本该是原主的。
她那公主般美好的一生,被替换成了孤儿院的食不果腹与殴打争抢。
在温初初撒娇窝在父母怀里,想要一款十几万的新包包时,原主正为了一个五毛的糖块,与人打得头破血流。
历尽艰辛认亲回家后,却又被父母嫌弃粗鄙,在利益为上的豪门里,一点儿价值都没有,被所有人厌弃。
最令人气愤的是,当初换孩子的保姆,早已去世,只留下两个孩子错位的人生,再无纠正机会。
一曲终了,温初初娇笑着来到我身边,眼含期待:
「姐姐,我的小提琴拉得好不好?」
我抹了把嘴角的蛋糕屑,认真点点头:
「拉得很好,但是我品不了这么细的糠,你要是来段钢管舞,我会觉得更好。」
温初初虚伪的小白花外表几乎要维持不住,她凑在我耳边咬牙切齿道:
「姐姐,你回来得太晚了,在这个圈子里,哪怕是你的亲生父母,都不会喜欢一个没有任何价值的女儿,你明白吗?」
她说得十分有道理。
我对于温家,一文不值。
周围人的窃窃私语不断地钻进我的耳朵,完全没有避开我的意思:
「那就是温家的亲生女儿吧。」
「真土气,听说是在孤儿院长大的,认亲回家第一天就忙不迭地要钱。」
「啧啧,十几年在外,早就被教坏了。我要是温家,也不可能认这样一个令人蒙羞的女儿。」
他们说得对,温家人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儿子用以继承家业,女儿用以惊艳众人联姻巩固势力。
无论前者还是后者,我都毫无价值。
但同样,陌生的温家于我而言,也是微不足道。
人人端着高脚杯互相吹捧的订婚宴上,趁没有人注意,我悄悄从后门溜了出去。
站在高高的天台,有温柔的风迎面拂来,轻松惬意。
一想到可以脱离这个陌生的世界,我心头的憋闷舒坦了许多。
虽然待会儿会搅乱这场完美的订婚宴。
但应该没有人会介意这场小小的意外。
说不定,大家还都会欢呼雀跃我这个万人嫌的离去。
我张开双臂,深吸一口玫瑰花馥郁的芳香。
唇角勾起完美弧度,我刚想翻越护栏,再次与大地来个亲密接触,身后传来惊惧的叫喊:
「禾禾,你不要做傻事!」
13
我脚下一顿。
又是阴魂不散的温随年。
他双目通红,伸出双臂一点点往我这边挪动,脸上的担忧浓郁得快要闪瞎我的眼。
「禾禾,乖,听哥哥的话,天台危险,你先下来好吗?」
他在说这句话时,紧紧盯着我的动作,同时又不敢刺激到我,像一只可怜的犬狗,卑微祈求我能听话。
我皱眉盯着他的举动。
隔着老远,都能看到他西装下身体的轻颤。
某一瞬间,我似乎真的能感受到哥哥对妹妹的那种紧张与担忧。
温随年不是向来最讨厌我的吗?怎么今天像是被夺舍了似的。
我又向前跨了一步,半个身子探出天台。
温随年惊慌失措,大喊:
「禾禾,不要做傻事,过去是哥哥错了,只要你能下来,你想做什么,哥哥都答应你。」
他的神情不像是装的,眼底血红一片,精心打理的头发也被风吹得凌乱。
在温随年身后,却传来一声不合时宜的嗤笑:
「姜禾,为了搅和这场订婚宴,你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我顺着声音望去,只见今日一身笔挺西装的沈确出现在眼前。
他就是原主喜欢的沈家少爷。
闲暇之余,我瞥了下原剧情。
原主初回温家,在所有人都不喜欢她的前提下,遇到了沈确。
富家公子哥,人长得帅气又体贴,简直就是一束光照亮了原主贫瘠的人生。
再加上温沈两家的联姻,如果不是当年错换,那么沈确该娶的人,就该是姜禾。
孤儿院走出的女孩,无可厚非地沦陷在自己织造的一场美梦里。
幻想着丑小鸭能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拯救她于水火,将她捧成童话中的公主。
可惜,沈家要娶的人,从来不是什么真千金。
而是一个能拿得出门面的豪门女孩。
为豪门量身打造的温初初才是沈家最好的选择。
一无所有的姜禾怎么可能入得了沈确的眼呢?
所以,这束光在得知真千金不被温家人所喜后,立马转移照亮了别人。
这注定是一场飞蛾扑火的爱情,是姜禾撞得头破血流的现实。
沈确极其厌恶我,在瞥见我挂在天台边摇摇欲坠的身影后,冷笑一声:
「姜禾,你也只配拿死来威胁我!
「你再怎么死缠烂打,我的心里永远都只有初初。」
温随年在听到沈确的豪言壮语后,忍不住一拳揍到对方脸上,骂了句:
「沈确,谁允许你这么说我妹妹?」
沈确显然没弄清楚,为什么一直讨厌我的温随年,突然之间站在我这边替我讲话。
他将厌恶的眼神转向我,搂住摇摇欲坠的温初初,像一个英雄守护自己心爱的姑娘,将所有矛头对准我:
「姜禾,你又在背后捣什么鬼?
「是不是你与温随年说了什么,他才突然站在你这边的?
「我告诉你,初初不光是我的未婚妻,更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这辈子都只喜欢她一个!」
铿锵有力的话掷地后,一道清丽的女声骤然惊呼:
「当初救你的人,不是姜禾吗?」
14
一句话,让聚集在天台的所有人炸了锅,闪烁的射灯,都压不下温初初脸上的苍白如雪。
喊话的人,正是那天我在金店救下的女孩林薇。
与当日在金店不同,她眼底的怯懦和惊恐消失,看向我的眼神只剩下坚定与信任,以及始终未变的强烈担忧。
沈确先是一愣,反应过来后嗤笑一声。
隔着半个天台,我都能感受到沈确对我浓浓的嫌恶。
「姜禾,为了引起我的注意,你连救命恩人这份功劳也要想尽一切办法来冒领吗?」
站在他身边的温初初狠狠咬了口下唇,将躲闪的目光转向我。
「姐姐,我知道你一直想融入温家,也知道自己霸占了你的位子十八年。可我两个月前救了沈哥哥,是尽人皆知的事儿。
「我知道你喜欢沈哥哥,若是你想要这份功劳,我让给你便是了。」
苍白的小脸,不断让步的话语,让沈确眼圈都红了,甚至连温随年都有一瞬间的愣怔,深陷疑惑。
林薇翻了个白眼,从小小的手提包里摸出手机,点开后,一段视频呈现在所有人眼中。
只见被撞得七零八落的一地车零件中,浑身是血的沈确躺在驾驶座里昏迷不醒。
一个瘦小的身影正吃力地将人从驾驶座中拖出,然后紧急拨打了 120。
郊外的路灯虽然昏黄,可林薇的手机像素极佳,将我的侧脸照得一清二楚。
就连眼尾那颗小痣,都在屏幕中若隐若现。
书里对这段剧情的记载,只有只言片语。
讲述沈确在城郊开车分神,不小心撞上了隔离带,脑袋撞到方向盘晕了过去。
迷迷糊糊中,感觉自己被一个人救了。
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医院,而身边正是他喜欢的女孩温初初。
顺理成章,他对自己的救命恩人更加爱慕,订婚日子又提前了几个月。
林薇还在替我争辩:
「我虽然不是温家人,但是也听说,姜禾才是温家的亲生女儿。
「她在外吃苦受罪十八年,一年前好不容易回家,不但没有得到你们所有人的真心相对,反而还要被你们欺负。
「一个只有十九岁的女孩子,究竟受了多少的委屈,才能在金店那日抱着必死的决心,毫不犹豫地冲上前替我挡下那一刀!」
她说得神情激愤。
众人听得面露唏嘘。
林薇手机中拍摄下来的那段视频,还在一遍遍循环播放。
我长期营养不良的瘦弱身形一次次努力将沈确拖出变形的车子,生怕汽油泄漏引起爆炸,咬牙将人拖到一个安全的位置。
最后,林薇又盯着温初初毫无血色的脸,语气森森补了一句:
「若不是我刚好经过,恐怕有些人要真的冒领救命恩人的功劳了。」
温初初脸色白得可怕,死死咬着下唇,眼底的怨毒一览无余。
我将感激的眼神投向林薇。
虽然我不是原主。
但是替原主谢谢她。
是她偶然路过随手拍下的视频,给了原主一个清白。
如果我能在九泉路上遇到原主,一定会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
沈确不自觉松开了抓紧温初初的手,脚步虚浮,不可置信盯着我的眉眼:
「禾禾,当初救我的人……居然是你!」
15
沈确正慢慢地向我靠近,脸上的愧疚与痛苦溢出。
他颤抖地伸出骨节分明的手,咽了口唾沫:
「禾禾,天台危险,你先下来。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误会你了。」
温随年也在一旁焦急帮腔:
「对,禾禾,你先下来,那边危险,乖,快过来。」
他们脸上的担忧不似作假。
有一瞬间,我感觉拿团宠剧本的人好像是我。
可我这个万人嫌,早该下线了。
身后是呼啸的凉风,吹得我头发胡乱拍在脸上。
一张张担忧的脸在我面前逐渐放大。
不能再等了。
我完全没有义务替原主走完多余的万人嫌剧情。
我连自己的人生都过不好。
哪里还有精力去走旁人的人生?
心一横,在一片惊呼声中,我果断翻越天台,张开双臂,像一只折翼的蝴蝶,以最优美的姿势急速下坠。
满天繁星缀于瞳仁。
没过天台前,我看到距离我最近的沈确,脸上担忧的神色瞬间凝聚成惊惧。
他疯了似的冲着我扑来,却只摸到我飘扬起的裙摆一角。
柔软绸布滑过他的指缝。
在一片惊声尖叫中,我重重落地。
却没有感受到预想的疼痛。
我挪动下灵活的四肢。
身下是一片柔软。
五楼不该是这样的结果才对,何况这里的楼层普遍要更高一些。
一片吵嚷中,我清楚地听到温随年劫后余生的声音:
「幸好,我悄悄让人在下面铺了消防垫。」
难怪,这么高的地方掉下来,感受不到任何疼痛。
让走进科学来,都能拍个八十集的连续剧揭秘。
我摸了摸自己心碎的胸腔。
头一歪,彻底晕死过去。
16
周遭景色变化,我仿佛陷入了一场光怪陆离的荒诞梦境中。
在这场梦里,我又开始一个人踽踽独行在城市一角,灯红酒绿的世界与我总是隔着一层朦胧的雾。
周围人像是看不到我似的,接连从我身边擦肩而过。
我仍旧维持着穿越前的生活,两点一线,极少与人交流。
每日睁开古井无波的双眼,独自一人裹挟在拥挤的人流中。
突然,一辆车轰鸣着油门冲我开来,我本可以躲避,却久违地长喟一声,选择了站在原处不动……
刺耳的刹车声响起,我睁开眼,发现自己又一次回到了医院。
来这个世界不足一月,这已经是第二次进院了。
这次醒来,病床前围满了人头,个个面带担忧,看到我清醒,才纷纷缓缓长舒了口气。
沈确眼眶通红,紧紧抓着我的手,像是怕我再一次离他而去,哽咽着:
「禾禾,过去很多事,是我错怪你了。
「答应我,不要再做傻事。
「我知道你一直喜欢我,等你养好了身体,咱们就订婚,我发誓,这辈子只喜欢你一个人。」
我警惕地抽出手。
「喜欢你?我什么时候喜欢过你?」
喜欢他的人是原主!
若是沈确现在就变成一捧骨灰,兴许还能追上没来得及投胎的原主,两人在奈何桥来一段鬼鬼情未了。
我只是个异世而来的孤魂,对眼前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提不起任何兴趣。
更何况,沈确实在不算良配。
在原主回温家的第一日,他彬彬有礼,像极了一个儒雅的绅士,突兀地出现。
热情询问原主喜好,耐心追随在身后,时不时将温沈两家的联姻挂在嘴边。
上前献殷勤之余,却紧盯着温家对原主的态度。
他拿不准温家究竟是更在意真千金,还是培养十几年的假千金。
结果显而易见,温家并不稀罕原主。
沈确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立马与原主划清了界限,转而继续向温初初献殷勤。
两人经常站在豪华阔气的温家别墅前,笑着看原主被所有人弃如敝屣的狼狈模样。
于我而言,沈确就是脚底的泥,谁沾谁倒霉。
许是我眼底的清冷太显而易见,沈确微微打了个冷战,压下心底不安,强颜欢笑:
「禾禾,你怎么可能不喜欢我呢?若是不喜欢我,怎么会拼命救我呢?
「你这次跳楼,也是因为我要订婚了,你心里难过才做出这样疯狂的事。」
一旁的温父温母也抹着眼泪附和:
「是啊禾禾,等你好些,咱们就去改名字,然后你开开心心嫁给沈确。
「那么高的楼,你是怎么狠心跳下去的。你知不知道,妈妈现在一闭眼,全是你跌落天台的样子……
「这些年,是妈妈忽视你了……」
我冷眼看着这群人表演。
迟来的亲情与爱情,于我而言像是过期的馒头,上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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