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到家暴,如何收集证据?指引来了!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编者按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然而,家庭暴力的存在,严重损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破坏家庭的和谐,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2016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了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公权力应对家庭暴力进行干预,并创设了家庭暴力告诫、人身安全保护令、紧急庇护等重要法律制度。法律实施六年来,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家暴受害人缺少保存和收集证明家暴证据的意识,故使许多家暴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力的处理和追究,以致造成更严重的危害后果。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很多情况下受害人不知道哪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也不知道如何收集证据,更不知道收集的证据有什么用处。为帮助、引导家庭暴力受害人增强意识、提高能力,有效收集和固定家庭暴力证据,全国妇联权益部在总结涉家暴相关案件的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希望为家庭暴力受害人依法维权提供帮助。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构成家庭暴力。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证据对证明有家庭暴力事实或现实危险具有重要作用。为了帮助受害人树立证据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国妇联权益部组织编写了《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以下为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中的有关重点提要:
一、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
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公安机关出警后制作的受害人的询问记录、施暴人的讯问笔录、报警回执等。
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受害人出具的告诫书。
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后,抄送给受害人的决定书副本。
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后出具的报告。
2.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
受害人如果曾经到这些机构投诉,可以申请查阅调取详细记录,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投诉记录。
3.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
因家庭暴力就医时,保存好就医的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等。
4.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
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5.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录像
对家庭暴力造成的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拍照、录像。
6.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
如果加害人有悔过的表现,可以要求加害人写保证书等,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7.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
请目睹或听到家庭暴力发生情况的邻居、同事、未成年子女等作证。
8.受害人的陈述
自己叙述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
二、证明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加害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威胁、恐吓的,受害人可以录音、截屏等方式备份保存此类证据,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公证处提取电子证据。
案例一
发现男友未离婚
她提出分手却频遭暴力威胁

2016年,离异的小娟(化名)结识了阿海(化名),他称自己也是离异单身,后两人发展成男女朋友。在交往过程中,两人经常争吵,小娟还发现阿海并未离婚,一直处于有配偶的状态,于是多次向阿海提出分手,可阿海每次都以威胁、恐吓及事后百般讨好等方式要求复合。
2020年12月,小娟再次提出分手,阿海随之采取了各种极端方式威胁、恐吓、报复小娟,包括强行撬门进入小娟经营的店铺,打砸店内东西;开车撞击小娟的车辆;半夜持刀撬门进入小娟姐姐的住处,扬言要杀害小娟及其姐姐。小娟姐姐报警后,警察将阿海抓获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然而,阿海不仅没有收手,还变本加厉。他又通过微信向小娟的朋友、生意伙伴、员工等散播小娟的私密照片与视频,肆意诽谤小娟。小娟再次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对阿海处以二十日行政拘留。

为此,小娟遭受了巨大精神压力,经医院诊断为焦虑、抑郁等,无法正常生活。在收集相关证据后,小娟于2021年8月9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阿海骚扰、跟踪、接触其及家人,禁止阿海进入其住所、工作场所及在距离其200米范围内活动。
东莞第三法院审查后,当天即作出裁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当法院让阿海签署时,他以为要将其再次拘留,立即表示忏悔。经法院工作人员严肃释法,阐明违反禁令的后果后,阿海表示不再骚扰小娟。第二天,小娟向法院送来锦旗,感谢法院及时裁定、依法制暴。▼

案例二
就因不肯吃饭
5岁孩童被母亲用筷子戳喉咙

5岁的小杰(化名)和父母居住在东莞市常平镇。因爸爸经常不在家,小杰平常主要由妈妈吴某照顾,却经常遭到吴某的殴打。
因小杰长得比较小,又老是不肯吃饭,2019年下半年起,吴某便经常拿胶条抽打小杰。当小杰将饭含在嘴里不下咽时,吴某甚至用筷子捅进小杰的喉咙迫使其吃饭。
2021年4月24日晚,吴某再次用胶条抽打小杰并将筷子戳进其嘴里逼迫其吃饭,小杰喉咙当场流脓,第二天还出现发烧、脸部肿胀等症状。送院后,医院发现小杰病情严重,建议其住院治疗,并向公安部门报警。

4月28日,吴某因涉嫌虐待儿童罪被立案侦查,因其怀孕被取保候审。得知实情的小杰父亲心痛不已,担心吴某再次伤害小杰,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东莞第三法院审查后随即作出裁定,禁止吴某对小杰实施殴打、虐待等家庭暴力,并将保护令送至当地村委会、妇联、公安等部门进行备案。之后,小杰未再遭受吴某施暴。
人身安全保护令
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
你还要知道这些
依/法/保/护/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无需缴纳诉讼费用,无需提供担保,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即使没有正在进行的诉讼,也可以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由法官独任或组成合议庭审理。
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流程
申请人可在其或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法院提交申请。申请提交材料包括: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要求;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显示危险的情形。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
包括以下措施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
不限于家庭成员及“硬暴力”

# 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主体不限于家庭成员之间,还包括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的参照适用,恋爱关系中暴力受害者的人身权利也受到法律保护。
# 对于虽未造成肉体损伤,但以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侵害精神的行为,法院亦严令禁止,给予申请人保护。
人/身/安/全/保/护/令
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
将受到处罚
#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保护令由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 对违反禁令者,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全国妇联女性之声、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原标题:《遭到家暴,如何收集证据?指引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