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选厨子,末世中为丧尸烹饪美食,成为生意火爆的绝佳选择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末世降临,我作为天选厨子,开始给丧尸们做饭。
一开始只是想混口饭吃,可后来生意越来越火爆。
我不得不挑一只「天选打工尸」。
择菜、洗碗,都是你的活儿了……
1
我在后厨把炒菜铲子抡出火星子的时候,门被撞开了。
一水儿的肥鸡大鸭子被丢了进来。
身高一米九的东北大哥挤在门框,「嗬嗬」地喊着什么。
那张脸青黑可怖,双眼如血洞一般。
身上的衣服破破碎碎,露出半只腐烂的青龙。
大哥就是大哥,变成丧尸也气势不减。
「龙哥来啦?我给您留着好酒好菜呢!」
我手脚麻利地收了鸡鸭,冲着他压低了声音。
「82 年的四川人,尝尝他的血是火锅味还是麻婆豆腐味。」
大哥心满意足地挪动身子出去了。
肩膀的腐肉被门框挤掉了一块。
大哥的蝎子,没尾巴了。
我开始精心准备丧尸大哥的套餐。
大哥是社会人,好面儿,出手大方。
为了回馈大哥,我拖出了老板养的狗,已经熟了。
继老板变成丧尸以后,他的狗也噶了。
我发誓,是狗先动的手。
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扑到丧尸身上咬人家的屁股。
总之最后狗败下阵来,被丧尸啃掉一圈毛。
82 年的四川人是我胡诌的。
但是狗是四川狗没错,老板是 82 年的。
我把存下来的狗血倒了一杯,丢了两块冰进去。
顺便加了一勺白酒,一勺火锅底料。
就凭这杯特调狗血,大哥下次得再给我拎三只兔子。
然后我把狗肉加上葱丝儿凉拌,还浇了一圈狗血提鲜。
最后用狗排炖汤,加了白萝卜,用鸡血调味,盛了满满一大碗。
我真是个平平无奇的烹饪大师。
龙哥看起来很满意,风卷残云一般,吃得嘴角伤口又裂开半寸。
我在一旁都能看得到他的后槽牙。
很想提醒他,塞牙了。
套餐的香味让店里的丧尸们都躁动起来,纷纷嘶哑地低吼着。
但谁也不敢去抢。
毕竟纹身腐烂的龙哥,是这一带的老大。
瞧那喝狗血的气势,就俩字,豪横。
有龙哥撑腰,我这个厨子也挺直了腰板儿。
「今儿谁都别想跟咱龙哥抢!」
「想吃的明天自己带狗来!」
嘿嘿,天冷了,明天我要做点风干狗肉囤起来过冬。
2
我,章一绍,外号章一勺儿。
作为五福饭店的厨师,一把勺子走天下。
什么盐糖酱醋,勺子一挥,连咸淡都不用尝的。
饭店开在旅游区附近,但近几年生意一般。
一直到这个月,买卖陡然火爆起来。
不过……来的都不是人。
全是丧尸。
一开始听说出现丧尸病毒的小道消息时,大家都是当笑话听的。
我还记得那天老板读新闻时的表情。
「要是真有丧尸,老子先啃一个新疆人,尝尝是葡萄干味还是羊肉串味。」
「那我要啃个东北的,看是不是锅包肉味。」我也来了兴趣。
传菜的服务员小妹阿丽一开始还有些害怕。
后来聊嗨了,也跃跃欲试起来。
「那我要把广东人煲个汤,请我的福建朋友一起喝!」
「谁让广东人总喊着要吃福建人呢!」
打扫卫生的大姨没说话,默默把垃圾袋拎出去。
「大姨,你咋不说话呢,你想啃谁?」老板故意打趣她。
「咦,说哩怪吓人,啥丧尸。」大姨摆摆手,但又隐约兴奋。
「要是能行,俺想尝尝海南人……」
「俺从来没吃过椰子,海南人可能是椰子味哩。」
还是大姨有品位,我们默默竖起了大拇指。
正聊着,来了三两位客人,点了四个菜。
我继续回厨房炒菜,刚做到一半,就听到外面一阵嘈杂。
桌椅碰撞的声音和服务员小妹惊恐的尖叫混在一起。
估计是又碰到咸猪手了。
没事,老板会出手。
老板是有些功夫在身上的。
我继续抡铲子,没当回事。
等我感觉不对的时候,走出去一看。
已经晚了。
3
服务员阿丽脖子上多了一个血洞。
此刻已经双目涣散,站在原地。
打扫卫生的大姨青着一张脸,双眼翻白,还在木然地做着擦桌子的动作。
而我的老板……
金牛座最后的倔强,可能是变成丧尸也要守护财神爷吧。
他紧紧抱着财神爷,手背上血痕纵横。
看来,丧尸偏爱年轻鲜嫩的口味。
皮糙肉厚的男人和小老太太是不爱啃的。
那几只丧尸重新坐回了餐桌前,看起来并不打算走。
我哆哆嗦嗦攥着勺子溜回后厨。
现在的我加盐放醋也没法一勺搞定了。
因为我手抖得厉害。
我也不想知道东北人是锅包肉味还是杀猪菜味了。
就炒了两个菜而已,怎么就全店覆灭了呢?
现在店里还正常的,只有一个半人。
我,和老板的狗。
我正在考虑,是攥着勺子破窗而逃比较好。
还是骑着狗杀出一条血路比较好。
外面的丧尸顾客拍着桌子大声嘶吼起来。
我猜是在催菜。
看看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多起来的丧尸身影。
再看看趴在地上屁都懒得放的狗。
我决定接受命运安排,遵守服务宗旨。
站好最后一班岗,炒好最后一盘菜。
为了保住小命,我还动了动脑子。
出锅以后,把之前留存下来的动物血浇在了表面,
不是爱喝血嘛,这还拿不下你们?
这么独特丰盛的菜式,不比我这个一周没洗澡的糙汉子好吃多了?
话虽这么说,可我还是不敢往外端。
那几只丧尸人高马大的,我怕自己成了他们的开胃小菜。
「阿丽!一号桌菜齐喽。」
我试探着像往常一样嚎了一嗓子。
虽然我知道阿丽已经被啃了,没什么神智。
但是……
是刻在骨子里的勤劳忠心吗?!
阿丽居然真的过来了。
虽然脖子上的血洞还在往外渗血,脸色也已经青得像孔雀肚皮。
嘶……情况不对劲。
阿丽张着嘴就冲我扑过来了!
4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啊!
我想捞起菜勺敲她的脑袋,但腾不出手。
没等我把菜放下,阿丽就已经扑上来。
冲着我……的菜,下了嘴。
哦吼?看来我研制的新菜式还是蛮符合丧尸口味的哈。
「阿丽!阿丽!住口!」
「这是客人的!」
「等会儿哥单独给你做!」
要是外面的丧尸等急了,说不定会冲进来把我啃了。
好在阿丽骨子里的敬业基因让她冷静了下来。
四盘菜上了桌,我躲在帘子后偷看。
几只丧尸凑近闻了闻,互相叽里咕噜地说着什么。
阿丽递过去的筷子被他们挥手甩到了地上。
我心里咯噔一下。
坏了,这是不满意,要掀桌子了?
事实证明,我太悲观了。
他们直接对着菜下了手,用最原始的方式,把食物塞进了嘴里。
看着他们腐烂的手上粘满菜油,轻微洁癖的我有些不适。
这么不拘小节,该不会是啃了印度人吧……
看这个吃相,应该是对菜挺满意的。
老板的狗吃到自己最喜欢的酱大骨时,也是满爪满嘴的油。
我没那么害怕了,甚至有心情观察他们。
三只丧尸,两男一女。
看坐位,应该是一对情侣加一个电灯泡。
情侣中那只男丧尸不顾形象地胡吃海塞。
虽然作为丧尸,形象也没什么好顾的了。
不过,当我看到他毫不犹豫地把最后一只油焖大虾塞进嘴里时。
我知道,他完了。
果然,他女朋友伸出的手停在半空,愣了一秒。
然后一个大比兜就甩在了他的后脖子上。
啪,一块腐肉飞进了空盘里。
那腐肉泡在油焖大虾的汤汁里。
男丧尸僵住了。
女丧尸尖利而沙哑的声音不断输出。
全是白眼球的眼眶里飙出了血丝。
我虽然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但凭借我二十多年妇女之友的经验,也能猜个大概。
她肯定在说,你居然吃掉了最后一个虾。
你都不问我,你就吃掉了。
你心里根本没有我。
你不爱我了。
原是我不配!
据我的经验,这种时候不要劝分。
因为他们总会和好的。
对面的电灯泡显然也深谙此道。
他默默地把剩下的菜吃完,甚至吮了一遍手指。
然后冲那对情侣说了句什么。
盲猜是,你们走不走,不走我走了。
结果就是三只丧尸酒足饭饱,骂骂咧咧地走了。
我松了一口气,但立刻又紧回来了。
因为我忽然意识到,店里还有三只丧尸。
5
阿丽似乎保留了一丝本能。
不但没啃我,还会端盘子,问题不大。
至于老板和大姨,我决定试探一番。
「大姨,清桌啦。」
大姨像是被按了慢放键,从门口走到桌子旁,用了两泡尿的功夫。
好在虽然动作艰难缓慢,但大姨到底还是开始擦桌子了。
老年人嘛,能动就行。
既然阿丽和大姨都能勉强维持日常状态,那么老板……
老板还抱着财神爷呢。
「老板,你还有脑子不?」
老板沉默。
「老板,你饿不?」
老板换个姿势沉默。
「老板,结账!」我使出了杀手锏。
老板像是瞬间被唤醒了。
他放下了财神爷,刷地掏出微信收款码,怼到我眼前。
气氛到这了,我只好掏出手机,扫了一分钱。
老板意识犹存,我要是不扫,他会从柜台底下抽出棒球棍敲我的头。
他以前就这么干过。
他敲了这片儿的社会大哥张龙泉,龙哥的脑袋。
后来他在医院躺了半个月。
但从此声名远扬,没人再敢欠账了。
就连龙哥也很佩服老板要钱不要命的原则。
于是充了一万块钱,开创了五福饭店的会员制业务。
虽然直到现在,会员也只有龙哥一个人。
我在确认这仨丧尸不会啃我后,就给他们开了个会。
会议的核心内容就是,坚守岗位,团结一致。
作为丧尸的他们可以出去嗦点新鲜人脑子。
作为幸存人类,我靠后厨这些食材,怎么也能挺个一周吧。
都怪老板抠门,不让囤多了食材,怕坏了浪费。
不过,不被啃就不错了。
为表诚意,我当即给他们端了三份生猪脑。
变成丧尸确实不一样。
平时嚷着要减肥,嫌弃猪脑又腻又恶心的阿丽,第一个光盘了。
我没什么心情吃东西,匆匆把厨房收拾了一通,就躲进了休息室。
感谢我好逸恶劳的老板。
当初我还吐槽他一个饭店老板,为啥要把自己搞得像霸道总裁。
什么茶桌木椅沙发床,一应俱全。
虽然墙上的抽油烟机有些违和。但是环境就这样儿,没办法。
老板他们被我锁在外面了。
不是我不团结。他们毕竟是丧尸。
万一半夜饿了,把我啃了,我找谁说理去。
我躺着休息,掏出手机准备看看外面的情况。
得,没网了。
这下好了,两眼一抹黑。
还以为之前是谣传,没想到末世真的降临了。
街道上不时传来凄厉的惨叫声。
我关了灯,祈祷自己能苟全性命。
这一晚,惊惧担忧疲惫不堪,睡了个稀碎。
第二天一大早,就被猛烈地撞门声惊醒了。
门外此起彼伏的嘶哑喊声让我瞬间清醒,冷汗直流。
丧尸找上门来了。
6
都怪我大意了。
昨晚躲进休息室,也没把饭店的卷帘门拉下来。
本来是想方便老板他们出去找人啃的。
万万没想到,小丑竟是我自己。
这门结不结实啊……
老板那么抠,应该不舍得买好门吧?
丧尸们是闻到我这个新鲜人类的气味才过来的吗?
鼻子比老板的狗还灵。
我现在打开抽油烟机还来得及吗?
嗯……怎么来得及呢……
门开了。
不是被丧尸撞开的。
是门锁咔嗒一声,被打开了。
很难想象,我的丧尸老板,居然亲自拿了钥匙,把门打开了。
一群丧尸一窝蜂似的涌了进来。
我准备放弃抵抗了。
也没法抵抗。
我甚至没有棒球棍,手边只有一个茶叶桶。
难不成以茶代酒,敬丧尸们一杯?
我还是给自己浇地上一杯吧。
我准备眼一闭,一睁,加入丧尸群。
等等,他们手里拿的啥呀?
鸡鸭?兔子?大白菜?还有土豆?
我有点看不懂了,这是上供来了?
但我的丧尸老板喜笑颜开,一张青脸挤裂了两道肉缝。
他伸出冰冰凉带着腐臭味的手,把我拖出了休息室。
拖进了丧尸的包围圈。
他们垂涎三尺地盯着我。
是真的垂涎,那腥臭的哈喇子都滴我胳膊上了。
我想吐,但不敢。
不过他们没啃我,看得出来,忍得很辛苦。
大厅里,大姨已经开始洗菜,阿丽也已经摆好了碗筷。
干啥呀,吃席啊?
老板连说带比划,忙活了半天,我终于搞懂了。
这群丧尸是来吃饭的。
他们带来的鸡鸭果蔬,就算饭钱了。
看来是昨天那一对情侣丧尸和那电灯泡吃得挺满意。
大概是奔走相告,口口相传了。
于是我的职业生涯,迎来了高光时刻。
给丧尸做饭的厨子,我怕是开天辟地第一个。
我被丧尸们推进了厨房。
同时被塞进来的,还有一堆食材。
有点意思。
咱就说是五福饭店的生意从来没这么火爆过。
谁能想到在这个丧尸围城的情势下,我居然要挂着眼屎给丧尸们做早饭。
7
我很快接受了自己「天选厨子」的身份。
无非是继续工作嘛。
能保命,还有物资,可以说相当幸运了。
不过这大早上的,啥也没准备。
外面十几只丧尸饿着肚子,我也不敢让他们等太久。
我想了想,干脆下了一锅清汤面。
呃,也不算太清汤。
为了照顾丧尸们的口味,我当场宰杀了一只公鸡。
枪打出头鸟,刀砍打鸣鸡。
谁让它出风头的!
鲜热的鸡血进了锅,我又撕了一堆菜叶子丢进去。
白面红汤青菜叶,色香味俱全。
丧尸们连面带汤吃得干干净净。
当然,我也没忘了给老板、大姨和阿丽各来一份。
我用这一份「鸡血面」,彻底打出了名气。
从此门庭若市,客源满满。
我忙得脚不沾地,一连三天没睡够觉。
于是我宣布,每天早上仅供应鸡血面,可免费续面,不可续血。
中午、晚上可自行点菜,但每位顾客仅限一种。
多了我真的做不完。
除了炒菜,我还要打扫卫生。
因为大姨罢工了。
自从一位老大爷向大姨献出了半颗新鲜人脑,大姨就追随大爷而去了。
再次出现在五福饭店时,她是来吃鸡血面的。
不过吃完以后她自己打扫干净了,还给我带了两提雪碧。
我很欣慰,大姨永远是我的大姨。
后来阿丽也罢工了。
上菜也变成了我的活计。
阿丽可能是啃了谁的恋爱脑,于是自己也变成了恋爱脑。
天天在外面跑来跑去搜寻活人,逮住了就献给一只陌生男丧尸。
我见过一次,没我高,没我壮。
一脸青斑,满身烂肉。
嗐,人尸殊途了,没共同语言了。
上周还请阿丽看电影,她还说下次有机会一起去看海。
原是我不配。
只有我的老板,一直坚守在店里。
天天抱着财神爷,冲着满满的客人傻乐。
我很愤慨。
因为他天天闲着,也不帮忙洗碗。
以前给我发工资,我没得说。
现在不但不给我发工资,还要靠我的厨艺拿物资。
鸡血面都要双份血,官僚主义气息严重。
每天收工后,我洗碗都要洗到半夜。
太累了,后来我放弃了,就这样吧,不洗了。
都是丧尸了,逮人就啃的,不讲究什么饮食卫生,也不会拉肚子。
一开始,看着堆砌的脏碗我很难受。
后来,我的洁癖好像被治好了。
8
但生活的重担还是越来越沉了。
因为我的顾客们,越来越多。
起初,早上的鸡血面供应到九点钟左右。
后来被迫延迟到十点。
再后来,几乎跟午饭连在一起了。
我也不懂,难道变成丧尸了也会赖床吗?
总之,我干够了。
我只是一个破炒菜的。
末世降临,我只想混口吃的,不被饿死。
可每天天没亮就被砸门吵醒,抹着眼屎下面条。
虽然顾客们给我带来的物资很丰盛。
但我一个人能吃多少呢,还不是都做成菜喂到他们嘴里了!
我决定从丧尸里挑两个天选打工尸。
就算帮我往锅里丢丢面条青菜也好。
反正也没什么技术含量。
老板是废了,我已经不指望他干活了。
他每天除了吃,就是翻账本。
一开始我还以为老板天赋异禀,变成丧尸了也能记账。
后来我翻了翻账本,才发现上面画的全是大鸭蛋。
可能这些大鸭蛋在变异的老板眼中,都是银行卡余额。
财神爷也被他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柜台上。
经常供点来之不易的人类残肢,脑仁血肉啥的。
喜气盈盈的财神爷配上这样的贡品,多少有点中式恐怖那味儿了。
但我看惯了丧尸顾客血肉模糊的样子,心已经跟砍猪骨的刀一样冷了。
只是不知道财神爷喜不喜欢这样的供品。
毕竟咱供的是财神爷,不是阎王爷。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时候就别求财了,还是保命要紧。
好像从来没见过阎王爷的神像……
我打算抓紧时间招工。
再这么干下去,我可能要去见真阎王了。
到时候岂不是很丢脸。
别人都是被丧尸啃死的,而我是给丧尸做饭累死的。
我花了两天的时间,终于物色到了合适的人选。
一个天天在臭水沟里捞腐肉吃的流浪尸小哥。
干巴巴的,瘦小小的。
就算是丧尸,看起来也不太吓人。
身上腐烂的皮肉都干裂脱皮。
看起来就很营养不良的样子。
他从来没有光顾过五福饭店。
想必是因为抢不到物资,交不起饭钱。
不仅抢不过身材魁梧高大的丧尸们,甚至连为了食物而拼命的人类也很难搞定。
于是我带他进了店,管了他一顿饱饭。
浇了牛血的辣椒炒肉配上大米饭,再来个羊肉丸子鸡血汤。
小哥当即清了盘,打着腥臭的饱嗝,一口气把店里所有的碗筷盘子洗干净了。
虽然手脚不太利索,打碎了几个。
但我依然大喜过望。
我本想有个下面条的就行了,没想到还附赠洗碗扫地。
这岂不是以一尸之力接手了阿丽和大姨两个人的活儿。
我很满意。
于是我终于再次有时间躺在老板的沙发上,盖着老板的珊瑚绒毯子,喝着老板的福鼎白茶。
原来当老板是这种感觉。
只是,未经培训的服务员确实业务能力不太行。
上岗才两天,就出事儿了。
9
大厅里传来瓷盘落地的声音时,愤怒的咆哮同时响起。
我停下颠勺的动作,捏着酸痛的胳膊走出厨房。
这应该是服务员小哥打碎的第五个盘子了吧。
问题不大,我只需要去给顾客道个歉,再送份一品蒸鸡。
别问我为什么这么大方。
因为鸡太多,冰箱里塞不下,都被我蒸了。
再不吃就坏了,不如卖个面子。
作为这座城市里唯一的丧尸饭店,我的面子很值钱的。
但这次,我的面子可能卖不动了。
因为站在大厅里咆哮着的,是龙哥。
他身上的肌肉像是膨胀了,衣服被撑裂。
胸膛跟肩臂的纹身有点变形了。
腐肉横生,青龙被腰斩,蝎子被撑爆。
青黑可怖的脸上,挂满了油腻腻的汤汁。
一份梅菜扣肉,此刻扣在了龙哥头上。
他咧开嘴角的伤口,正骂骂咧咧地说些我听不懂的话。
闯了祸的服务员小哥一反常态地梗着脖子,看起来很强硬。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感觉店面不保。
这可是龙哥啊,称霸一方小弟无数的社会大哥。
一言不合就开瓢的那种。
没等我去劝,两个人,啊不,两只丧尸干起来了。
变成丧尸的龙哥行动有点艰难,出拳的速度明显不够灵活。
他的拳刚走到一半,服务员就已经闪到柜台后。
然后,他掏出了那根棒球棍。
历史重演了。
龙哥头上那道被老板敲出来的疤,再次遭受重击。
一声闷哼后,黑红的血迹蜿蜒而下。
跟梅菜扣肉的汤汁融合到一起。
龙哥怒了,他向着柜台后的服务员小哥扑了过去。
一路踢翻了桌子,砸碎了盘子,踩死了三只兔子。
这次,老板出手了。
因为他的财神爷受到了威胁,被龙哥撞得颤颤巍巍,眼瞅着要摔下来。
老板一跃而起,跳到了龙哥面前。
不知道是没站稳还是精心设计过。
总之,他跪下了。
咔吧一声,我听到老板膝盖发出的脆响。
男人膝下有黄金,这就是黄金落地的声音吧!
不年不节,行此大礼,龙哥显然愣住了。
服务员小哥似乎也愣住了。
他们三个叽里咕噜说了半天。
然后,服务员小哥用抹布擦掉了龙哥头上的菜汤。
龙哥亲手把掀翻的桌子扶起来,把摔碎的盘子丢进垃圾桶。
老板也起身,踩着凳子把他的财神爷摆在了酒柜最高的那一格。
看得出来是很怕被撞碎了。
我挺想问问他们是怎么和好的,奈何语言不通。
当天晚上,我做了个梦。
梦到财神爷蹲在格子里,愁眉苦脸地跟我吐槽。
「爷爷我啊,恐高呀。」
10
龙哥再次成了五福饭店的常客。
虽然他已经充了一万块钱,但每次来,都会带不少物资。
龙哥一出手,别人就捉襟见肘了。
因为没人敢跟龙哥抢东西。
外面已经天下大乱。
除了丧尸横冲直撞,还有不少幸存者为了抢物资大打出手。
场面之惨烈,不比丧尸争食差。
鲜肉果蔬变得珍贵无比,近处的几家超市早就被洗劫一空了。
家禽场和鱼塘等地方,也先后沦陷。
龙哥每次都能搜寻到一些好东西,不过别人就没这么幸运了。
于是,为了能继续在五福饭店吃饭,我的顾客们绞尽了脑汁。
看到外面的人抢什么,他们就会跟着抢什么来送给我。
于是各类水果罐头、压缩饼干出现在眼前。
还有丧尸给我带来了各种饮料酒水。
最后连这些东西也不多了,他们开始给我带服装和日用品。
商场里的大牌衣服,从前我连价格都不敢问的。
现在我穿着 LV 炒菜,用爱马仕装鸡蛋。
为了祛除店内丧尸留下的腐臭味,我每天把标价三千块一瓶的香水当空气清新剂来喷。
至于那些护肤品,全是英文名字,我一个也不认识。
于是每天睡前洗刷完了就随便拎一个瓶子打开抹一抹。
最近抹了一个叫 LA MER 的白瓶子雪花膏,挺滋润。
于是我每天挖一大块,抹膝盖和脚后跟。
你别说,女人用的东西就是好使。
我现在白白嫩嫩的,感觉随时可以找个富婆,不用努力了。
我对我的丧尸顾客们感到很满意。
如果他们不再给我送卫生巾的话,我会更满意。
另外,我的服务员小哥渐渐熟悉了业务。
没再打碎东西,也没往龙哥头上扣菜汤了。
甚至他可以独立下鸡血面招待顾客了。
于是,在末世降临将近半个月后,我再次找回了久违的懒觉。
我也没想到,自己居然能在末世活得这么滋润。
这是末世吗,这是天堂啊。
我把五百块钱一双的袜子脱下来随手一丢,悠哉悠哉泡着脚。
这种品质的袜子,我现在已经有半箱了。
在这末世里,我是毫无疑问的成功人士。
听说有钱人都爱做慈善。
我也开始圣母心泛滥。
虽然我也听说,圣母心往往会害了自己,但我相信我有分寸。
看着冰箱冰柜里塞得满满的食物,我决定给街坊邻居们送点去。
为了避免被陌生丧尸啃,我特意邀请龙哥一起。
多有面儿啊,丧尸大哥给我当保镖。
不过没想到,我的圣母心却害了邻居们。
11
起初我带着物资去敲门时,没有一家回应。
估计是怕开门被啃。
可以理解,毕竟我身后站着龙哥呢。
就算他没变成丧尸,也没多少人敢开门吧。
于是我把物资放下就走。
大概是看龙哥没有啃他们的意思,他们渐渐放下了防备。
接物资的时候也敢把门打开一条缝道谢了。
整条街上的邻居们,都靠我给的物资活着。
对此,我可太骄傲了。
我甚至都已经幻想着,等末世结束,他们送来的锦旗挂满了五福饭店。
政府高低得给我发个「热心好市民」的奖吧。
但我的幻想很快破灭了。
因为突然有一天我发现,我的诸位邻居出现在鸡血面大军里。
他们,变异了。
我百思不得其解。
他们这段时间不是都足不出户躲在家里,靠我给的物资续命吗?
怎么会被啃的?
我急于想弄清事情的原委,不等龙哥来,就拉着服务员小哥出了店门。
嗐,您猜怎么着?
我一直以为龙哥就是个四肢发达的社会大哥。
但现在才发现,他居然还会兵法。
前几次跟我去送物资的时候,表现的人畜无害。
没想到当邻居们对他放松警惕后,他就趁虚而入了。
我看到龙哥的时候,他正提着两只鸡,恐怖却又礼貌地敲门。
在他们开门取物资的瞬间,一下子扑上去。
我眼睁睁看着龙哥像在喝奶茶似的,啃住某位邻居的颈动脉,咕咚咕咚咽。
难怪这两天没见龙哥来,原来是干这事儿去了。
原来他们是这样变异的。
我心里有点难受。
还以为自己做了好人好事,浑身金光普照呢。
没想到我不是什么活菩萨,我特么是个活阎王。
事已至此,没得补救了。
我能做的,就是给他们的面里多放点儿动物血。
看来,锦旗是收不到了。
「热心好市民」的奖也泡汤了。
我现在开始担忧,如果国家研制出恢复丧尸神智的药物。
我会不会被街坊们打死。
龙哥的行为算不算故意杀人?
我是不是帮凶啊……
没等我想出答案,该来的就来了。
12
这天晚上,我刚打烊。
就在我往脚后跟上抹雪花膏的时候,门被撞开了。
我以为是来吃宵夜的丧尸。
但那一连串整齐的皮靴踏地声,和随后的两声异响,让我一下子警觉起来。
我抄起棒球棍探头一看。
清一色的军用防护服,还有一排对准了我的枪口。
是军队!救援人员到了!
我当即丢下棒球棍,激动地双手高举。
这时我才发现,老板和服务员小哥已经倒在地上。
身上各插着一支针头。
「老板!小哥!你们怎么了!」我不禁惊呼。
军人们诧异地端详了我半天,确定我不是丧尸后,才慢慢放下了枪。
「你是什么人?」
「你不怕丧尸吗?」
「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为首的军官目光警惕地盯着我,抛出了疑问三连。
「我是这家饭店的厨师。」
「我是靠给丧尸们做饭活下来的。」
「他们会给我送物资。」
我硬着头皮解释。
这太离谱了,我自己听着都想笑,小说也不敢这么写啊。
但事实胜于雄辩。
我带领军人们参观了后厨,看着冰箱里满满的食材,和我囤的各种动物血。
他们总算是信了。
并且他们向我解释,老板跟小哥被他们注射了强力麻醉剂,准备带回研究所进行研究。
丧尸病毒爆发后,国家就开始研制疫苗了,但尚未有突破。
刚才他们进店,发现这两只丧尸有点特殊。
一只正在洗碗,另一个在给财神爷磕头。
所以,他们认为这两只丧尸保留了一丝神智。
「这算啥?你没见我的顾客们,还知道挑三拣四呢。」
「来吃个饭还会点菜,现在鸡血狗血也能尝出区别来了,精明得很。」
我无奈地摇摇头,吐槽着。
难道别的丧尸不这样吗?
「我们需要这些丧尸,他们什么时候会来吃饭?」
救援人员眼前一亮。
他们请求我配合他们,利用饭店将他们一网捞走,带去研究。
这不是小菜一碟吗?最好是立刻带走,免得我还要继续下面条。
「最后,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军官犹豫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冲我笑起来。
「能不能给我们做点吃的啊,天天啃罐头,快吐了。」
得,天选厨子是我无疑了。
末世要给丧尸做饭,末世结束要给救援人员做饭。
我恶狠狠地给他们做了一大桌。
嗐,他们确实不容易。
13
酒足饭饱后,他们睡在了老板的休息室。
次日,顺利地将我的丧尸顾客们制服,带上了越野车。
我以为我将被送往安全基地。
因为他们说过,各个城市都建立了安全基地,并且在第一时间派出了部队救援幸存者,清剿丧尸群。
但我却被他们一起带去了研究所。
原因是,为了维持这批丧尸们的本能神智,我需要继续给他们做饭。
我很不理解,但后来明白了。
给丧尸做饭是幌子,给研究所的科研人员做饭是真的。
研究所食堂的大姨被啃了,他们已经吃了半个月的压缩干粮。
我凭借我的厨艺,打通了人尸两界。
现在从五福饭店的厨子一跃成为国家级的主厨。
真的,我觉得以后国宴的最高标准就是我章一绍掌勺。
疫苗很快被研发成功了。
果然是从我的丧尸顾客们身上找到了突破口。
末世终于结束了。
继伟大的科学家、医学家和奉献牺牲的军人们外,作为老百姓口中的厨子英雄,我被国家授予特殊贡献奖。
从此身价暴涨,名声大躁。
我的金牛座老板,在痊愈后的第一时间找到了我,恳求我继续给他当厨子。
我同意了。
他从此不再抱着财神爷。
因为饭店里涌入的大量顾客,一掷千金,只为尝尝末世英雄的手艺。
他终于意识到,我才是他的财神爷。
所以当我告诉他,财神爷托梦跟我说恐高的时候,老板深信不疑。
龙哥投资把五福饭店翻新装修了,而我随便召的服务员小哥,也回来了。
我终于有机会解开心底的疑团。
「小哥,你为啥把梅菜扣肉扣到龙哥头上,还拿棒球棍敲他?」
「我以前是养兔的,可他把我的兔子都薅走了,害得我流落臭水沟。」
「老板,那你为啥给龙哥跪下?」
「我纯粹是摔倒了。但我觉得跪都跪了不能浪费,干脆求个情。」
「小哥,那你是怎么消气的?」
「龙哥说给我找对象,找个俊的。」
「哦,那龙哥你是怎么想的,你都被开瓢了还能原谅小哥,不像你的脾气啊。」
「嗐,你老板都给跪了,哥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何况……」
「何况什么?」我们异口同声。
「何况……我那会儿隐约认出来,他以前的女朋友好像被我翘了……」龙哥尴尬地笑笑。
「我靠!张龙泉!」小哥闻言把盘子一摔,再次抄起了棒球棍,向龙哥的背影追去……
【本篇故事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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