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惑-生命之翼》-第七章、自然界的运行之道-矛盾
2023-07-07 来源:飞速影视


宇宙内的演化之路在我看来环环相套、层层递进、周而复始,看起来如此的精密,这其中必定需要有一种规则来支撑,这种规则要极其简单,易于继承与复制,又必须能够相互的转化,转化的阶段又必须囊括复位至初始状态的途径,否则就很难维系宇宙的过程,这个神秘的运行之道是什么呢?如果我们得到这种秘籍是否可以开创永动之旅?
BTW:橙汁认为以当下人类的视角是不会创造出永动机的环境的,原因很简单,如果人类需要创造永动机就必须寻找到自然界的归元基础——极因子,在橙汁看来极因子的世界是一个培养基,他总能不断的聚合、分裂演化,演化后又总能分解回归到相近的起始状态,以人类目前利用自然的能力还远不可及。
话归正题,那么什么是自然或宇宙的运行之道呢,橙汁认为是矛盾与系统的机制,这种机制一定具有预设条件,有全局、有局布,他们的框架体系结构一定是嵌套、复合,且有比例参照可依,一层层嵌套着的宇宙体都好似不同型号而又五脏俱全的麻雀,他们有机的统一在一起。
一、矛盾

如前文所述,橙汁演绎宇宙形成的初始过程,动态存在中充斥着共振分解后形成的因子,因子们沿着惯性的方向做着独自的运动,当因子与因子相互作用的那一刻起,对立统一的因素“矛盾”就出现了。
当我们设立一个观察点,任意找到一个参照因子并以其为中心,作用因子与其运动方向相同则起助推或正向作用,相反则起阻碍或反向运动作用,动态存在内的因子运动关系总体不平衡;
因子在交互过程中,主体相互结合,达成了相对稳定的关联方,主体相互分离则为未来的关系方提供了基础;
这说起来有点象成对情侣的结合,只要结合的关系存在,他们总是以一家人的身份出现,虽然这个家庭的内部不是相互帮助就是相互伤害,别无其它,严格意义上来说,既不伤害又不互助的情况是不存在的,而既伤害又互助的情况反倒是存在的,一旦两者分离,当下的“矛盾”关系瞬间瓦解,这为组成新的家庭提供了可能,同时新的“矛盾”也将在前方守候或在个体内部延续;
人生过程中,每时每刻都要经历矛盾的交锋,我们在交往时有矛盾相伴,我们在选择过程中有矛盾阻挠……理解自然,理解那些困扰我们的矛盾,有助于了解自然界的运行,也有利于我们梳理自己的人生;
古典哲学或近现代哲学理论均从不同时期对“矛盾”这种关系作出了解析,常见的描述包括:矛盾反映了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种特殊的状态,本质上为事物属性关系中的一种特殊的关系,即“对立”关系等。先辈们的理论精华在这里不做过多的描述,比如先辈们描述的有关于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对立性与统一性、对抗性与非对抗性……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或是前人关于物质与意识关于矛盾的主导作用等,以下仅谈谈橙汁结合前文演绎宇宙形成的角度而引发的个人理解的思考。
1、矛盾的不平衡特征
“矛盾”源于交互,交互导致变化,没有交互或没有变化也就不存在“矛盾”,有“矛盾”一定意味着存在交互或存在变化,“矛盾”是交互变化过程中的产物,换而言之,有变化就一定有不平衡,有不平衡就一定有“矛盾”。
2、矛盾的对立与同一
从变化出现开始,意识与物质相生相伴(注前文有述,橙汁对意识与物质的定义是趋向性和承载体),“矛盾”亦同,因为有承载体没有趋向性即代表无变化,没有交集无法产生显性“矛盾”,而有趋向性却无承载体即代表没有行动源,也无法制造显性“矛盾”,因此只有两者统一方可达成“矛盾”的对立与同一;
“矛盾”主体的物质与意识相伴,无法孤立看待,或简单的将其归因为物质第一性或精神第一性;有人或许将精神或意识纳入为物质范畴,但那样的物质也不在是我们通常描述中的物质,事实上在哲学领域的物质与意识就是一种现实版的“矛盾”对立陈述。
3、矛盾的立场与角度
矛盾普遍且客观存在,而人类定义的所有“矛盾”内容都是有立场,具有主观评价的色彩,通过着眼于某个视角的立场,并以此为基础定义出概念及其相反的概念,“矛盾”定义则达成。
比如我们现如今在科学领域谈及较多的暗物质,他与显物质或明物质就是一对矛盾体,如果不是人类感知能力的限制,我们何谈暗物质?如果不是人为意识层面做出了关于物质的区分和定义又何谈暗物质?
BTW:橙汁认为就“暗物质”来说,也要区分为“真暗物质”与“伪暗物质”,一种是人类可以发现,但目前尚未发现的,可以说是相对暗物质或伪暗物质,另一种是无论如何人类都不会发现的物质,是真暗物质,不过关注真暗物质却又看起来毫无意义,所以未来的“暗物质”进展一定在于前者。也正是因为如此,在分析哲学领域出现了一个支派或变种,被称为“语言哲学”,通过以现代数理逻辑为基础对语言进行逻辑分析,语言哲学也成为现代西方哲学中影响最大且成果卓著的哲学流派之一。
4、矛盾的焦点
矛盾是有视角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之说也实为立场与视角共同作用的产物,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价值观在某种程度上发挥着作用,有立场、有趋向性、有承载体,主要矛盾也就应运而生了,而立场又取决于焦点所在,焦点总是带着视角的,站在什么角度则可见什么样的焦点,换而言之,即主观层面上,焦点在哪里矛盾就在哪里,特别关注什么,被关注的对象更容易让矛盾显现;很多时候我们过分强调了焦点或许已经偏离了矛盾事务的本身;比如亲情当中时常会出现的,一个母亲为了女儿丰衣足食努力挣钱付出,与此同时也对女儿的生活提出了一些要求或做出了一些干涉,原本焦点与矛盾的关键点在如何实现“为了女儿生活丰衣足食”上,最后演变为母女关于彼此是否尊重的矛盾争论,双方调换了交互的焦点,原本的焦点已经被另外一组矛盾立场的焦点带入了泥潭;
从全局来看,在矛盾体系中,一种立场的覆盖范围究竟有多么深远或庞大,也就意味着某个群体中主要焦点在哪里,而这个焦点是不是围绕着矛盾的核心问题来运转?这个是不确定的。
矛盾的主体与内容也异常重要,有些时候矛盾的主体与内容一致,矛盾更为直接,有些时候矛盾主体独立于内容对立当中,看似有周旋的余地;比如我们说两个人之间有矛盾,如果矛盾是事务性的,那么事务结束矛盾即解除,如果矛盾是围绕人的,那么无论事务如何变化,激化的矛盾状态始终存在。
5、矛盾的关系性
“矛盾”的本体客观存在,当矛盾的定义达成,矛盾的同一关系相辅相成,随着事务的发展与定义角度或立场的转变,矛盾的本体会有角色上的转化。相比如何定义矛盾来说,如何客观看待矛盾本身才是根本的,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核心议题;比如我们形容一个人是好是坏,那么一定会角度的对好与坏进行定义,而当我们深入剖析一个人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有的时候他表现出来的好的一面多,或者有的时候表现出坏的一面多,有的时候参与评价的主体可能一边倒的都说好,而有的时候又可能一边倒的全说坏,但基本没有人说这个人不好也不坏的,因为不好与不坏已经脱离了与主体达成关系的本身。
6、现实中的矛盾
如前文所述,“矛盾”交互的基态组合是多元化的,并不是仅仅为非黑即白的完全对立呈现,有对立也有同一,刻意强调或极端化矛盾对立性也均容易落入是片面的漩涡。通常矛盾交互存在四种典型的可能性,A对B或B对A,A随B或B随A,先后顺序以双方对交互结果达成的趋向性影响大小为基础,这一点符合中国传统相生相克的观点,矛盾因素结合的可能性也符合所谓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的演化排列。
现代管理学中讲冲突要分良性冲突与恶性冲突,心理学讲趋避……也皆有矛盾的影子,他们是矛盾在现实中应用的理论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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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橙汁不是汁儿 ID: ( bwisdom )
作者: 橙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