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探险井喷式发展,极限运动背后诸多法律盲区待解
2023-06-22 来源:飞速影视
近年来,以登山为代表的户外探险运动越来越受到更多人的喜爱,特别是在周末或节假日,人们选择野外登山、探险,不但可以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断挑战自我,而且身体与心灵都能得到锻炼。
在越来越多的登山大军中,既有兴趣爱好相同的自发组织队伍,也有装备精良既有营销、向导、教练的商业团队。但是,近年来登山这一极限运动活跃的背后可谓乱象丛生,这中间既有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也有救援存在难题,还有乱收费所产生的问题。登山探险这一极限户外运动火热的同时,背后存在诸多法律盲区。
登山探险人数呈现井喷式发展
陈铭是一位登山爱好者,他所在的登山爱好者微信群有三百多人,经常活跃的有一百多人,在这个微信群内,座右铭是英国探险家马洛里的一句话:“因为山在那里”。
说起登山的好处,陈铭对本社采访的记者兴奋溢于言表。陈铭说:登山的好处太多了,登山有益于减轻压力、延缓衰老、有益于减肥、登山还有益于增强肌肉骨骼让肺功能强大强健心脏、登山还能感受到自然的美好。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精神世界的不断探索也在不断增加,而登山探险既能亲近大自然,又能锻炼身体和陶冶人们的情操,排解心理压力,显然受到了越来越多户外爱好者的喜爱。
登山爱好者有多少人,至今并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但是,户外运动产业链的发展与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说明登山运动参与者的人数正在呈现急速上升的态势。记者在某企业查询平台搜索“登山”为关键词,发现仅在2021年,新注册与登山相关联的企业就达到了2914家,在该查询平台上,经营范围涉及“户外运动用品”的相关企业超过了5.01万家,占相关企业总数的57.08%。
登山已经成为户外人口最常参加和最喜欢的户外运动项目,并成为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和都市文化,发现未知的美好让越来越多的登山爱好者趋之若鹜。
对此,既是登山爱好者,也是《户外探险》杂志社编辑的王敏豪告诉本社采访的记者,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人们文化层面的提升,随之也带来了更多的工作压力,因此,为了挑战自我、突破自我,释放工作和生活的压力,登山探险自然成为了很多人的精神追求。另外,近些年来,很多综艺节目、纪录片和户外直播中的旅游探险、野外生存类节目播放火爆,收视率也一路暴涨,再加上明星达人在节目中的探险行为及生存能力的讲解,特别是一些未经大众所了解也未开发区域的自然资源,深深吸引了长期生活在钢筋水泥城市中的人,并让其为之神往,探险的极大魅力又会让人倍感振奋和鼓舞,所以挑战人生、充实自我,让近年来登山探险呈现井喷式发展。
因此,享受精神生活、猎奇、媒体的过度宣传等等原因,是推动登山探险近年来需求的旺盛的主要原因。
登山探险的自然风险常常被低估
登山既能陶冶人的情操亲近大自然,与其他运动相比,门槛低,对技术装备的要求也低,因此,野外环境的登山运动成为人们锻炼身体的首选。但是,这项看似简单的运动,也最容易让参与者麻痹大意、放松警惕,自然风险常常被低估,从而造成事故频发。
在我国,登山旅游始于1980年,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解表》,提出要积极推动体育旅游,加强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与旅游活动的融合发展,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体育运动场所面向游客开展体育旅游服务,登山旅游市场开始呈现日益兴旺的态势。目前,登山旅游服务对象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前往开放山峰进行登山探险活动的各国登山界人士和登山爱好者;另一类是去山间游览的旅游者。我们大多数人说所说的登山,其实就是去山间游览的旅游者。
有二十多年攀登经验的郑朝辉是一名全能型的自由攀登者。郑朝辉告诉本社采访的记者说,普通的登山旅游一般是海拔5000米以下的健身旅游徒步登山,需要准备户外露营装备、户外专用服装、食品、急救包、登山杖、充满电的手机和防晒霜、防晒帽等等即可;而他登的山,都是在一定攀登保护器械和装备的辅助下,采用攀岩攀冰为主技术,以克服各种恶劣自然条件,登上顶峰为目标而进行的登山运动,这种登山运动不同于旅行活动,潜伏着一定的危险,因此这样的登山运动不仅仅需要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还要具备野外生存知识、面对恶劣自然环境的身体素质、以及专业的技术装备如登山绳、冰镐、冰爪、高山靴、各类保护器材等等。
正因为特别是登山探险的风险常常被低估,近年来,一些驴友景区登山探险事故频发,其中带来的救援收费问题,就惹了很多争论话题和法律上的盲区。景区该不该收救援费,救援费如何收取才更合理,其负担起点是多少,至今并无国家层面的立法明确。
对此,青岛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许庆永告诉本社采访的记者说:近年来,登山探险时常发生伤亡事故,在事故救援中,主要由两只救援组织形式,一是当地消防、公安、景区为代表的法定救援队伍,二是以商业救援、公益救援为代表的社会力量救援队伍。因此,救援费用的负担问题兼涉公法与私法问题。当救援者为具有法定救助义务的机构时,应为无偿救助,此为保障公民基本人权所需,系履行国家或政府责任;当救助者不具有法定救助义务,如商业救援,其救助费用、损失应由被救助者承担。现在,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确立了探险救援中被救助者分担费用的机制,其先行先试的做法应予肯定。
对此,许庆永也希望,在国家层面上需要尽快进行立法,这样既能推动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社会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协同发展,也能对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合理收取救援费用等行为进行规范。
登山被收费仍乱象丛生
其实,登山探险除了在应急救援费是否应该由个人埋单,有偿救援收费如何确定,如何划分分担比例、收费依据等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规外,在登山活动审批上,也存在一些收费项目让登山爱好者无法理解的现象。
郑朝辉告诉本社记者说,9月1日至21日,他和另外一位登山爱好者登上了依寺夹塞峰,这座山峰海拔5458米,在攀登此山峰之前的8月份,他向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递交了攀登计划书、协作证资质、体检报告、户外保险单等,然后工作人员向他要未登峰特许费,在他登顶成功结束后,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向他要的未登峰特许费是2万元,这让他难以承受,在他向四川省民政厅等部门咨询收费的是否获批,得到答复没有批准这个收费,当天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的工作人员又给他打电话称“由于他们忘了提交甘孜藏族自治州体育局备案,所以这2万元不收了。”然而,11月30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体育中心下发了“关于违规攀登依寺夹塞(未登峰)的通告,对其登山成绩不予认定。
陈铭也告诉本社记者,他和“驴友”们的登山纯粹是为锻炼身体陶冶情操,有时候喜欢不走“寻常路”,但是,也多次遇到明明是一座无人开发的山,却被人拦路收“登山费”的事情。索要的登山费也不多,常常是每人二三十元,没有任何收费文件和发票,明知道不合理,但为了少惹麻烦,通常也是交钱了事。
四川省境内山峰众多,江河纵横,具有丰富的登山探险旅游资源,因此热衷到四川登山探险的人越来越多,登山探险发生事故的情形也日渐频繁。作为全省性群众体育社团的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在2019年7月四川省民政厅对其会费及其他收费公示表显示,收费项目共有三项:登顶证书150元/份,团体会员单位800元/份,理事会员单位1800元/份,因此,郑朝辉质疑他被要求缴纳2万元未登峰特许费,行业协会无权收取,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那么,登山收费究竟有哪些法律规定?记者在国家体育总局的官方网站上检索,对登山运动管理至今适用的仍然是2003年颁布实施的《国内登山管理办法》,记者查看该《办法》时发现,这部办法包括“附则”在内只有26条。其中第十四条规定,登山团队进山前,应当向山峰所在地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交验《登山活动批准书》,并按山峰所在地相关规定,向当地有关部门缴纳登山环保费。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按环保要求处理登山垃圾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处罚。一些登山资源丰富的省份也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比如2001年的《青海省登山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的《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2015年的《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等。有的对如何收取登山注册、环保等费用有原则性规定,但《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登山协会可以收取未登峰特许费。
微信公众号“法与岩”的主理人是一名热爱登山运动的法律工作者,曾参加过多次高海拔攀登和攀岩攀冰并获奖。他对本社采访的记者说,现在之所以登山“乱收费”是有的地方登山协会打着行政收费的幌子,垄断登山许可、设立名目、违规收取费用。通过公开数据查询,全国有将近一千家各种“登山协会”,绝大部分是出资额仅为3万元的群众性“社会团体”,不是一级政府机构。例如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网站上的协会章程规定:“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省性群众体育社团,是由热爱登山运动及其相关运动的集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因此,如果没有法律的明确授权或者和登山队签订协议,登山协会不能擅自收费,更不能以所谓行政管理的名义收费。这种收费乱象,阻碍了登山群众运动的发展,可能将祖国的青山绿水变成了小团体牟利的工具,甚至透支政府和地方体育局管理的公信力,背离了发展人民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管理初衷。
同时,他还向本社记者表示,这些年登山爱好者越来越多了,但素质也存在良莠不齐,他本人反对违规攀登,无论违规攀登者自己说的多么独立和自主,但没有人在需要救援的时候说愿意自己负责,因为救援需要耗费公共资源。
许庆永也向本社记者表示,在户外运动中,徒步登山是一种最主流,也是最受驴友青睐的游玩方式,但是,现在法律对登山探险的准入门槛、登山探险的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部门等还需进一步细化明确,对登山探险出现损伤和救援问题,也没有明确各方的管理责任,因此,从国家和地方层面来讲,这些问题都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真正细化完善。
登山探险魅力无限,但风险如影随形,因此,只有每个人珍视生命,量力而行,登山探险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