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

2023-06-08 来源:飞速影视
打官司及是打证据,“证据为王”的道理是人人都知道的。

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


证据规则包含了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两层含义: 一是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二是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当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由依法负有证明责任的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学习本篇的意义在于,掌握举证的一般规则和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从而在收集证据和当庭举证中,哪些证据是一定要收集、举证的,哪些证据是不需要自己收集、举证的。
一、关于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在《民诉法司法解释》中称为“举证证明责任”,是指在诉讼中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一方当事人因此而承担的诉讼上的不利后果。

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


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对证明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


二、举证责任一般规则
2021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同)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这是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即人民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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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呢?
其实“谁主张,谁举证”这种说法,只是一种模糊的认识。要正确认识该条规定,应当从以下五点理解:
1、《民诉法》该条的规定的目的,是要求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事实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当事人只提出主张,而不提出相应的证据,法院的法官就难以判断。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对自己的事实主张提供了证据,法官才能对相应的事实进行去伪存真,加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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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诉法》规定的“主张”仅限于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主张,这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的行为,不是权利,而是义务。
3、《民诉法》的该项规定是对提出事实主张者的一项基本要求,但没有解决该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时应当如何处理。即证明责任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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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诉法》的该项规定不仅要求谁主张谁举证,同时要求及时举证。这种及时性根据《证据规则》应当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最迟也应该在判决作出前。
5、举证责任的转移。《民诉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只是承担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但这并非一成不变。民事诉讼中对于某一事实的证明,在对方提出相反主张时,应当承担反驳证明责任,此时举证责任就发生了转移,复杂案件很可能出现举证责任的多次转移,直至这一事实被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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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被告负责举证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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