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3月份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当您在开车时,分散注意……
当您通过路口,没有减速……
当您乘车时,没系安全带……
当您想转弯时,突然变道……
你以为,你只是很小的动作?
其实……
其实危险已经来临!
近年来,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人数居高不下,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较大损失。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固原交警梳理汇总了近期辖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警示曝光的形式,力求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麻木之人”,让交通安全警钟长鸣。
典型交通事故曝光
01
案例一
简要案情:2023年01月22日,王某源驾驶宁D1C***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固原市原州区兴城路与大堡街交叉路口时,与张某仓驾驶的宁DD4***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警示|3月份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当事人王某源驾驶车辆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是形成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警示|3月份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事故责任及认定 :当事人王某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当事人王某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张某仓无责任。

警示|3月份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02
案例二
简要案情:2023年02月11日,金建某醉酒后驾驶宁CPH***号小型轿车(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188.4mg/100ml)行驶至固原一中门口路段处时,与何某驾驶的宁DT7***号小型轿车,沿该路段斑马线由东向西左转掉头时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警示|3月份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当事人金建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一半原因;当事人何某驾驶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处掉头,是造成该起事故的另一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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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及认定 :当事人金建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
当事人何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之规定。金建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何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

警示|3月份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03
案例三
简要案情: 2023年03月08日,母海某驾驶宁D5D***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固原市原州区东灵线1952公里200米南高速路口加油站处时,由于操作不当,撞向道路东侧防护栏,造成母海某受伤、宁D5D***号小型普通客车受损及防护栏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警示|3月份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当事人母海某驾驶机动车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警示|3月份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事故责任及认定 :当事人母海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给予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当事人母海某负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警示|3月份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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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警示 | 3月份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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