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古代赦免制度的演变以及影响
2023-05-04 来源:飞速影视
中国虽然在整个社会形态上呈现的是一种道德型的社会形态,但是其中也有一些法制的内容,中国古代的法律是一直存在的,并且也是为现在的法律所借鉴。
最典型的就是中国古代的赦免制度,这是一种活着的传统。那么中国古代赦免制度的演变究竟是怎样的?对于当时的社会以及现如今的法制改革起到了哪些影响?

一、中国的古代赦免制度发展从不成熟到成熟
1、中古之前的赦免制度并没有形成体系
中国虽然从古代的思想道德从具体的形态来说,是一种道德性的社会。并且在已有的法律当中也增加了一系列,关于家庭伦理和道德的有关内容。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古代的法律并没有得到任何的进步。反而因为一些家庭伦理以及道德性的观念在其中,使中国的法律具有一定的人道主义的色彩。
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中国赦免制度的设立,赦免制度其实仔细来看,在先秦时期就已经诞生了,只不过这样的制度在当时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甚至连运用都不会经常运用,因为当时的国家,秩序并没有完全建立所以相关的,法律因素也没有办法进行搭建。
赦免制度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说,其实是一种宽恕的行为,而这样的宽恕一般是带有很强的国家意志的,象征着统治者的一种恩赐和宽恕。
而赦免制度的设立也主要是为了在某种程度上去赦免某一些人的罪行或者是减轻部分人的罪行。赦免制度其实在上古时期就已经产生了,并且有着长久的发展。

只不过当时的国家因素并没有完全建立,所以使得当时的运用其实并不广泛。后世的赦免制度是比较成体系的,所以赦免可以针对某一类人群,或者是某一个集体进行赦免。
但是当时,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大多数的赦免行为都是对于个人的赦免,很少有针对团体的赦免。主要是因为当时的赦免制度并不完善,但是总地来说,还是有所发展。
因为在夏商周时期,诸侯之间是需要频繁地征战的,而征战就是必须要调动当时士兵的一定积极作战能力,所以当时大多数的君主会对其首领实施一定的赦免。“遍赦天下,无论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又无论罪之大小,咸赦除之。”
但是在后来,尤其是在战国时期的后期,那些君主发现,如果想要彻底地调动整个军队的战斗能力,还是需要对于整个军队实施一定赦免。

所以当时的赦免范围也是在不断地扩大,逐渐地产生了对于团体的赦免。再到后来,统治者会发现,军事能力的调动不仅仅取决于军事实力的本身,还取决于很多经济要素以及政治要素。
所以整个统治者如果想要将自己的军事能力,尽可能地发挥到最大化的话,就需要对于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进行一定的补偿,所以就逐渐有大赦天下的一种赦免制度。
甚至在秦朝时期,统治者长久不实行赦免制度,导致当时人民内部矛盾是十分严重的,所以在胡亥继位之后,也是实施了一定得赦免制度。
史书上记载:二世皇帝二年冬,陈涉所遣周章等将西至戏,兵数十万,二世大惊,与群臣谋曰:“奈何?”少府章邯曰:“盗已至,众强,今发近县不及矣。郦山徒多,请赦之,授兵以击之。”二世乃大赦天下,使章邯将,击破周章军而走,遂杀章曹阳。
通过这一些历史经验,统治者会逐渐地发掘在某种状况,实施一定赦免制度,是有可能缓和人民内部矛盾的。并且有可能是促进当时生产力的发展,对于维护统治者本身的统治也是有极大的好处的。
所以从秦朝以后,大多数的统治者一旦在面对自己统治有一定威胁的时候,大多都会实行赦免制度来维护自己的统治。

2、中古以后的赦免制度是成一定体系发展的
中古以后的赦免制度,其实是发展比较成体系的,也就是说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实施怎样的赦免制度,对于整个赦免究竟以何标准才能够赦免,都是有相关的体例条文的。那么在以后,到魏晋南北朝这个时期当中,赦免制度没有进行任何发展吗?或者是为什么发展不成体系呢?
很大的原因就是在秦以后,到中古这一段统治时间范围内,当时的统治政策和统治变化出现了极大的不稳定性,所以当时的统治者对于一些赦免制度是进行盲目使用的。
尤其是在东汉以后,到魏晋南北朝,整个时期赦免制度出现了极端的不稳定。要么在某个时期都没有赦免制度的存在,要么在某个时期之内频繁地使用这样的赦免制度,所以导致了当时整个社会是陷入了一定的混乱之中。
而这样的混乱不仅仅是因为一些战争的因素而导致的,很大一部分也是由于统治者对于这一些制度的盲目使用而导致的。所以到了中古时期,随着国家政治局面开始出现稳定的状况,君王对于这样的赦免次数也开始逐渐减少。

所以很多统治者对于赦免本身会抱有一定的谨慎的心态,并不会像之前一样随随便便就进行一定赦免。这样的赦免其实也就包括在一定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不能赦免,这样就不能赦免,那么在十恶的范围之内,其实这样也不能给予赦免。
从中可以看出隋唐之后的社会,对于一些社会底线和社会标准是有一定严格界限的,并不是可以因为赦免制度的存在而得到任何改变。
“古言赦者,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一岁再赦,善人暗哑,昔文王作罚,刑兹无赦;小仁者大仁之贼,故我有天下以来,不甚放赦,今四海安静,礼义兴行,数赦即愚人常冀幸,惟欲犯法,不能改过,当须慎赦”。从中也可以看出,当时的统治者的确对于一些过度化使用赦免制度的行为是表示极端厌恶的。
但是在隋唐之后,尤其是在五代十国时期,赦免制度的混乱又再次地出现这主要是基于五代十国,是严重的战乱时期,在战乱时期,统治者无论想从恢复生产力或者说巩固自己统治方面都急需要赦免制度的存在。
所以在此时期会频繁地使用赦免制度,但是在宋代以后,赦免制度又重新恢复稳定。所以从总体上来说中古时期之后的赦免制度其实是被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的,可以得到很好的使用。

二、中国历代赦免制度的发展,对于当时中国历史的影响又是怎样的?
1、赦免制度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稳定统治者的统治
赦免制度的设立其实是中国法制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式的事件,这样的制度设立,对于严格法律的实施,具有了某一些弹性的空间。如果像秦代那样只实行严苛的法律,但是并没有缓和措施的话,那么极有可能会引起暴政的现象,进而会激起社会内部,人民的矛盾激化,导致整个统治的灭亡。
所以在秦代之后,汉代对于其赦免的范围是比较扩大化的,不管是在汉初年间,还是在汉朝中后期,其实赦免制度都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汉初年间的赦免制度的存在,之所以广泛举行,是因为当时生产力凋敝,当时的统治者想要从战乱之后迅速地恢复其生产力。
而汉中后期实行赦免制度,是为了能够减少当时社会上存在的矛盾。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维护当时的统治者的统治。并且对于当时维护整个社会秩序也是有一定帮助的。

2、赦免制度是具有一定人道主义关怀的
纵观历朝历代的赦免制度,可以发现皇帝以及统治者并不会轻易地下赦免制度。如果一旦下了赦免制度的话,就说明当时的社会矛盾是十分尖锐的,或者是急需要发展生产力的。
但是除此以外的情况,并不会排除统治者可能会因为一些特殊的少数群体而格外的实施赦免制度。比如当时在社会当中的一些弱势群体,可能因为自身的权利以及自身所应得的东西,在当时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一部分人在当时社会上是主要处于一个受压迫状态的,而这个时候统治者为了顾全这一群人的利益,会对他们实行一定的赦免制度。主要包括一些老人以及一些其他特殊的残疾人。

如果一旦犯了法,在整个法律的过程中,都是有一定宽恕的,而这样的宽恕也仅仅就是为了针对这一部分的少数群体。可以看出,中国古代所实行的赦免制度,除了维护统治者的利益以外,也带有某种程度上人道主义的关怀。
三、总结
中国古代的法律设置其实是比较完备的,包括中国古代的赦免制度,也是有较长久历史的发展的。所以这给现代中国的法治改革也提供了一定的思路和借鉴,为现如今的法制改革提供更好的帮助。
参考文献:
1、《中国古代史》
2、《中国法制史》
3、《唐律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