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浪漫游吟诗人,敲响民谣音乐天堂之门:鲍勃迪伦《编年史》

2023-05-04 来源:飞速影视
读完鲍勃迪伦的《编年史》时,正好是5月24日,恍然发现这天是老爷子的生日。《编年史》是鲍勃迪伦历时三年在打字机上亲手敲出来的回忆录,记录了自己生命中种种非凡的时刻,而他的辉煌时光,仍在时代的洪流中延续……
1、社会累了,人心醒了,民众需要灵魂:鲍勃迪伦的“荣耀之路”
当1961年一个寒冷的清晨,鲍勃迪伦怀揣伍迪·格斯里传记《荣耀之路》离开家乡去纽约追寻音乐之梦。他已经厌倦了这一成不变的生活,他要去寻找自己的人生之路。
那个时候,年轻的鲍勃迪伦一定没有想到,他的音乐人生开启了自己的“荣耀之路”,他的民谣历经各个年代经久不衰。

美国的浪漫游吟诗人,敲响民谣音乐天堂之门:鲍勃迪伦《编年史》


鲍勃迪伦也成为享誉世界的民谣歌手,并且在45年后, 出人意料地获得瑞典学院2016年读的诺贝尔文学奖。在117年的诺贝尔奖历史上,有歌手获得文学奖,这还是第一次,由此也引发了世界上极大的关注。
为什么是鲍勃迪伦?
这位著名的民谣歌手,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美国20世纪文化的一面旗帜,在鲍勃迪伦的歌声背后,代表了太多的文化含义与社会含义。
反叛文化的领袖、摇滚之神、嬉皮士、垮掉的一代……有意无意地,鲍勃迪伦总能处于时代的风口浪尖,并被太多拥趸贴上了标签。但是个性的鲍勃迪伦却异常地冷静与清醒,在眼看着要被裹挟着进入社会激情的漩涡时,他选择了急流勇退,享受家庭时光,专心阅读,研习宗教,探索音乐转型之路。
“一个男人要走多少路才能被称为一个男人一只白鸽要飞过多少片海才能在沙丘安眠炮弹要多少次掠过天空才能被永远禁止答案啊 我的朋友 在风中飘扬答案它在这风中飘扬”
这首《在风中飘》或许是最能代表鲍勃迪伦诗歌成就及音乐力量的作品了吧。
还能有什么样的诗歌能比这样的歌词更加打动人心?
鲍勃迪伦的诗歌中有着一种水滴石穿般的柔情,在不经意间,打动你内心那最柔软的部分。同时它又像一把锋利的尖刀,挑开了现实的黑暗,让麻木的灵魂暴露在阳光之下。
悠扬而现实,冷酷而浪漫。
社会累了,人心醒了,民众需要灵魂。
这一时刻,诺贝尔代替世界选择了鲍勃迪伦作为自己的灵魂。
2、从携吉他出走的少年到获得诺贝尔奖的游吟诗人:《编年史》亦是引导青年的奋斗史
鲍勃迪伦原名罗伯特·艾伦·齐默尔曼,在他的青少年时期,正好是美国20世纪40年代民谣盛行的时期和50年代“垮掉派”兴起的时期。
这一时期对鲍勃迪伦成长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一影响一直贯穿他整个音乐生涯。鲍勃迪伦后来横跨美国到纽约的格林威治村去拜访民谣歌手伍迪·格斯里与当时的社会风气分不开的,而且他这一举动明显是模仿小说《在路上》的情节。
在鲍勃迪伦的音乐生涯中,他的音乐风格一直是在变化的,随着时代的脉搏而动。
瑞典学院在授奖词中这样评价他的作品:“以世人都渴望的信仰的力量歌唱爱……他不歌唱永恒,而是叙说我们周遭发生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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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鲍勃迪伦于2004年出版的自传体回忆录《编年史》中,他详细地记述了自己的艺术之路,以及自己在艺术上的四次重大改变。
《编年史》分为5章,分别是《记下得分》《失落之地》《新的早晨》《喔,仁慈》《冰河》。
其中《记下得分》《失落之地》讲述了鲍勃迪伦初到纽约的不适应与彷徨,对于音乐的焦躁与不安。“我觉得自己像一只笼中鸟-像一个囚徒-我沿着曲折的高速公路蜿蜒而上。”;
《新的早晨》则是在成名之后,他摆脱了名誉带给自己的羁绊,追寻内心;
《喔,仁慈》则是在事业停滞之后,他勇敢地进行突破,在事业上破壁而出,迎来了另一个高峰;
“忽然之间,我很自然地发出了一个声音,用我自己的力量取走了魔鬼。这一瞬间就仿佛一匹纯种马破门而入。一切都恢复了,在多个层面恢复了。”
《冰河》则体现了鲍勃迪伦心灵上的另一种转变。在创作后期,他的音乐创作风格开始转向圣乐及传统民谣,体现出他对内心的探索以及对音乐的返璞归真。
对鲍勃来说,在人生的任何阶段,有成功,有失败;有彷徨,有坚定;有鲜花,也有荆棘。鲍勃迪伦的《编年史》,也是引导青年上进的一部奋斗史。
罗曼·罗兰曾经说过说:“生活这把犁,一方面割破了你的心,一方面掘出新的源泉,我要坚韧,就像珍珠贝一样,重塑自己的伤口,在伤处磨炼出一颗灿烂的珍珠,闪闪发光,照耀自己的人生!”
这句话,可以概括鲍勃迪伦从离家到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一生!
3、猫王解放了你的身体,迪伦解放了你的思想,让人触摸到诗歌的心跳
在自己的音乐生涯中,鲍勃迪伦进行了大量的试验与探索,他影响了无数后来创作者。同时他将自己在文学、电影、宗教等方面受到的影响都自然运用在诗歌的语言中,创造出一种独特的音乐表达方式。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鲍勃·迪伦就像是西方的游吟诗人。在欧洲早期的文化传播中,游吟诗人占着很大的分量,在无数的文学作品、影视作品、乃至是游戏中,游吟诗人都有着非同一般的地位,他们可以说是神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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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鲍勃·迪伦早期的作品中,就有着类似的歌词,在《说唱纽约》中,他写道:
“从荒野西部流浪到此离开了我最爱的家乡,……肩上挑着一把旧吉他我赶上一节地铁车厢一路摇晃翻滚辗转后我才踏进纽约市边上……我上得舞台唱歌弹琴那边那人说:改天再来吧你的嗓子像个乡巴佬我们要的是位民歌手好吧,我开始吹口琴维生吹得肺爆一天才赚一块钱吹得我内外翻转上下颠倒……”
这完全是鲍勃·迪伦最初追逐音乐之梦的一个写照,也是他身为一名游吟诗人的象征。
随着性格的成熟,随着经验的丰富,他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开始转型。在《编年史》第二部分《失落之地》中,鲍勃·迪伦向世人展示了他对于艺术无比追求的一面。他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各类书籍,文学、时政、哲学、心理学,这些让他能够充分地思索人生,感悟生活。
“我感觉我正在从落后的牧场里走出来。我在其他方面也改变了。那些曾经影响我的事物现在已经不能再影响我了。我不再过分注意人们,以及他们的动机。我不再觉得有必要去审视每一个靠近我的人。……我需要学会怎样去浓缩事物和想法……把它们放进一段话或一首歌的歌词里。”
在鲍勃·迪伦的作品中,以诗歌般的笔法,时而讽喻时事,时而表达浪漫,时而回归宁静。
民谣、乡村、摇滚民谣、圣乐,这些都是鲍勃·迪伦所钟情的,而民谣,始终是他音乐生涯中那抹靓丽的背景,永不褪色。
“无论我到哪里,我都是一个60年代的游吟诗人,一个摇滚民谣的遗迹,一个从逝去时代过来的词语匠人,一个从无人知晓的地方来的虚构的国家首脑。我处在被文化遗忘的无底深渊之中。"
世上的歌者,或是为自己唱,或是为他人歌,亦或是为时代吟,而鲍勃·迪伦是歌唱着自己,让他人的灵魂在自己的歌中得到释放,挽留住这个激情四溢的时代。
就像是有人评论的那样,“猫王”和“甲壳虫”创造了摇滚乐的形式,而鲍勃·迪伦为摇滚乐注入了灵魂。
4、永远走在时代最前沿的鲍勃迪伦,民谣是最好的探索世界的方式
鲍勃·迪伦之所以能够被授予诺贝尔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其歌词(抑或是称之为歌诗)的时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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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迪伦无论是民谣时期,还是摇滚民谣时期,到最后的圣歌,他的作品始终与时代联系在一起,但是其内涵又超越了时代,能够让各个时代的人们都得到共鸣。这是鲍勃·迪伦作品的魅力之所在。
拿他最出名的那首《答案在风中飘(Blowing in the Wind)》来说,这首在咖啡馆中仅仅花了十几分钟所创作的歌能够在世界范围内流行,与当时的时代背景是分不开的。
肯尼迪时期的年轻人们,正处于一种迷茫与困惑的情绪当中,他们从小所接受的教育,无论是世界观,还是价值观,都被社会现实狠狠地鞭挞,被颠覆,被重建。
南方的黑人运动和民权运动;苏联卫星上天;古巴导弹危机……这一切事件所引发的动荡,在时代背景的震荡之下,愈发显得扑朔迷离,愈发让人们的心理变得脆弱。
人们急需找到心灵的慰藉,他们反对战争,他们渴望改变这个世界,他们想要追寻自我,他们不愿意成为战争机器上的螺丝钉。
而《答案在风中飘》应运而生,他告诉年轻人们,答案,在风中。
“一个人要仰望多少次才能看见天空一个人要有多少只耳朵才能听见人们的悲泣要牺牲多少条生命才能知道太多的人已经死去答案啊 我的朋友 在风中飘扬答案它在这风中飘扬”
其实这首歌的产生有一定的偶然性,迪伦曾这样说起创作《答案在风中飘》的过程:“有时,事情就是这样奇妙。这首歌刚写完后,你自己也并未了解其重要意义,它只是我创作的又一首歌而已。”
不过时代之弦已经播响,在这之后的1963年到1964年间,鲍勃·迪伦陆续写出了《大雨将至》《战争的主人》《时代在变》,彻底点燃了青年人的内心。鲍勃·迪伦俨然已经成为了青年理想主义的时代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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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在1963年8月28日,30多万人参加了“华盛顿自由进军活动”,鲍勃迪伦也在其中。当马丁路德金在林肯纪念堂前发表了那篇著名的演讲《我有一个梦想》,当所有的歌手们经历了他们最宏大一场现场演唱,当《答案在风中飘》在风中回响,鲍勃迪伦在民权运动中的声誉已经达到了顶点。
虽然在60年代,他已经成为了无可争议的抗议歌曲领军人物,但是他并不想把自己禁锢在其中。
鲍勃迪伦定义了抗议歌曲,但他不会满足于此。他的叛逆性也就在于这,他要将青年们亲手塑造的“神”打碎,他要跟上时代的脚步,他要追寻新的历程。
这就是鲍勃迪伦,永远走在时代的最前沿。而民谣,就是他最好的探索世界的方式。
5、不盲从、不屈从、不附和:叛逆而又自我的鲍勃迪伦
鲍勃迪伦是叛逆的,叛逆不仅仅体现在他的生活中,也体现在他的音乐中。
每当人们以为鲍勃迪伦会给你一个答案的时候,他却给了你一个更加晦涩难懂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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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对于抗争歌曲,贫困、种族歧视、军备竞争、原教旨主义,就在这反叛现实,追寻自我的过程中,鲍勃迪伦厌倦了,他烦了加在身上的各个标签,开始刻意地与60年代轰轰烈烈的反叛文化运动保持足够的距离。
在《编年史》中,鲍勃迪伦是这么说的:“最大的麻烦是媒体总想把我当成话筒、发言人,甚至是一代人的良心,这太可笑了。”迪伦说,“我所做的就是唱歌,这些歌直截了当,表现了绝大的崭新现实。说我替整整一代人发出了声音,但我和这代人没什么相似之处,更谈不上了解他们……与其说我是一个花衣魔笛手,不如说我是一个放牛娃。”
但是众多的年青人不会轻易地放过鲍勃迪伦,他们热切地要求鲍勃迪伦做他们的代言人、领路人。在《编年史》中鲍勃迪伦回忆了那段难熬的日子,他跟家人隐姓埋名,四处迁移,甚至连租房子都不敢用真名。他还刻意地改变公众星星,醉汉,居家妇男,只为改变他在青年人心中固有的那个形象。在这个时候,他最想的,还是能够寻回自我:“我不知道别人幻想的是什么,但是我幻想能够朝九晚五地工作,在绿树成荫的地方有一所带白色栅栏的房子……庭园里盛开着粉红色玫瑰。那就是我最深邃的梦想。”
不盲从于社会潮流,不屈从于狂热民众,不附和主流媒体,鲍勃迪伦对着天空大声说不,他在时代、社会、群体和自我之间拉上了清晰的围栏。
之后的鲍勃迪伦,对于真理和追求有着极其自我的理解,他通过大量的隐喻和暗示,他通过反反复复的思考,他利用反复的吟唱,为人们指出一条路,一扇门,一个方向。这种朦胧美的意境之下的“歌诗”,反而更能引发人们对于社会的反思。
6、诗歌中的金,迟早会散发灿烂的光辉:文学作品中的鲍勃迪伦
作为一名歌手,鲍勃迪伦的歌词其实已经在许多文学作品中被引用过。
就像是那首《答案在风中飘》中的第一句“一个男人要走多少路,才能被称为是一个男人”就在格拉斯亚当斯的《银河系漫游指南》被作为“终极问题”而提出。在斯里兰卡的英语教科书中,这首“歌诗”甚至取代了莎士比亚的戏剧作品。
就像是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给出的评价是:"鲍勃·迪伦在美式歌谣的传统下,创造了全新的诗意表达……他淘出了诗歌中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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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时候读过一本约翰欧文的书,叫做《直到找到你》。在这部作品中,就出现了很多关于鲍勃·迪伦歌曲的描写,作为烘托人物事件背景的音乐,可以说是自带音效,让作品很独特地呈现出一种多媒体融合的效果。
鲍勃·迪伦的音乐史,始于20世纪60年代,与约翰欧文的文学创作历程基本上是重合的,很难说约翰欧文在创作中有没有吸收鲍勃·迪伦的灵感。
当爱丽丝报复威廉,准备带着杰克返回多伦多的前夜,她给客人刺青,杰克挑选了一张唱片来听,这张唱片恰好就是鲍勃·迪伦的。
“天色破晓,公鸡开始啼鸣,你看向窗外,而我已远走。”罗比和鲍勃齐声唱着。艾丽丝此时刚刚开始刺大写字母,“因为你,我踏上旅途。别想太多,这样就好。”罗比和鲍勃低吟着。好吧,这样不好——一点也不好——艾丽丝依然在刺青。
在深夜中,听着民谣歌手在低低地吟唱,闭上眼睛仿佛那旋律就在耳边,听得如痴如醉。
杰克与艾玛的交往中,鲍勃·迪伦也是无处不在的。
艾玛吃东西的时候喜欢唱歌。她嘴里塞满食物时,模仿鲍勃·迪伦模仿得最像了;
杰克播放了唱片《鲍勃·迪伦的另一面》。音量调得很大,艾玛就喜欢这样;
他在浴室里开着洗手池的水龙头刷牙时,都能听见艾玛跟着《摩托狂人的噩梦》唱着。
即使是在睡梦中,杰克的脑子中都是鲍勃·迪伦。
“鲍勃·迪伦的声音仍旧在哀号,也可能是在他的梦里唱着。“也许被削平的太阳放出的光彩/洒满了我踌躇的十字路口,”艾玛跟着唱片大声唱着,“差不多是因为这种天气吧,/妈妈,你一直在我脑海。” ”
在《直到找到你》中,迪伦的音乐是各位嬉皮士不可或缺的元素,是他们彰显自己嬉皮士身份的一种象征。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鲍勃·迪伦的音乐不仅仅陪伴着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嬉皮士一生的重要诠释。
随着情节的进行,随着故事的深入,在音乐的衬托下,众多的嬉皮士的形象逐渐丰满,逐渐变的有血有肉。
即使是在爱丽丝的葬礼上,鲍勃·迪伦的歌曲也是不可或缺的,世界各地的刺青师们,听着音乐,缅怀着与爱丽丝的过往。
“圣西尔达体育馆内气氛热烈,不停播放着鲍勃·迪伦的歌曲。
杰克在体育馆另一边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在鲍勃·迪伦《雨天的女人》的歌声中,杰克挤过人群,走向那个害羞的人。”
这是之前与爱丽丝一起共事的罗比,他来陪爱丽丝走完最后一程。
虽然六十年代那个嬉皮士盛行的年代已经成为过往,但是对于那些经历过激情年代的人来说,他们的嬉皮士精神的并没有远去,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相当于是他们精神的一个化身,随着时代而继续发扬光大。
鲍勃·迪伦那带着哭腔的歌声在他们身边回荡。
“但我不觉得自己是那么孤独,
因为每个人都会被人用石头扔。”
7、歌者亦诗人,鲍勃·迪伦即文学之灵魂。
“民谣音乐舞台已经成了我必须得离开的天堂。就像亚当不得不离开伊甸园。它太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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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年史》自传的最后,鲍勃·迪伦用自己的深情对民谣进行告白。
是的,音乐可以复制,民谣可以延续,但是作为一个时代的文化象征,鲍勃·迪伦始终是最独一无二的那个人。
无论激情的时代给予他什么样的标签,无论狂热的青年给予他什么样的头衔,鲍勃·迪伦始终有一个清醒的认知,即他是一个诗人,一个20世纪60年代的游吟诗人,一个摇滚民谣的遗迹,一个从逝去的时代过来的词语匠人。
“我活着像个诗人,死后也还是个诗人。实际上,无论是死是活,我都是一个一般人。”
历史上无数诗人的境遇都表明,诗歌是一个奇特而神秘的世界,曾有多少诗人仅凭着一首杰作而被大众所熟知,而又有多少诗人一辈子被平庸的诗作所淹没,消失在历史的尘埃当中。
而鲍勃·迪伦能够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垂青,成为十九世纪,二十世纪诗歌当中最独特的那道风景,不能不说他诗歌的魔力让世界都为之倾倒。
就像是诗人于坚对音乐领域的诗人鲍勃·迪伦评价的那样:
“诺奖颁给了灵魂,没有奖给修辞或观念。将对世界产生巨大影响。世界厌倦了,它只是要生活,要爱,要唱歌,要忧伤。于是,鲍勃迪伦来了。这是向垮掉的一代,向六十年代,向浪漫主义,向波西米亚,向嬉皮士,向口语一一致敬。世界醒了。”
歌者亦诗人,鲍勃·迪伦即文学之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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