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明清两朝科举考试中的童生吗?翻翻这些小说就知道了
2023-05-04 来源:飞速影视
明清两朝的科举考试,在属性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资格考试,一是选拔考试。所谓资格考试是指最为初级的童试和学校的岁、科考试,前者可获得入学资格,后者可获得参加乡试的资格;选拔考试是我们常说的科举考试,即乡、会、殿试。对于明清时期的读书人来说,他们所经历的科考层级决定着一生命运,明清小说的作者们当然也不能脱离于此。有关科举考试的各个方面都在明清小说中有所反映,作者凭借他们的科举经历和对科考的了解,使小说涉及的每一级科举内容详略各异。对部分内容加以考辨分析,不但有助于理解科举文献中不甚明确的记载,还有补阙科举文献的作用。

童试是科举考试中的第一个层级,它是一种资格考试,童试被录取者,可以取得生员的资格,进入府、州、县学,此后再经过学校的岁试和科试,合格者便获取了参加乡试的资格。因此童试和岁、科试是将来参加乡、会等试的一个前提,也是古代读书人首先要参加的基础考试。明清小说的作者虽有相当一部分人的科名不高,但参加过童试者不在少数,故此,小说中涉及的童试内容还颇为广泛。
(一)童试包括县、府、院试
对于童试包括几级考试,人们有不同的解释:一种认为童试是指县试和府试;另一种认为童试是指县试、府试、院试,而院试即学政主持的岁试和科试,这几种考试统称为童试。前一种解释是由于很多记载提到童试时,常常将县府试并举,却没有提院试,如朱彝尊在《曝书亭集·经书取士议》中说:“学使者校士以及府州县试,专以《四书》发题,惟乡会试有经义四道,然亦先《四书》而后经。”小说中也偶有类似言语,如“陛下为尧、舜之君,故臣得与夔、龙为友。……今一言抵对不来,难道好像府县考童生再续一名不成?”仅提及府州县试或府县试的说法较多,让人们逐渐形成一种观念:童试不包括院试。至于院试是指岁、科考试的说法,《江南贡院史话》一书就说道:“学政到任之后,首先要巡视所属各府、州、县的学校,第一年举行岁试,第二年举行科试,岁试和科试都称为院试。
”虽然二者都由学政主持,后面也提到院试之后才可录取进学,但这种说法仍需要商榷。
其实童试共包括三层考试,即县试、府试、院试,取中者可以获得生员的身份,入泮进学,成为古代公办教育体系中的正式一员。在学校期间还有相应的考课制度,岁试和科试即其中的两种,它们与童试的最大区别就在于:童试是成为生员前的入学考试,而岁、科试是生员的课业考查考试。科举文献对此也有相关记录,只是没有明确说童试包括几级考试,如《钦定大清会典则例》中有:
文武生员及举贡监生遇本生父母之丧,令其呈明,期年内不许应岁、科两试及乡、会试;其童生亦不许应府、州、县及院试。每遇学臣按临,免其府、县两试,由教官册送府、县,叙入考案,之后申送院试,凭文录取。
这两条所载均涉及院试,第一条将院试列入童生考试内,与文武生员应岁、科考试的界限分明;第二条讲免考府、县试的特例,同时仍将院试作为生员录取的重要考试。其实,科举文献在记载科举的相关条例时对童试有所提及,只是没有以概念的方式列出。
相对而言,明清小说对此涉及颇多,说法也更加明确。《醒世恒言》中写道:
(尤辰)况且一肚文才,十四岁出去考童生,县里就高高取上一名。这几年为丁了父忧,不曾进院,所以未得游庠。有几个老学,看了舍亲的文字,都许他京解之才。
这里正是说,由于尤辰丁父忧,碍于资格,在县试之后不得参加院试,又因不曾参加院考而“未得游庠”,可见院试是继县、府考之后,进学之前的重要考试。《快心编》中也写道:
(驾山)到了县考,进场把两篇文字,一挥而就,……到了出案日子,第一名就是凌六鳌。到府考又是案首,察院中取在第二名入泮。是时来庆贺者便多,好生热闹。正是:“世态炎凉见,人情得失知。”
《吴江雪》第三回也有:
光阴易过。到了冬间,县考童生。江潮去考,县中取了第一名案首。府考,取了第十一名。到江阴去,提学准准也取了第十一名。并无一些线索,是真正真才入学了。
这两部小说都明确说,县、府、院三级考试都通过才可入泮进学,并且三次考试是相继进行的。此时再看科举文献中的记载就十分清晰了:童试包括县、府、院三级考试,通过者可以取得生员身份,进学读书。明清科举考试中,取中乡、会、殿试第一名者有“三元”之称,与此同时,还存在一个“小三元”的称号,所谓“小三元”正是指在童试的三级考试中均取中第一名之人。
童试的考试层级在明清小说中完全可以得到确定,之所以出现各种误解,原因有多种,除了相关资料记载不明确之外,于科举积弊也有关系。归有光曾说:“院试文字,一时应酬有司之计。”有如乡、会试常常专重首场一样,经历县、府二试后,取中者多不被黜,本来更加严格的院试反而放松了,被提及也就较少。另外,如上述《西湖二集》中所说的“难道好像府县考童生再续一名不成?”其中童试虽然只提到府、县试,但是作者说的是府县考试考生的童生身份,而不是府县试之后取得了生员身份。通过县、府试者可以称作童生,尚不能进学,只有再参加院试并通过者,才由童生成为生员,得以入泮,若不注意此处作者措辞,难免产生误解。
第二种观点认为院试是指岁、科试,这一说法不甚准确。三次考试的共同之处是都由学政主持,不同之处是院试属于童试中的最后一级考试,取中者才成为生员得以入学,岁、科两试是考查生员功课的考试。严格来讲,岁、科两试属于教育制度范畴,不能算作科举选拔范畴,但是由于岁、科与科举考试还有所关联,所以科举文献中有详细记载,明清小说对此也不时提及。
岁、科试三年两考,由学政主持,两试都是考查生员在学校的学习情况。《明史·选举一》中载:“而廪膳、增广,以岁科两试等第高者补充之。”廪膳增广属于生员中的等第,按岁、科考试的名次进补,可以得到相应的优待。岁、科考试与童试相同,考试期限只一天,且不能继烛,虽然明清两朝在不同时期略有变化,但大体上仍考四书文二篇,经文一篇,内容简单,清代随科举内容变更增添试帖诗,亦有诗、策之例。岁、科二试大体相似,但还各有不同。
岁试完全是一种考课制度,以此来检验生员的学业。岁考要分出等级,对不同等级之人各有赏罚。明清小说有提及,一般借此说明其中人物的优秀或顽劣,如《鼓掌绝尘》中就说:“明年宗师岁考起来,这顶头巾,怕不能够保得长久。”《巧联珠》中也说:“只见家人来说‘学院老爷挂牌,先考吴县’。……闻生大惊,问道:‘有何奇事,莫非小弟考在劣等么?’……(闻生)考了五等,还有甚么面目见人?”①这里所指都是岁试中的分等制度。岁试共分六等,一、二等递升廪、膳生,三等不赏不罚,四等挞责,五等递降,六等黜革,此六等之制于《明史·选举志》和《清史稿·选举志》等文献中有明确、详细的记载。考至四等者不准科考,乡试年只准录遗,五等者不许科考和录遗,送乡试为对读,因此小说中的头巾难保之说,盖考末等,不但科试不能参加,还将要被黜为民,生员身份自然也保不住。

科试与岁试有所不同,岁试要求全体在校生员全部参加,而科试不是如此,科试参加者仅限于要参加乡试并且岁考在四等之前的生员,若不参加乡试,科试可以不用参加。商衍鎏在《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中说:“明初应乡试者,止取廪生,后渐及于增广生,孝宗弘治十七年始准附生一体乡试。清代科考在一等二等及三等大省前十名、中小省前五名之廪、增、附生,准送乡试外,其余三等及因故未考者,并在籍之监生、荫生、官生、贡生名不列于学宫,不考科试者,皆须于乡试年七月下旬,由学政考试录科,方能送考。”岁试考试的成绩是能否参加科试的前提,而通过科试又是参加乡试的前提,虽然岁、科两考是教育范畴的考试,但与科举关系密切,也可以看成是科举考试中的资格考试。
(二)童试纳卷的称呼
童试之县试是明清时期读书人参加的第一次考试,小说作者们对此要相对熟悉。在小说涉及的县试内容中,其中提到了纳卷问题,此处纳卷不是指考场中答完试题上交试卷,而是指参加县试之前的报名这一环节。《女开科传》第十一回写道:
(姑娘)说:“我闻得宗师已行牌按临科举,想来孩儿本省已该科举了。论起理来,还该回到本处应试,但只是路途遥远,放心不下,不如替你纳个卷子,就入籍在我这里,再为童子科一试何如?”
《鼓掌绝尘》中也写:
陈进道:“孩儿,十五日已是岁考日期,你爹爹昨日先替你买了卷子,不知还是寻哪一个保结?”
此两处均写为了应县考,首先定籍贯,再纳试卷、寻保结。其中所说的“纳个卷子”,就是县试的报名,《鼓掌绝尘》把这个报名称为“买了卷子”,说明报名要交纳一定的费用。乡会试也是如此,如《续红楼梦新编》第二十一回写:“八月初间,闵师爷同苏又卿坐车到府,替买卷子,看写卷面,亲自投递。取了卷票回来。”小说写到乡会试时,也将报名说成“买卷子”,多与童试相同。
对于“买了卷子”这一称呼,科举文献不但不会这样记录,在提到童试时,对籍贯、保结等事项记载颇详,对报名资费倒未曾详说。蒲松龄于其杂文中讲道:“如童生县考,每卷三本,共计所值不过五六十文;康熙三十年以前,并杂项需索,每投一筒,费至五百有奇,因而贫者不能投卷,其买一本而临期告考者,十之六七,当场扰攘,殊不可堪。张公石年莅任,灼如此弊,卷定官价每三本价一百文,并不许学书礼房需索分文。时有礼房索纸数张,公立笞之。”纳卷资费是有定额的,但有时卷官于定例之外另索卷额,增加了举子的负担。
明清小说几乎不提科举报名的具体资费,仅仅将其称为“买卷”,但小说一般谈到“买了试卷”的情况,前提多是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家庭,至于寒士则多写别人替他纳卷,或得到别人的帮助纳卷应考。如《型世言》中的李公子一介寒士,得王小姐簪珥资助方能赶去科考,作者并不交待具体额数,这样写反而更能表现经济条件在科举中的重要作用。小说中“买卷”一词的出现,说明这是当时科举社会中一种约定俗成的称呼,不是偶然现象。科举报名资费本身的定价,加之官吏的各种需索和克扣,不得不让举子们承受较大的经济负担,他们对科举选拔人才的神圣期待也由此消减大半,报名纳卷自然以“买”和“卖”的商业用语来替换。小说作者对这一称呼的使用,反映了科举与经济的微妙关系,这种称呼足见他们对此不满和鄙薄的态度。
(三)童试中的推荐
明清小说讲到童试时,经常提及推荐之事,即有身份或地位之人,如缙绅、知县、知府等荐举试卷,使应试童生得以取中。但是这一荐卷与乡会试中房考荐卷至副主考、主考处不同,房考的荐卷是对本房考生试卷评阅之后,挑选优秀的荐至主考处进行第二次评选,这是正常的阅卷程序,童试中经常提及的推荐却与试卷优劣无关,它是一种非正常的录取方式。《醉醒石》中写:“混了两年,到科举时,进他学的知县,繇部属转了知府。闻他因贫为妻所弃,著实怜他,把他拔在前列。学院处又得揭荐,有了科举。”“拔在前列”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知府见怜,另一方面就是因为知县的推荐,这在正常的科举程序中是不应该存在的。
出现在小说中的推荐,多是一种纯粹的徇私枉法现象。《型世言》中讲述:
其时还是嘉靖年间,有司都公道,分上不甚公行,不似如今一考,乡绅举人有公单,县官荐自己前列,府中同僚,一人荐上几名,两司各道,一处批上几个,又有三院批发,本府过往同年亲故,两京现任,府间要取二百名,却有四百名分上。府官先打发分上不开,如何能令孤寒吐气?
小说所叙是明代崇祯年间,作者说当时的科举弊端很多,其中着重说了推荐之弊。从县试到院试,层层官吏都有推荐,并且一人推荐几名,甚至使得推荐的名额超过了本应录取名额的一倍。《醒世恒言》中也有:“若依了今日的事势,州县考个童生,还有几十封荐书。若是举孝廉时,不知多少分上钻剌,依旧是富贵子弟钻去了,孤寒的便有曾参之孝,伯夷之廉,休想扬名显姓。”冯梦龙在小说中也提及推荐,他不但指明童试推荐很多,而且其中被推荐者多是富贵子弟,这一弊病致使孤寒才学之士无法脱颖而出。《巧联珠》中王楚兰说:“宗师回他说,此生之文,原不该考坏,因有显宦见托,不得不然。”可见在有些情况下,考官迫于压力不得不接受推荐,科举考试失去了公平性,读书人也失去了得以中式的机会。

童试中的推荐可以说与乡会试中的暗通关节十分相近,能够得到推荐的往往是富家子弟,这正说明他们在此前已做好了贿赂工作。《梼杌闲评》中就讲道:
鲁太监揭开卷子看了,道:“字迹很好,文章自然也是好的。府官儿没眼睛,怎么就不取。我这里就写书子荐你去,定要他取的。”拿过礼单来道:“秀才钱儿艰难,不收罢。”刘□道:“贽仪是该收的,就是孔夫子也是受束修的。”鲁太监道:“将就收个手卷儿罢。”
用银子买荐书,这是童试推荐中最常用的方法,也是推荐得以存在的根本和基础。其中少愚说:“江都县有二千童生,府里只取了一百三十名进院去,四个里进一个就有十分指望。所以有名的个个都有分上,还有一名求两三封书子的。前日也曾寻了个分上,不意又被个大来头压了去,这银子又下了水了。如今府尊有个乡亲在这里,要去求他续取,他定要百金一个。”童试中的推荐尤其多,几乎可以占据所有的名额,随着推荐日重,其价格也逐渐形成定例,按小说中的说法要百金一人。《阅世编》中记:“童生府取,在吾生之初,已无公道。凡欲府取者,必求缙绅荐引。闻之前辈,每名价值百金。”可见,百金价格所述不虚,文人笔记对此也有记载,但以百金得一推荐,非富贵之家不能承担。
很多人喜欢给推荐披上华美的外衣,如以拜老师的名义结识权贵,看似勤勉谦恭,本质上还是贿赂。另有以“行卷”的方式来获得学官的推荐,这里的“行卷”有特定的意义。我们平时所说的行卷是指在考试之前,将自己的作品拿至有名望的人处,请求其向主考推荐,以期主考在考试当中对自己另眼相看,此制流行于唐代科举制度中。到了明清时期,由于科举制度的各项规定都很严格,比前朝历代也相对公平,唐代盛行的行卷制不可能存在。明清通常所说的“行卷”是指刊刻的中式举人的文章,与房稿、朱卷等意思相近。笔者此处所说的“行卷”是指明清童生模仿唐制在获得推荐之前,往往将自己的作品拿给考官,但是他们不是想赢得考官的赞赏,而是出于一种徇私的目的,一是可以借此让权贵认识自己,得到推荐的机会;二是因为童试不誊录,这样做可以让主考识得笔迹,在判阅试卷时批准录取。
对于这样的推荐,小说频繁提及,如《梼杌闲评》写进忠与少愚二人的对话:
进忠道:“前日到有几个童生来拜监主做老师,求他府荐,昨日总取了。老丈何不备分礼,叫令婿也拜在他门下,求他荐去续取,管你停妥。”……少愚道:“小婿名叫倪文焕,我叫他把府考的文章也写了带去。”进忠道:“好极!”
进忠让少愚先拜老师,同时将自己的文章带给主考,希望在判卷中对他另眼相待,此法甚是管用,“过了两日,果然府里续取出二十名来,文焕取在第一。不日学院按临,江都县进了三十五名,文焕是第十。”通过考前拜老师、送文章的方式以获得推荐,果然少愚在府、院试中都取中了。《巧联珠》中也说:“富子周上船见了,投了贴子,送过下程,又送一本文稿、一册诗稿。”《儿女英雄传》写会试也有类似“行卷”的行为:“怎奈老爷是个走方步的人,凡那些送字样子、送诗篇儿这些门路,都不晓得去作。……因此上点了一个三甲。”其实送文章、送诗稿与拜老师是一样的,在这些表象之下,还是与送银一项并行,借此获得推荐,轻松中式。
从明清小说中可推知,推荐流行于童试中,严重时推荐人数几乎可以占据录取总数的全部,童生们不管采用什么方法获得推荐,都必须有银子作为资本,而高至百金的价格不禁令贫寒童生望而却步,正如小说中少愚说:“小婿是个寒士,那里出得起。”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实际上阻碍了大部分有才华但十分贫寒的童生,科举考试也并非如科举文献中记载的一样,确实能够达到人才尽收的目的。
(四)童试中的试卷查寻
在童试乃至乡会试中,对取中者与落第者的试卷处理方法不同,一般落卷都会发出,让考生查其得失,中式试卷则交付相关部门以备查看。明清小说对此有所涉及,但还出现个人查看未发试卷的情况,这与常例不符,还需考查。

在童试的三层考试中,考生们无论是否被取中,都能够看到自己的试卷,科举文献对这一制度有所记载。但小说却论述,不但落第者可以领回自己的试卷,若对其他中式者有所怀疑,还可以到府里查看他们的试卷,明代小说《鼓掌绝尘》第三十五回中云:
(金石)暗自思忖道:“(陈珍)他一窍不通,便做了秀才。我还有些墨水,终是个老童生。这决有些蹊跷!不免且到府里去查他卷子,出来仔细看一看,还是哪一篇中了试官眼睛?”这金石走到府里一查,原来是个白卷,上面单单写得一行题目。他就将几钱银子,悄悄买将回来。只等到送学的那一日,便去邀了无数没府考和那没院考的童生。
金石因为看到不学无术的陈珍入了泮,觉得事有可疑,于是到府里查看他的考卷,小说虽然对此未有更详细的描写,不过几句话概括,但它透露的信息是,到府里查看别人的试卷其实很容易,而且他只用几钱银子就将试卷买了回来。此情节即使是作者的虚构,也必有所据。
童试试卷不但可以查看,还可以拿回,甚至可以拿回别人的试卷,不知是成例,还是偶一为之。《阅世编》中记:
旧例:诸生入泮必取府、县考试原卷与入学试卷一并连钉,覆试之日,给发新生,令覆试所作文即誊于入泮试卷之后,以对笔迹异同,防顶代也。顺治丁酉,予初入泮犹然。至康熙初,始废连三试卷之例,令新生另备试卷覆试,然而入泮原卷犹于试朝发新生阅视,府县试原卷,提调官犹带至公寓以备吊取也。自援纳之例兴,并入泮原卷亦不发出,遑问连三试卷者。犹忆明季,予初应试时,入学案发后,凡府取童生院试落卷并发出,令人自阅,以示至公。诸童生不入泮者,并驰驱而往,觅视落卷以验己之得失,国初犹然。顺治五、六年后,此典遂废。嗟乎!所取非所好,所好非所取,卷之上下,主司已不堪自问,焉堪问世耶?是亦考试之变局也。
《阅世编》对童试试卷的处理方法作了详细解释。童试三场均通过者,县、府、院试的试卷连钉在一起,覆试之日给发,以备答题,至康熙初,覆试题纸自备,县、府试卷不再发出,仅给发院试试卷。至于通过县、府试未通过院试的举子,院试落卷发出,令其“自阅”,至清代顺治五六年后不再给发。以上为科举成例。《鼓掌绝尘》成于明代,应按明制,金石未通过院试,他的落卷应该已经发出,陈珍通过了院试得以入泮,他的试卷则在府院留存以备有司查看。然而,按小说所叙金石也可以到府里查看试卷,从他“悄悄买将回来”的行为可知,个人查看府里试卷还比较容易,只是他的暗中查寻说明,小说所叙盖成例中之偶然现象。

康熙以前,乡会试取中者与落第者的试卷均不给发,康熙朝起,落第者才可领归试卷。《歧路灯》中写道,篑初乡试落第未发落卷,“篑初托人找着他的荐卷”,这里也存在一个查寻试卷的问题。李绿园生于康熙四十六年,按例此时乡试落卷应让举子领归,小说所叙与此制不同;另外,篑初可以托人查寻试卷,说明个人查寻试卷的情况也有存在。与《鼓掌绝尘》所述一样,虽然都是偶然发生,却可以肯定是科举考试中实际存在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