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议事规则:如何开一场高质量的会议?掌握这些基本原则即可
2023-05-03 来源:飞速影视
我们在工作的时候,总会参加过大大小小的会议,各种类型的,外企和私企,经理办公会,每周例会,工作总结等等,经历过面对面,电话会议等各种开会的形式,现在,微信的广泛应用带来了群分享讨论的开会新方式,万变不离其宗,会议是企业沟通的主要形式,但是如何开会?是每个成员单独发挥各自的看法,还是大家集思广益一起去讨论决策?如何避免在会议当中产生矛盾和不和,如何取得一场高效的会议?

今天就来给大家推荐一本书——《罗伯特议事规则》,成功召开一门会议的法宝,文章的主要内容分为:1.罗伯特议事规则的3大权力 2.五项基本原则 3.罗伯特别议事的会议类型 4.罗伯特议事的基本原则。
一、罗伯特议事的三大权力
1.多数者权利:多数者的意志可以约束少数者
2.少数者的权利:尊重少数意见、
3.缺席者的权利:会议必须满足法定人数
二、五项基本原则
1.基于保障个人权利和平等自由的理念而确立的一人一票原则
2.不跑题,以进行真正的对话性论证和充分审议为目的而确立的一事一件原则
3.为节约会议成本,提高决策效率而确定的一事一议原则——已经决议的事项不再重复讨论,除非有2/3以上的多数赞成再议
4.多数票决定原则,即过半数可通过具有全体约束力的议案,重大事项应提高多数通过的量化标准(例如2/3或者3/4的绝大多数)
5.法定人数生效原则,即出席者在没有达到法定人数的情况下撤出的表决没有效力。

三、罗伯特议事的会议类型
1. 公众集会
指一个没有形成组织的人群,响应公开或定向发布的召集函(call of meetings)而召开的会议。
举个例子,我的同学中有高三学生的家长,前一阵子他们通过微信召集,一起到正义路散步,抗议民大附中挤占北京高考名额,这就是一个公众集会。
特别是在通讯手段发达的今天,集会不一定是人们从物理角度的集合,微信群可以让大家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地聚集起来,一样可以讨论问题,形成决议。
2. 固定组织的会议
这是最长见的会议,公司或社团里的会议都属于这一种,比如部门例会、经理办公会、项目会,等等。
3. 代表大会
代表大会是针对一个规模比较大、有多级分支机构组织而言的,会议规模所限,没有办法让每一个组织成员都参加,所以各分支机构选出代表来参加会议。大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小到公司里的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都属于此类。
4. 立法机构
一般是指国会或州议会,我们国家的立法机构就是人民代表大会。
5. 董事会
泛指有资格主管一个组织的一般事务的由“董事”构成的会议机构,中文中的“理事会”与此定义的“董事会”含 义是一样的,中文“董事会”常常特指股份公司的“董事会”但实际上他只是董事会的一种。
如果一个组织没有设立一个由拥有表决权的人构成的全体会议,那么董事会就是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的成员都可以叫做“董事”。区分会议的不同类型, 是因为不同的会议类型对应不同的议事规则,而通用议事规则是各种类型的会议的议事规则的基础。
四、罗伯特议事的原则(12条)
第1条 动议中心原则:
动议是开会议事的基本单元。“动议者,行动的提议也。”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系列明确的动议,它们必须是具体、明确、可操作的行动建议。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
第2条 主持中立原则:
会议“主持人”的基本职责是遵照规则来裁判并执行程序,尽可能不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能对别人的发言表示倾向。(主持人若要发言,必须先授权他人临时代行主持之责,直到当前动议表决结束)。
第3条 机会均等原则:
任何人发言前须示意主持人,得到其允许后方可发言。先举手者优先,但尚未对当前动议发过言者,优先于已发过言者。同时,主持人应尽量让意见相反的双方轮流得到发言机会,以保持平衡。

第4条 立场明确原则:
发言人应首先表明对当前待决动议的立场是赞成还是反对,然后说明理由。
第5条 发言完整原则:
不能打断别人的发言。
第6条 面对主持原则:
发言要面对主持人,参会者之间不得直接辩论。
第7条 限时限次原则:
每人每次发言的时间有限制 (比如约定不得超过2分钟);每人对同一动议的发言次数也有限制(比如约定不得超过2次)。
第8条 一时一件原则:
发言不得偏离当前待决的问题。只有在一个动议处理完毕后,才能引入或讨论另外一个动议。(主持人对跑题行为应予制止。)
第9条 遵守裁判原则:
主持人应制止违反议事规则的行为,这类行为者应立即接受主持人的裁判。
第10条 文明表达原则:
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质疑他人动机、习惯或偏好,辩论应就事论事,以当前待决问题为限。
第11条 充分辩论原则:
表决须在讨论充分展开之后方可进行。
第12条 多数裁决原则:
(在简单多数通过的情况下)动议的通过要求“赞成方”的票数严格多于“反对方”的票数(平局即没通过)。弃权者不计入有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