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狗》:原来陈冠希的演技这么好啊
2023-05-03 来源:飞速影视
《狗咬狗》在2006年上映后,获得一片好评,也在多个电影节提名和获奖。时隔多年,该影片依然具有很高的观赏性,其中李灿森、陈冠希的精彩演技,倾倒无数观众。这是一部十分阴郁而又令人在不安中可以暗爽的影片,现实世界的虚伪外套被毫不留情的剥离,只留下最赤裸裸的肮脏、残暴以及野兽般的撕杀,那午后阳光般展现的温情虽弥足珍贵,却无法稍稍冲淡一点这深入骨髓的悲哀和无措。

《狗咬狗》的存在,让我们在评论陈冠希时有了一个更加客观的审视窗口。 剧中的人物都是悲情,总是以一种歇斯底里的状态在生活中出现,做着自己认为对的,应该做的事,是一种直觉,是一种本能,是一种实质。个人意识太过强烈,以至于极端到毁灭自己所有的受动因素,沉溺在不可自拔的私人空间中,终于迷失自己。

一艘破船,舱底有个人在狼吞虎咽。碗打破了,稀粥淌到脏污的地板上,用手用手指,一点不能浪费,吃饱了才能活下去。他是来自柬埔寨的杀手陈冠希。杀手上岸,吃饭,行凶,得手,逃逸。警察追来了,他们是张兆辉、林雪、黎耀祥,一脸死样怪气的李灿森姗姗来迟。李是个“有问题”的警察,散漫偏激不服指挥,同事上级虽恨铁不成钢,却各方面极力袒护着他。李的父亲在变成“植物人”以前也是警察,被同僚视为榜样,被内务部视为“黑警”。儿子李灿森知道全部真相,父亲是“奸”的,这真相使他自暴自弃。缉拿陈冠希的行动快马加鞭,过程里,他杀死了好几个警察,都是待李灿森亲如手足的好伙计,一个接一个,父亲苏醒后又自裁,李被刺激得发了狂。他不再理睬黑白底线,只要报仇,只能报仇,以命抵命。

那边,杀手为躲避追捕,在垃圾场误打误撞救下了智障女孩佩佩。女孩长期被继父性侵,杀手替她把禽兽打成重残。两人临时为伴,他还是要回去的。感情来了,警察也来了,李灿森失手杀死了那个禽兽继父,事已至此,他,再无法回头。

杀手和女孩要共同进退了,她伤到脚狠吃了苦头,草草治疗后,顶着血肉横飞穿越枪林弹雨,九死一生,他俩竟逃出生天。无处为家,香港不是,柬埔寨也不是。杀手有了感情就不再是合格的“人形武器”,他被老大抛弃,也好,双手不必沾血,可以青白做工养家。是的,杀手要当父亲了,但他那么穷,胎儿与母亲都危险,他需要钱。只得重操旧业站上黑市拳台,与他对阵的是李灿森----一个彻底黑化的前警察。该是个了结了,要么你死我活,要么一起死,他俩不可能放过彼此,李是来寻仇的,陈,为了妻儿他必须活着,所以谁挡谁死。苦女佩佩先走一步,他们的孩子是爸爸剖腹接生的。尾声,前警察与前杀手同归于尽,诞生在死亡废墟中的新生命如此纯净,婴儿不知道,等待着他的,也许只是下一场无出路的轮回。

很多影评人都把陈冠希在电影《狗咬狗》里的表演封为他“最好的表演”。我没有看过陈冠希所有或是大部分的作品,因此无法判断此评语是否言过其实。我一直觉得,如果角色与演员本身经验气质贴合度很高,就是所谓的“本色”出演,那其实是表现的一种。跟着剧情走,演员在一定程度上比角色更主动,你的可爱即角色的可爱,你的可恶即角色的可恶,与演技关系不太大。好的表演,是让观众只看到角色而忘记演员本身的样子,俗称“角色附体”;最厉害的是“一人千面”,即一千个角色里都有你的“影子”,角色是演员的模具,演员是角色的灵魂。在看过《狗咬狗》之后,我认为陈冠希在这部戏里的表演,是被“角色附了体”。

《狗咬狗》是2006年郑保瑞导演的电影,两年以后,陈冠希被爆出“艳照门丑闻”,然后他成了商人。我曾在看了关于他的一套纪录片后写过:“当真正的演员拍电影,在他出道初期这可能是令他累赘的一项工作,后来突然停下来,过了八年,电影倒成了梦想。他可以拍,但影片不被允许在院线放映,也许大家已经放过对他的道德审判,却依然没有把做演员的机会还给他。这是陈冠希的无奈。”但事无绝对变数常在,因为欣赏他在《狗咬狗》中浑然忘我的演出,我想我会期待“演员陈冠希”的“复活”。

在《狗咬狗》影片中,导演以艺术的手法,将善恶边缘化,将人最本质的兽性赤裸裸地展示在观者面前,引发人思考。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