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什图人部落社会,社会生活到底如何?人民喜欢选择什么政权?
2023-05-03 来源:飞速影视
跨境生活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的普什图民族,既是阿富汗的主体民族,也是巴基斯坦的重要民族。它始终带有很深的部落文化烙印。这个民族在近代曾经建立了强大的阿富汗帝国,在阿富汗政治、经济、社会及军事生活中一向占据主导地位。
普什图人被称为“世界上最大的部落化群体”。部落是普什图社会最重要的社会单位。普什图部落是由父系血缘联系的松散联合体逐步演变成的、由宗族集团组成的社会、政治实体。普什图人的整个社会就是一个庞大的部落体系,有其独特的结构、特点及社会功能的优势和劣势。
一、部落体系
在普什图人的观念里,自认为整个普什图人是一个庞大的“部落联盟”,普什图人的部落体系是一个从上到下的结构:
1、最顶部是“部落”和“部落联盟”(qawm);
2、第二层是“次部落”(Khel或Zai);
3、第三层是以父亲血缘为基础的宗族(Plaarina);
4、第四层是大家庭(Kahol/Kurani),它是整个部落体系的核心,也是整个部落体系的基础。大家族内部则是以家长为首的小家庭。
普什图人国家观念淡薄,认为国家政权是外来力量,甚至是敌对的力量。他们最忠诚的是自己的大家庭,之后才忠于部落,忠诚度自下而上渐次递减。
大家庭是普什图人最基本的单元,所谓大家庭,至少包括三代人,通常包括四代人,否则不能叫大家庭,人数通常达到10-100人。大家庭由同一父系繁衍的几代人及小家庭组成。

普什图人
大家庭的成员都生活在一起,彼此之间政治经济联系紧密。只有男性(含养子)才有继承权,辈分和年龄直接影响到地位。最年长的男性是家长(马立克,Malik),拥有支配全体成员的权力,在调节内部纠纷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数个血缘相同的大家庭组成宗族,他们都自称是某个祖先的后代。他们居住地接近、相互联系多,在政治、社会、经济方面存在互惠互助的关系。宗族通常有1万人以上的成员,至少包括7代人。
次部落则是血缘相近的宗族构成,其名称通常由共同祖先、首领或居住地命名。次部落通常居住在同一村庄,有共同的清真寺、泉水以及水渠、磨坊公共设施,部落首领叫做马立克(Malik)或汗(khan),同时兼任军队的首领,也负责经济收益。
部落首领要在支尔格(jirga,当地年长的和有影响力的男性组成的机构)约束下行使权力。次部落可以通过支尔格大会表决接受或拒绝一个人加入该团体。次部落的成员资格需要血统和田产保障。如果一个人失去土地,那么他就不再拥有完全的成员资格,不能再参加讨论公众利益的支尔格会议或部落首领委员会,更没有发言权。

普什图人
拥有土地的数量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影响力。属于同一部落的次部落之间的关系相对宗族要疏远,政治、经济利益联系比较薄弱。只有在偏僻的地区,或者发生触及全体成员利益的大事,次部落之间的联系才较为多一些。次部落内部往往还会分成多个更下一级的次部落分支。随着人口的繁衍,一个大的次部落又可慢慢地分成许多个小的次部落,最终发展成部落。
血缘相近的次部落结成部落或部落联盟。普什图每个部落联盟都有两个以上的部落,部落成员由对一个共同的祖先、共同的领导者和共同的土地认定而结合在一起。这三个基本因素使得部落的每个成员对本部落负有必然的义务,而对其他部落则采取不同的态度。普什图各部落之间的血缘关系较远,居住地相互隔绝,联系很少,有的甚至因历史原因结下世仇,长期争斗。
在部落体系结构中,越往上,人们之间的血缘纽带越松弛,关系越疏远,组织的凝聚力越弱。
二、主要特点
普什图部落体系主要有两个特点:父系社会和碎片化。从来没有古代中国或古代西方那种正式的“政府治理”,仅仅依靠非正式的体制来分配资源,调解冲突,进行管理。即使内部矛盾重重,但是一旦面对外来者的时候,又能一致对外。
普什图部落体系是父系社会,只有儿子、养子才拥有土地以及财产的继承权,只有儿子有了父亲遗留的一部分土地,在支尔格中才有发言权。当然一个外族人经过支尔格同意之后,可以成为“养子”,并把该部落祖先当做自己的祖先,享有同样的权力和义务。

普什图人分布
部落内部,男性成员之间地位相对比较平等,彼此有帮助、保护和复仇的义务,支尔格是一种民主的机制,选举部落首领,但是部落首领没有凌驾于他人的特权,是一种道义上的权力。
普什图部落通过繁衍发展,出现越来越多的分支,绵延不绝。普什图部落就是由这些“独立”的同时又有血缘关系的碎片的组合。由于阿富汗自然资源贫瘠,耕地有限,由于人口繁衍,男性成员可以继承的土地和财产越来越少。一个男子去世后,留下来的土地要被儿子及侄子瓜分,所以血亲之间竞争激烈。
就像一句阿拉伯谚语所说:“我反对我的兄弟,我和我的兄弟反对我的堂兄弟,最后我和我的兄弟、堂兄弟一起反对(外部)世界。”普什图语中"tarbur"就既表示“第一个堂兄弟”的意思,又表示“敌人”的意思。
在这种背景下,普什图“勇敢好斗”,为了争取自己声誉和利益,也会不惜和家族以外的人结盟,来对付族人。所以普什图人部落体系,往往容易分裂。血亲之间是亦敌亦友的关系。
普什图人的身份认同往往是冲突的,一般而言,家庭,其次是宗族、部落、部落联盟,最后才是国家。他们的国家观念与其它国家不同,对国家和整个民族的认同和忠诚就微乎其微。而且普什图人具有强烈的排外意识。这使得阿富汗政府管理机构难以立足,无论是本土政权,还是苏联或美国扶持的傀儡政权。
三、社会特征
普什图部落社会主要特征就是封闭性、独立性和综合性。
由于阿富汗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部落和政府之间联系极少,也不大信任各级政府;没有人愿意为政府工作。政府只能与部落首领搞好关系,通过他们来控制部落,或者仅仅与部落保持松散的联系。
各个部落也是各自为政,交往很少,生活自成体系,自给自足,大多数人固定在自己的土地上,很少与外人交往,对外部世界知之甚少,也漠不关心。牧民虽然迁徙,但也是局限于固定的几个地方。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家族力量,子承父业,族内通婚(与自己的堂姐妹通婚),通过个人努力改变境遇的人极少。

阿富汗和邻国
由于生产力不发达,社会分工也不发达。部落既是生产单位,又是行政单位和军事单位。部落成员几乎人人有武器,各个部落自行征税。保持自治,是部落对国家的基本诉求。伊斯兰教职人员在部落中享有很高声誉,是虔诚伊斯兰教徒的精神领袖。
所以,阿富汗很难形成社会化大生产和全国统一市场。
四、组织原则
普什图人在18世纪中叶之前,远离国家权力中心。内部也没有正式治理机构、成文法律等。其领导人权威来自个人及家族的影响力。主要是三大制度:
1、汗萨亚(hamsaya)制度,即保护人——被保护人制度,它既可以指请求有威望的部落成员庇护的普什图人和离开自己的部落或居住地到其他部落寻求庇护的普什图人或外族人,又可以指与一个强大部落结盟受其保护的小部落。
2、以集体共识为权力的基础。这一原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部落首领的权力和地位。部落政治传统要求想做部落首领的人必须努力在成员中寻求友情、认可,从而树立自己的威望。在部落中,一个人需要通过依靠土地,控制更多的被保护人;热情慷慨地款待尽可能多客人,获得支持;能言善辩,在支尔格会议上作出准确的判断;勇敢作战;或者为部落成员带来利益等一系列方法取得部落成员的拥护。
部落首领的权力很有限。决定部落重要事务的支尔格会议是基于平等观念召开的,并没有赋予部落首领特殊权利,而且尽量避免其处于支配地位。一般每个有经验的、自由的部落成员都有权利参加支尔格会议,发表意见,参与决策。
3、集团利益。普什图人一般缺少民族和国家等大范围的认同,他们的生活圈子就是囿于一个个集团之内。普什图人经常根据自己所在的小集团(如村庄、部落等)的利益,而非更大实体(如民族或国家)的利益,来判断是非,采取行动。在他们观念里,维护自己的部落利益才与他们的命运休戚相关,他们对大的民族、国家利益漠不关心。

生活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的普什图人
由于部落首领权力有限,所以其社会往往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首领任何决定都必须得到全体成员的同意才能实施,所以部落首领更迭也是非常频繁。
同时,部落的集体行动能力很弱。因为部落没有正式权威机构,也没有正式制度约束。除非在战争状态下,任何人的个人意志不受部落控制。
所以普什图人虽然人数众多,但是从没有为一个共同的目标结成大规模联盟,或者只有短暂的联盟。国家体制也没有什么权威。即使某个部落获得国家权力,但是原有部落体系也很难长久地提供统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