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板!为什么总那样?
2023-05-03 来源:飞速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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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
——《创世纪》
这是《圣经旧约·创世纪篇》里的一句话,大家可能多多少少都听过。但不知听过的同学有没有思考过下面两个问题:
1.如果神说“要有光”的时候,光没出现,神还是“神”吗?
2.如果人人都熟悉光,那即使有了光,神还是“神”吗?
这两个问题暗含了人对神的假设:神能够说到做到,且做到的都是常人之不可为,是一种我们通常称之为“奇迹”的高级玩意儿。请记住奇迹这个词,这是理解本文的关键钥匙。

组织|要有合法性基础
社会学大师马克斯·韦伯认为:
“任何权利一般都有为自己正当性辩护的必要……任何支配的持续运作,都有通过诉诸其正当性之原则的、最强烈的自我辩护的必要”
因此,他依据合法性来源的不同划分出三种组织类型:传统权威、法理权威和卡里斯玛权威。
传统权威是从历史流传下来的经验、传统中获得合法性,例如传统社会村落的长老权威,领袖地位一般就与“资历”等价。
法理权威是依据组织成员所认可的公正程序获得合法性,例如选举程序,领袖是大多数成员所认可的,具备程序正义。
“卡理斯玛”一词源自于基督教,意为超凡脱俗的领袖,此种组织建立在领袖的个人魅力上,以此来吸引追随者,获得合法性基础。

传统权威

法理权威

卡里斯玛权威
那么,请开动你的小脑袋瓜,你觉得公司的合法性来自于哪里呢?

公司|向“钱”的卡里斯玛
“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说:“企业家的使命就是赚钱,如果不赚钱,那就是犯罪”。同样,主流经济学这样定义公司——“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可见公司就是因赚钱而生,那为了生存,公司应该找什么样的人来经营呢?是尊重传统,谁老谁上?还是要程序正义,大家选举谁人气高谁来?都不是,公司需要的是一个能创造奇迹的非凡领袖,低谷时他要化腐朽为神奇,高光时他要维持基业长青——公司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卡里斯玛组织。
那好,我们再来对照卡里斯玛组织的五大特征:
1、逐级控制
因组织建立在领袖非凡的能力上,成员围绕在领袖身边,其通常具有全方面的决定权。为保证领袖的绝对权利,下级组织必须逐级复制垄断权利,每一级别都要对其下属有着绝对的控制,确保最高层指令的绝对实行。
2、对直接上级负责
为确保逐级控制的实现,就必须对下级产生约束,因此每一级的领袖会握有晋升、处分下属的权利,并垄断向更高层发声的通道。此现象在组织内部表现为对直接上级负责,也由此产生了不同部门、区域间的割裂,跨越式合作阻碍重重。
3、压力型传导
组织内部有“创造奇迹”的内生动力,叠加对直接上级负责的特性,使得压力逐级递进传导,在统一高效的同时也滋生兴奋演变为亢奋,谨慎变异为恐惧的过度反应。
4、上下共谋
逐级控制确保了领袖权利,却也明确了其具有完全责任;对直接上级负责则划定了其责任范围,使得紧密联系的直接上下级连成某种意义上的整体,一荣俱荣又一损俱损。压力性传导充当了放大镜的作用,使得上下共谋放大功绩、掩埋过错、应对检查的动机更强。
5、运动治理
上下共谋会造成实际行为与预设方向出现偏差,这种偏差随着组织规模扩大与时间累积而越来越大,达到一定阈值便会触发最高层的神经,往往会引发自上而下的运动来纠正。这种纠偏运动的治理方式有着巨大的维系成本,只能短期警醒,不能长期有效。
在公司中,卡里斯玛特征的影响是无处不在的,即使在工作中走路都能刮起一阵旋风的老板们也不能幸免,他们甚至难上加难。


老板|超“烦”的领袖
公司是一个仅存在于想象中的组织,法律虽然赋予它法人的地位,但它终究是虚幻。现实中代表公司并负责运转公司的还是人,有意思的是,真实的人却永远逃不开虚幻组织的约束,而级别越高约束越严。
那我们从卡里斯玛组织的视角,看看通过创造“奇迹”获得合法基础的老板们到底有多难:
1、常见的奇迹
所谓奇迹,就是常人不可为之事,其出现的频率本来就是很低的。但在公司,奇迹就是合法性来源,不管是横向上(同级的竞争)还是纵向上(漫长的职业生涯),对频率的要求都是越高越好,因此老板们要创造“常见的奇迹”。
清楚了这点,大家就能明白老板之所以喜欢夸大成果,是为了包装更多的奇迹,以增加自己在同级别中获胜的概率;老板之所以喜欢不断把重点项目分配给心仪下属,是人为制造其经常创造奇迹的现象,为日后提拔打好合法性基础。
2、全权负责
卡里斯玛组织要求逐级复制垄断权利,老板在对其下属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在行使权力时,老板是主动的一方,是知情的;承担责任时,老板无法清楚管辖范围内每个下属的作为,是相对被动的一方,是不完全知情的。所以对下属来说,做事务必要取得老板首肯,才能在出事时追溯到更高的层级来保全自己;对老板来说,自己最好要尽可能知道下属的所作所为,才能预先阻止风险的发生。二者一拍即合,便出现了下属事事请示,领导事事决断的现象。
IBM内部就流传着由全权负责引发的搞笑故事:
问:想把一个纸箱从二楼搬到三楼,需要多长时间?
答案是:几个月,原因是要办动一个箱子,你要先打报告,然后经过层层审批;审批后,审批报告再层层流转,最后搬箱子这个行为不能自己来做,必须要交给签约的搬运公司。在搬运公司的任务单上,可能上个月的任务还没有完成,现在的任务一个月后能完成就已经很不错了,所以整个流程花几个月一点也不奇怪。
(摘抄自《浪潮之巅》 吴军著)
3、稍息立正
卡里斯玛组织中对直接上级负责的特征,映射在公司里就是“站队文化”。互为直接上下级的两个人,创造出“奇迹”可以一荣俱荣,招惹出事情很难独善其身,故在局部形成一个小共同体关系。而放大到公司层面,每一层级的小共同体相连,就形成了由上至下的大共同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队伍”。
队伍在纵向的直接领导关系上形成,队伍之间是独立的,合作是很难的,对抗是天然的。所以在站队文化中,老板除了要好好创造“奇迹”,还要花心思选好队伍,一旦在对抗中失败,就只能眼巴巴见证别人的喜悦了。

4、背景能力化
有的同学会经常抱怨,自己的老板什么能力都没有,只是因为家里有背景、有关系才能做到老板的位置上。这些抱怨是合理的,因为这种现象有违程序正义,但是将其放在卡里斯玛组织的分析框架下,我们会发现这种现象也是合理的,因为其符合结果正义。
为什么?因为有背景的领导至少有两个优点:
①“奇迹”很多时候取决于超出预期的程度,虽然有背景的老板不一定成为被重用的对象,却一定会是被保护的对象。在涉及任务分配(KPI设定)时,往往更有可能争取到较低的预期值,使得下属层级在压力型传导中承压减小。
②“上下共谋”也是公司组织的一大特点,对于公司可能会产生扭曲方向的副作用,而对于各位“底层”的同学来讲它也是一种保护。在出现风险事故或应对上级检查时,老板的背景无疑决定了共谋保护的厚度,同时有背景的老板往往能拿到更高层级的信息,对问题的善后往往更有效。

所以在卡里斯玛组织中,“背景”并不是一个游戏桌外的玩家,它就坐在桌上,和业务能力一样,背景本身也是一种能力。当然同学们还是可以继续抱怨,我的分析本意并不在于改变大家的看法,而只是阐述现实中的情况及其存在的逻辑。
毕竟一味地埋怨对这个世界并没有多大益处,只有认清现实后还能利用规则实现自己理想的人才能改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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