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很危险?美国自由的反思

2023-04-30 来源:飞速影视
美国时间3日凌晨,美国白宫附近发生冲突,3名男子和1名女子被另外3人刺伤后送医。美国疫情也将进入“至暗时刻”。
白宫可是美国总统的官邸,美国行政的中央,在这附近,就有这样的事件发生,在我们看来,简直有点不可思议。
而实际上,类似的新闻事件在美国时常发生。以至于很多人感叹美国太危险了,还是呆在中国安全。危险来自于哪里?如何才能杜绝不危险?恐怕美国人包括他们的总统在内,都想过这个问题,然而自美国建国以来,似乎就没有解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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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解决不了。因为体制给了他们这种空间。比如说枪支管控,其实美国也有人在提,但一直解决不了。在最初美国宪法通过时,就认为公民皆可持枪,除非有犯罪记录或者未成年。
理由是,为了保障公民权利。意思就是民众时刻有权用枪支捍卫自己的权利,只要他们感觉到这政府侵犯了他们的权利,立即提枪上。
这是他们的基本思维。但枪支生产却是工厂的问题,工厂并非国有的。这就又是利益问题。在这种庞大的利益面前,没人会退让的。即便美国政府想限制,也是堵了这头漏了那头。何况美国是合众国,也就是联邦。
所谓联邦,邦是具有国家性质的,只不过现在的合众国政府限制了邦的部分国家权力。比如,没有外交权,没有完全的军事权。但也有不限定的,既然是邦,那它就有自己的立法权。所以个邦(州)都有自己的枪支管控法。
这就众口难调。
问题是,有枪的人,未必就是为了想着造反或者推翻统治。他还可以拿来发泄自己的不满、憋屈,也可以用来解决私仇旧怨。而一旦解决起来,伤害非常大。被解决的对象非死即伤。何况还不限定持枪类型,有些武器杀伤力超级大。虽然后来有些限制,如不需持有1986年以后新生产的机枪,但那也是枪,而不是烧火棍。很多人就是池鱼之殃,莫名其妙被当成了发泄对象。
这些人也不是固定的,你也不知道谁某天就发神经,突然扣动扳机。
其实,立宪者们想多了。造反或者反抗其实不一定用枪。秦始皇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一个大炉子都给熔了。但该反的照样反,斩木为兵,秦国照样玩蛋。
但美国的宪法既定,就很难修改了,修正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因为中间很多利益牵扯。就算有了方案,执行也非常困难。因为美国人的思维很奇怪。
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在美国啥事情都能发生,啥办法都能想出来,而且还能流行起来。
我们都知道香烟盒上有“吸烟有害健康”几个字,但为什么不完全以国家之力限制香烟生产呢?
其实最初美国就曾做过限制动作。当时有个老太太,老伴儿抽烟引起肺癌去世了,医鉴是尼古丁中毒。老太太就到处奔走,告香烟生产公司。
官司一打七年。有人说烟草应该禁了,这玩意儿不能要,害人害己。但怎么都通不过,因为烟草公司的贡献很大,烟草公司的交的税非常多。税是国家之根本。怎么办呢?
最后,美国人想出了一个非常聪明的办法。在烟盒上写上一句话——吸烟有害健康。好啦,这下我提示了,你自己硬要抽,那别管我言之不预也。
后来全世界基本都用这个办法。世卫组织也规定了。
这足以说明美国人的一些很聪明的办法。至少在利益面前,他们的妥协就很智慧。
但是妥协,往往留下问题。
所以,在 1987 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也称《联邦宪法》)通过时。德高望重的本杰明·富兰克林望着墙上一幅日出油画,很哲理地说:
“日出是不好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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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宪法》是日出曙光,也是妥妥协的开始
日出确实不好画,弄不好就画成了落日。
《联邦宪法》就是妥协之后的落日。当时美国也是没宪法的,只有《独立宣言》。《独立宣言》是为了脱离英国殖民而联合做的宣言。这些北美开拓者,原本都是乡下人,他们只是爱自由,所以聚集在此。在此之前,北美的英属殖民地大概有 16 个(后来三个被兼并),所以总共 13 个。这13 个殖民地联合起来,就是最初的美利坚合众国。
那你想想,13 个州各有利益,互不让步,能齐心吗?
这些州的性质也不太一样。马萨诸塞、弗吉尼亚,都是由公司控制的。马萨诸塞是“五月花”号上的一群英国信徒,原本是去弗吉尼亚的,结果走错了,到了马萨诸塞,于是成立了一个马萨诸塞公司,然后他们宣布要在这个地方做自由人,对殖民地人民也要给最大的自由。这个就是有名的《五月花公约》。弗吉尼亚就是有一个叫弗吉尼亚的公司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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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花公约》
有些是分封出去的,马里兰就是分封给巴尔的摩勋爵卡尔弗特的,这很像周武王把齐地分封给了姜太公。伯爵也确实再分封了。只不过姜太公并不会用周天子爱妃的名字命名国家,马里兰却是用英国王后玛丽来命名的。
宾夕法尼亚是英王查理二世为了还债,分封给了小威廉·宾。地方非常大,而查理二世只不过欠了人家一万六千八百英镑而已。
有些是有四面八方过去的移民自己建立的,罗德岛和康涅狄格就是独立的,实行契约制,不属于任何人。
各怀机心,但同爱自由。最大的敌人明显是英国,所以需要联合,然后独立战争一锤定音,它们独立出来了。
独立出来之后,发表了《独立宣言》、制定了《邦联条例》,然后大家都回家种地了,要过好日子。连总司令华盛顿都回自己的庄园种地了,要享受人生。因为《独立宣言》说的就是他们的理想,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给赋予他们生命权、自由权、追求幸福权等。所以,不要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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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宣言》
他们只是弄了一个《邦联条例》,确定了独立的土地叫美国之后就完事了。这相当于古代皇帝建国了,有了国号之后,然后马放南山,睡大觉了。
但慢慢的就发现问题很大。因为无政府、无统一领导,乱七八糟,别人欺负时也不能互通声气,要干个什么事也不能联合最大力量。《邦联条例》只规定了每个邦把外交权交出来,就完事了。交给谁?交给美国!但那时候美国没统一政府,交出去有啥用呢?假设某个国家元首说要出访美国,都不知道去见谁。
于是,1787 年,各州代表们说要聚集,商量个解决办法来。
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独立宣言》提出的美好理想并不能让人真正的美好。现实总是很骨感的,那么理想就需要弄一个实现理想的法子来。为了保障那些权利,就需要弄出保障机构来。
于是,大家商量着再次联合,要弄一个统一的政府出来,来指引人们理想前进的方向。实施方案《联邦宪法》需要确定。当然,开会之前,还没这个名字。会议召集者们说的是要商量修改《邦联条例》,解决当前危机。
1787 年,在费城,5月25日,代表们聚集开会,其中包括很多名人。华盛顿、富兰克林、麦迪逊、威尔逊都在其列,全部代表应该实到74人。
这相当于真正的建国会议,因为这次聚会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联邦宪法》是确立实行机构的。
但一点也不像建国会议。
13 个州的代表们,像是在沙县国际聚会,吃一碗沙县小面一样。反正很随便。
桌子还真像沙县那么大,只够四个人坐在一个桌子上。随便弄了一个小台子,上面一张小桌子,算是演讲台和主席台。
人也到不齐,迟到的,退场的,来了却不参加会议的。都有!
5 月25 日开始,才到场 27 人,28 日再来9 人,也才 36 人。刚好一个天罡星的人数。原因也很多,有些人是不愿意来,罗德岛说你们折腾,我们不掺和。有些人是没路费,新罕布什尔的四个代表,都因为没路费,不来。没人给他们钱。两个月后,他们自费到场。
13 个州,至少半数以上——也就是 7 个以上——参加才能开始会议,否则没用。会议因此延迟 11 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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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这样,从5月25日至9月17日,近四个月的会期内,实际参加过的只有 55 个人。19 个人没来。
55 个人,还有 13 个人中途退场了,不伺候了,爱咋咋的。包括发起者麦迪逊在内,全程参与的就 42 个人。
42 个人中,3 个拒绝在最后形成的《联邦宪法》上签字。罗德岛州不参加,所以只有 12 个州(邦),其中马里兰州(邦)的四个个代表两人反对两人支持,所以等于弃权,其中一个人以个人名义签了字。
所以,《联邦宪法》是由 11 个州(邦)、39 个人近四十天的商议结果。
建立一个由富人控制的金融工商业社会
开了这么长时间的会议,弄出来的想必是好东西。确实不错。但也是妥协。
不妥协的话会议没结果。如果无政治角逐和利益对立,也绝不会开这么长时间的会。会议中,有些代表的发言上百次,吉弗尼尔·莫里斯,这人才华横溢,世家出身,放在春秋战国就是苏秦张仪之辈,特别能说。他一个人发言就有 173 次,他文笔好,《联邦宪法》最后也是由他执笔定稿的。詹姆斯·麦迪逊,既是会议发起人,也是弗吉尼亚州的代表,他发言了一百五十多次。
而且,发言的人,动不动一讲六七个小时。口才差,体力不足的,甚至五个小时说完就筋疲力尽。
嗨,还真是自由的氛围。
乔治·华盛顿没怎么发言,三次发言,只有一次跟讨论的主题有关。
这么激烈的辩论赛,谁顶得住?肯定是有很多对立问题出现。唇枪舌剑,互不相让,所以有人离场了,有些还扬言宁可找一个外国暴君合作也不同意对方的提议,有些甚至说刀兵相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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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岁高龄的富兰克林甚至很沮丧,说我活了一大把年纪了,总算看清了人间的一切事务是上帝主宰的。我们的会议进程也表明了这一点,人的悟性绝非完美。
我看,我们还是祈求上帝保佑吧。最好每天开会之前主持祈祷仪式,让万能的主指引我们前进。
从北卡罗来纳来的威廉森冷冷地说:制宪会议没有这笔经费。(指请牧师的经费)
那么吵什么呢?
其实也简单,从前文就能看出来。会议目的是要修改《邦联条例》,最后形成了《联邦宪法》。
问题当然是“邦联”和“联邦”的问题了。
邦联,就是邦国联合。
这个怎么形容呢?有点像西周封建,周天子封一堆邦(中国原来也叫邦,刘邦当皇帝后为避讳都叫国了),周天子是天下共主,然后各邦联合,拱卫王国。
只不过当时美国人没中央王国罢了。
但现在会议解决的就是这个问题呀。邦联,就说明各邦是完全独立的,大家遇到了共同的敌人——比如独立战争时期的英国——就联合了,绝大多数时候是各行其是的。大邦也可能会欺负小邦,外敌入侵邻邦,其他的帮不帮忙?春秋战国不就这样吗?
所以,会议说要联邦。联邦就是有一个主体,把各个邦国联合起来。至少得成立一个政府嘛。
于是,新问题又来了。联邦是不是要完全取消邦的自主权?小邦的利益怎么保证?联合政府怎么保证各邦的权利?
麦迪逊、威尔逊等是坚持国家权力至上的一派,也就是各邦独自权力取消,统一交归联邦政府。因此有人说他俩是联邦宪法阴谋的二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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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麦迪逊,费城会议主要发起人
很多人就不放心,不可能,邦权完全交出去,联邦政府反过来吞噬了邦。自由呢?邦权呢?怎么保障?联邦政府如何保证不会联合大邦欺负小邦?联邦政府给不给各邦平等的自卫机会?
麦迪逊等的担心不无道理。周封建,最终春秋大乱,天子无法做主,还会挨打,春秋五霸之辈,驰骋天下,说啥算啥。麦迪逊就坚持认为,只要邦权存在,邦的政府存在,贪婪、野心、利益就存在。大家都为了自己会不择手段的。
各有考虑,互不相让。
最后大家妥协折中。七邦赞成了建立联邦政府。
具体问题分歧也很大。全国议会问题怎么解决,一个议院,还是两个?是先维护邦权呢还是维护民权?席位分配是按比例分配呢还是平等分配?行政长官几个人?批准宪法的是人民呢还是邦政府?
吵得不可开交。
因为坚持邦权不可剥夺的人不同意人民参与,坚持以人权为主的一派绝不允许邦权存在。
最后这种,建立两院。参议院有由各邦议会选举——这是邦(州)权的威严;众议院由全国人民选举,众议员按人口分配,这是人权的胜利。
这时候,就发生了问题了。
因为议员按人口分配的话,有些州的人口少,议员就少。南方各州,人少,觉得吃亏,所以他们提出要把黑人算进去。那时候黑人都是奴隶,他们说那是“被另外描述的人”。既然议员按人口分配,那么奴隶就算进去,人数多了,就会产生很多议员,自己的利益代表者也就多了。
要知道,光南卡罗莱纳州的奴隶占他们人口总数的 43%。如果不算奴隶,这个州的议员席位就少了一半。说话的人、掌权的人当然也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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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各州奴隶,当然不同意。实际上他们也反对奴隶主义。但现在没办法呀,这个问题不是解决的时候,也没能力解决。只能说奴隶是固定财产,不能算在人数里面,如果财产能算在内,那么富人们比你们还多。
最后达成妥协,从南方各邦坚持的一个黑人算一个,到算五分之三。也就是说,五个黑人奴隶,算三个人数。
这也是后来南北战争的一个隐患。因为奴隶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数字的问题,有更大的问题在内。
那么这些正直伟大的人为啥会同意这罪恶的妥协呢?
因为没办法。这些玩意儿动不动就要离场,或者刀兵相见。不断威胁。
这就是美国伟大的联邦宪法会议。很多伟大的人,忍着火妥协了,很多美国人的基础色也在暴露。
最后南北战争的开始以及发展,跟当时在场的一位叫鲁弗斯·金的预言一模一样。
这时,美国人所要建立的由富人控制的金融工商业社会执行机构基本出来了。
然后是选总统。作为联邦政府最高行政长官。问题也很多,要几个人?一个人担心独权。
世上本来无总统,也不需要总统,限制官员权力是美国人的诉求
其实,世界上本来没“总统”这个称呼。总统是美国人的发明。但不是制宪会议的发明。制宪会议本来就没把总统当个事儿。
总统的英文单词是 President, 原本这个词的意思就是俱乐部主任,相当于主管。所以,当时把参议院的议长也叫President。
不是皇帝,也非君王,更加不是老板。就是联邦政府——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门的主管。最初就叫“行政官”
后来就成了总统,其他国家也跟着叫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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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城会议上的乔治·华盛顿
问题就出在,总统由谁来选?
第一任总统华盛顿是富兰克林推荐的。富兰克林是个伟大的人,才华横溢,雷电之中敢导电的牛人,他的简历开出来闪瞎人的眼睛。他跟华盛顿代表不同的邦(州),但他很英明地推荐华盛顿当总统。并且说:
第一个被放在掌舵位置上的会是个好人,后继者如何?只有天知道!
华盛顿确实伟大,而且低调,审慎,人们都放心。
再选可就不知道了。所以由谁选?怎么选?很重要。
甚至选几个当时都争论了好久。很多人说选三个。威尔逊最后说服了大家,他说如果设立三个行政官,那么可以预见,除了一事无成,还会失去控制。三名行政官之间会出现持续不断的敌视和怨恨,并把这些情绪带给全国。
好吧,设立一个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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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杰明·富兰克林,美元上的就是他
谁来选举呢?
反正议会不能选举。因为议会会跟总统勾结。总统为了当总统,会被议会控制。何况有两个议院呢,哪一院来选举?
各邦(州)议会选举,也不行。各邦行政长官来选举,那也不行。
理由基本一样,杜绝不了勾结串联,从而绑架国家。设立最高行政长官——也就是总统——的目标就是约束议会。怎么能让它们之间产生关联呢?总统由邦议会选举,邦之间会打起来,也会出现串联操纵。
由全国人民选举也不行。无法执行呀,这么多人呢。
最后决定由选举人选举出来“选举人”来选举。但这个“举人”怎么出来呢?邦(州)议会选举还是人民选举?
算了,各个州自己去决定吧,你们爱怎么选怎么选。
但是,各个邦(州)的议员和官员不许担任选举人,免得你们策划勾结。
这样就防止了政治策划勾结以及人数问题。只要规定各邦选举人数与该邦在联邦议院的人数相等就可以了。第一届国会,弗吉尼亚是大州,有 10 名众议员、2 名参议员,那么总共选举人是 12 名。特拉华比较小,只有众议员 1 名、参议员2 名,总共 3 名选举人。
然后再限制选举地点就可以了。选举人在各邦(州)集中选举,不许作弊,因为只允许一个人投票给两个人,而且投票对象其中一个还不能是本邦(州)的。
选票最后由联邦参议院的议长当着两院议员打开。然后看票数。
这种方法也会出现问题,如果票数相等咋办?
谁来决定?有人说参议院来决定,有人不同意,参议院怎么能当裁判呢?他们会勾结,会行贿受贿。众议院也不行,最初选举人就是他们选举的,再让他们选举,那么各地行政长官就可以操控总统了。联合也不行。
最后聪明的舍曼代表出了个主意。学习参议院的投票方式,每个邦(投)一票。
看似完美,但没多久就平票了。因为党派参与了。民主党和共和党操纵选举人的投票。而 1800 年时,美国有 16 个州,每次投票都是八对八。总共投了三十多次票呢。一直平票。
杰斐逊上,还是伯尔上?
最后,参加过制宪会议并大放光芒的汉密尔顿出面,两边做工作。杰斐逊当了总统。但是伯尔不高兴,要跟汉密尔顿决斗,然后汉密尔顿死了。那时,他才 49 岁。
现在美国总统连任的问题,闹得很凶。其实当初制宪会议也讨论了这个问题。要不要连任,讨论的很激烈。
或者,任期长短都是问题。短了,不能连任,那上去不好好干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能贪污就贪污。长了也不行,时间长了,能做的都做了,
连任更不行,因为总统为了连任,可以不要脸,做任何事情。特朗普不就是天天在表演吗?
从这些事情上就可以看出,美国人不需要官,他们想办法限制官,也不要管。他们要自己的自由,要的是完全的人权?
但是——
自由真的好吗?
自由当然好。但是太自由很可怕。自由的尺度也很难把握。
因为人类基本上是族群生活,也就是说,社会是群体的。所有人对自由的理解绝对不是一样的。别说一个国家,一个村子里人都想着竞争,谋私。
大家都自由散漫,很多事情也干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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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的综合自由,一定是限制个人部分自由的。先保障群体自由最大化,也同时是在保障个人自由最大化,向心力是让群体更强大。反之就不同了。所以中华民族的屹立不倒是有道理的。
美国人的思维不是这样的。他们是个人权利先行,平等自由一定要完全保障。你看西方人的很多思维都是个人先行。名字,我们中国人是姓在前,名在后,姓最重要。姓是祖先的,是族群的,也是一个群体的。那就是群体在先。
美国人是名字在前,族姓在后,个人最重要。
地址等等称呼性的东西都一样,我们是国(群体)在前,自己在后,中国,某省,某市,一直到某一家。美国人反过来的。
所以他们更在乎个人自由个人感受。换句话说,他们的思维方式上普遍不会说什么为了大局如何——当然他们之中有这种人。
所以,别说疫情是特朗普让大家别戴口罩,其实就算他说戴口罩,人家也偏偏要反对。所以,即便我们多么不喜欢特朗普,但美国人的感受就是个人感受先行呀,有个性,我喜欢。自己的感觉在前。
这是从制宪会议开始就给出的基调。
个体自由最大化,往往有一定的侵略性。这就是人。所以美国总想控制别人。
个人自由能一定程度让步给群体自由,那换回的将是群体强大,群体的威严。
我们建国之时,喊得是中国人民站起来了。这是群体性的向上。
费城会议近四个月在争论的实质其实是大群体和个人最大自由之间的矛盾问题。
费城会议最终的妥协,就是个人情绪逼得那些国家权力至上的伟人妥协了。弄出来的体制,也给了这种思维最大的发展空间。
有了发展空间,他们就敢发展任何事情,危险也就多了。
因为人未必控制得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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