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的政治思想(三):政体思想

2023-04-27 来源:飞速影视

柏拉图的政治思想(三):政体思想


政体思想
柏拉图在不同的场合对政体有过不同的分类。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把他所设计的由哲学家执政的国家称为“贤人政治”,亦即通常所说的“贵族政治” 不过柏拉图在这里显然不是指一般的贵族政治,因为哲学家既不以高贵门第为条件,也不是世袭的。贤人政治只是一种理想,柏拉图并没有 说现实中的任何一个城邦是贤人政体。从理论上说,贤人政体的蜕变是由 于血统的混杂和统治者在生育子女上的失误。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存在的都 是不当政体,柏拉图把它们区分为四种类型,即:荣誉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僭主政体。贤人政治的内在原则或标准是智慧,其它几种政体分别是荣誉、财富、自由和专制。它们是依次下降的,一个比一个更差,僭主政体最坏。
这四种政体的划分考虑了执政者人数的因素,但柏拉图更重视的是每种政体的内在精神和原则。在柏拉图看来,国家不是由木石组成,而是由公 民构成,公民的习惯倾向决定着政治制度的取向。每一种政体都有其内在 精神,每种政体下的统治者和公民也有其独特的品格和心灵。当一种政体 下统治者和公民的品格和心灵发生变化后,政体就会发生相应的澶变。在 柏拉图的论述中,这种澶变指向堕落的方向,其具体的路线是:贤人政 体——荣誉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僭主政体。
在各种政体当中,柏拉图对平民政体和僭主政体的批评最为激烈。他指出,在平民政体下,人们崇尚自由和平等,结果导致自由泛滥,平等走向极端。自由是放纵的,人们为所欲为。柏拉图讽刺道:“在这种国家里,如果你有资格掌权,你也完全可以不去掌权;如果你不愿意服从命令,你也完全可以不服从,没有什么勉强你的。别人在作战,你可以不上战场,别人要和平,如果你不喜欢,你也可以要求战争。”
平等被不加区别地给予一切人,不论其是否应该享受平等。公民自认为与依附者平等,外国人自认为与本国人没有区别,当权者像百姓,而百姓像当权者。甚至“买来的男女奴隶与出钱买他们的主人同样自由,更不用说男人与女人之间有完全平等和自由了。”在这种政体下,平等自由发展到极端,人们便不能忍受任何约束,连法律也不放在心上。柏拉图对平民政体的描写虽不免夸大其词,但无疑也反映了雅典型的城邦民主在走向衰落时期的消极一面。
极端的平等带来极端的奴役,平民政体必然演变成僭主政体。在混乱的无政府状态下,独裁者攫取了权力,凭借暴力建立了专制统治。由于他掌 握了绝对权力,所以也就被腐蚀得不可救药。在僭主的身上,节制的美德已经扫除干净,而代之以疯狂。他无法无天,醒着时就想去做只有在睡梦中才偶然想到的事情。无论是杀人越货还是亵渎神圣。应该说,否方政治思想史柏拉图对僭主人格的分析和描写是非常深刻的。
在《政治家篇》中,柏拉图的政体思想趋于成熟。他先按统治者人数的 多少把政体分为三种,即:一个人统治的,少数人统治的和多数人统治的。这三种政体又有使用暴力的和自愿接受的、贫的和富的、不守法的和守法的之分,也就是有好坏之分。因此,一人统治的可分为王制和僭主制;少数人统治的可分为贵族制(贤人政治)和寡头制;多数人统治的可分为共和制和平民制。这样就有六种政治制度。
柏拉图在这里仍认为知识高于法律,最好的统治不是法治,而是由有知 识的人统治。
但是,他指出,在人群中,没有像在蜂群中那样的天生的蜂王,真正的哲学家不易找到。而法律可以说是经验的总结,从有知识的人那里学来写出的法律是对真理的模仿。在没有哲学家的条件下,他肯定法律统治的价值。据此,他按统治者是否依法统治而把政体区分为两类:守法的政 体,包括王制、贤人政治和民主政治;不守法的政体,包括民主政治、寡头政治和僭主政治。在六种政治制度中,最好的是由一个贤明的王进行统治,但一个人的统治如果是放纵私欲,滥用权力,践踏法律,那就是最坏的统治。民主政治在三种好的政治中是最差的,而在三种坏的政治中,它又是最好的。
《政治家篇》中的政体思想在后来的《法律篇》中又有进一步的阐发。它们构成亚里士多德成熟的政体分类思想的直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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