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陕西盲女杀夫案始末:丈夫逼迫妻子自尽,反被妻子连砍16下
2023-04-27 来源:飞速影视
《水浒传》中的潘金莲亲手下药杀了丈夫武大郎,从此贴在她身上的标签就是狠毒、无情之类。夫妻本是最亲密的关系,即使感情有不和,也不应该肆意伤害对方。而杨希亲手杀了自己的丈夫之后,却很少有人这样骂她,反而很多人同情她,为何?
杨希是个盲女。但她并非生而不见世间光亮,她眼盲,是因为有人生生将她的双眼挖走了。
1980年,杨希生在陕西省西乡县高川镇的大山深处。她原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皮肤白净水灵,眉眼顾盼间神采飞扬,可她并没有投胎到一个好家庭。杨父是传统观念很重的人,在他看来,家里娃儿多,杨希一个女孩子,何必要读书呢,长大后嫁出去也就完了。

杨希看着村里的小伙伴上学非常羡慕,跟父亲闹着要读书,却每每被父亲教训。慢慢地,杨希不再提要求,她沉默地干着农活等机会去看看外面的世界。17岁时,她去广州打工,有了工资,她给自己买了很多时髦玩意,她爱上了这种自由感觉,不想听家里人的话早早出嫁。
可那时候杨家已经给她订了一门亲,对方是村支书家的儿子曹某。迫于家里的压力,杨希回家了,她想退亲,不仅因为自己不想嫁人,还因为自从定亲,曹某的母亲就对杨希横挑鼻子竖挑眼,一会儿要她洗衣服,一会儿要她学做鞋,稍有不满便嫌弃她,就跟婚前考试一样。

杨希觉得未来婆婆这样难相处,往后嫁过去自己哪有好日子过?她坚持退亲,可这惹恼了未婚夫曹某。一天,杨希正在茶园采茶,曹某忽然冲过来,两人又爆发了激烈争吵,曹某一怒之下将杨希推倒在地,杨希感觉眼前一黑,有两行血流了下来……
才19岁的杨希,就这样成了盲女,曹某对她的伤害,彻底改变了她的人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甚至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像曹某这般在杨希还活着时生生摘取她的眼睛,手段残忍,犯罪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曹某自知罪孽深重,提着杨希的眼睛去自首,被判处死刑。可杨希的人生还要继续,从前很多人来杨家提亲,这件事之后便很少了,出乎杨希预料,一个姓郑的男子主动找来杨家,说可以带她去治好眼睛。
杨希相信了,跟他走了。可很快她便发现自己上了当,对方只是想找个短期女友。杨希为他生下个女儿之后,郑某便消失了,他不愿负责。无奈之下,杨希只好又回到了娘家,哥嫂对她总待娘家很有意见,便为她找了一户人家,那个男人叫赵自强,他是杨希的下一个噩梦。

赵自强家里穷得叮当响。他独自住着山上的几间破土房,2001年冬天,杨希的哥哥背着她到土房里,此后5年间杨希都没下过山,因为赵自强不让。赵自强有暴力倾向,即使杨希怀孕,也照样打骂,杨希险些被打流产,赵自强很紧张,但他的紧张却是拿刀威胁杨希,说她若流产,小心自己要了她命。
杨希明白了赵自强娶自己就是为传宗接代的,生下2个儿子后,她本来指望赵自强态度能变好,谁知赵自强自觉有了儿子,妻子就是多余的了,反而变本加厉打杨希。山上人少,杨希难求救,仅有的几户邻居纵然知道杨希常挨打,也只觉得是夫妻间的事,没人多管。

2006年农历八月的一天,杨希终于爆发了。那天她正处在生理期,赵自强回来却逼迫她喝凉水,又把一根绳子和一把斧头放到她面前要她自我了断,否则,等他醒了,就去杀死杨家所有人。可赵自强没想到的是杨希这次不逆来顺受了,她举起斧头摸到床前冲他连砍16下。
赵自强死了,杨希也被警方带走。故意杀人本是性质十分严重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明确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过故意杀人罪在具体量刑时,通常要结合案情正确衡量行为人危险程度、罪行轻重等,并非杀人就一概偿命。
如杨希杀死赵自强本身是受到了赵的死亡威胁,为自保才如此,赵自强长期对杨希实施虐待行为又逼迫其自尽,杨希出于积累已久的义愤而杀人,情有可原。当年,杨希被法院依法判处12年有期徒刑,2014年提前刑满释放。
出狱后,杨希的生活平静多了,回想起当年的事,她只觉人生真正如梦。她是杀人犯,也是一个可怜女子,杀人不对,可未经他人苦,难劝人向善。如果后退即是悬崖,人为求生走极端并非罪无可恕。法理之外,尚有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