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勒里·奎因:《希腊棺材之谜》谜题解析

2023-04-27 来源:飞速影视
“没有一项犯罪现象是不可能加以解说的。坚毅不拔和简单逻辑,乃是侦探的命脉所在。在不善思考者看来是神秘莫测的事,在深思熟虑者看来就是昭然若揭的当然之理。侦缉罪犯,再也不是中世纪的求神问卜那一套方法了,而是现代科学中最精确的一种。其根本在于逻辑推理“————摘自乔治·兴奇克利夫博士《现代科学的余事》(希腊棺材之谜第二部分开场)
最纯粹的推理,最本质的演绎,下面我将以自己的语言结合书中的叙述,来整合书中惊艳的“四重推理”,以及我是如何像初出茅庐骄傲的奎因一样,被罪犯故意造成的表像迷住了双眼的。
第一重推理演绎:茶杯推理
原文:埃勒里·奎因:“先观察一下表面证据吧。小架子上放着的茶具,清楚的表明有三个人在一起喝过茶。可疑之处在哪里呢?三只茶杯里都有干的渣滓,杯口边缘有一圈水渍的印痕,这种常见的迹象显示出这几个杯子已经使用过了;三个干茶袋也是证据,放在清水里捣戳后只只能压榨出一丁点儿茶溶液,这证明几个茶带早已经用过了;还有三只银茶匙,上面各有一层垢腻,当然是有人使用过了——你们瞧,种种迹象都使人一望便知曾经有三个人在一起喝过茶。再说,这只是证实了我们所早已掌握的情况;因为卡基斯关照过琼·布莱特,他星期五晚上要接待两位客人,并且也让人看到有两个客人到达这里,进入书房——连同卡基斯本人,就构成了三个人。这也是————表面的旁证。
“然而——这可是一个无比重大的的’然而’呀,诸位——“埃勒里咧嘴一笑,”我们只要朝滤壶里看一看,立刻就会察觉这种种迹象是多么地徒有其表。滤壶里能看到什么呢?简单一句话,滤壶里水太多。我们就来求证一下水太多的说法吧。我们把滤壶里的水倒出来,发现一共斟满了五杯——第五杯还不够满,这是自然,因为在此之前,我们已经从这变质水里斟满了一小瓶取样以供化学分析之用。所以说,是五满杯。后来,我们在滤壶里重新灌注了新鲜水,再倒出来,整整住满了六杯,壶里滴水不剩。因此,这表明了滤壶容量是六杯——而变质水却曾斟满了五杯。然而,要是按种种表面现象来看,三只茶杯已经由卡基斯和他的两位客人用来喝茶,这又怎么可能呢?根据我们的试验,滤壶里仅仅倒出过一杯水,而不是三杯。这是否意味着,这三个人,每人只喝了三分之一的水呢?不可能——沿着各杯的内缘都有一道茶渍圈,表明每一杯都曾注满过。
好吧,那么有没有可能,滤壶确曾斟满三杯,但事后有人往壶中的剩水里添了一次水,以补足所少掉的两杯水呢?这也不可能——根据对我所倒出的一小瓶变质水的取样,进行化验之后所做的分子,滤壶内并未掺进过新鲜水。
“只能得出唯一的结论:滤壶里的水是靠得住的,而三茶杯上的迹象却靠不住。有人故意在茶具上耍了花招——茶杯、茶匙、柠檬——布置的好像曾有三个人来喝过茶。那个在茶具上耍花招的人,仅仅犯了一个错误———他没有用滤壶分别斟满三只杯子,却用同一杯子依次注入各个杯子。可是,既然别人早已知道有三个人在场——这是根据有两个客人上门,以及卡基斯所做的指示得知的——他为什么还要不嫌麻烦地制造曾有三个人在场的假象呢?只可能处于以下原因——企图着重强调这一点,但是,如果确有三个人在场,为什么还要强调这既成的事实呢?
“这是因为——说来也怪——实际上并没有三个人。”
关于茶杯推理的这一段,虽然后面被证实是错误的,因为奎因推理的“第三个人”自己站出来推翻了奎因的假说。但让我想起其他读者曾经总结的奎因小说的套路:
1. 案发,直接列出有ABCD四种可能;
2. 逻辑推进,发现A是错误的;
3. 逻辑推进,发现B是错误的;
4. 逻辑推进,发现D是错误的;
5. 结局,通过逻辑揭示C是真相。
可以见到,虽然只是简单的茶渍,奎因便可以演绎出“实际不存在第三人”这样的推理,可以想到反驳的路线全都解释清楚了,读到这里你可能不服气:“说不定中途加水了呢?”奎因说:“不可能,化验结果显示不可能”“说不定每个人只倒了1/3的水呢?”奎因说:“不可能,茶渍显示三个杯子都曾斟满过茶水”既然如此,为何要煞费苦心将现场伪装成这样子呢?事情真相是不需要强调的,过分强调的部分恰恰是罪犯的伪装。

埃勒里·奎因:《希腊棺材之谜》谜题解析


第二重推理演绎:推翻斯隆自杀
原文:“不过以上这些都不是正题。我们言归正传:使斯隆毙命的那颗子弹,穿透了他的脑袋,顺着弹道的轨迹,越出写字间的门外。我们发现子弹飞进了写字间门对面的陈列室墙上的挂毯中,是在写字间外边。所以,显而易见,开枪的时候,门是开着的。斯隆死的那天晚上,我们冲进收藏品总库的时候,发现斯隆写字间门敞开着,这跟子弹的下落正合拍。可是,现在呢,经纳奇欧·苏伊查这么一讲,斯隆死后,最初进入收藏品库的,原来并不是我们,而是他,苏伊查比我们早一步。换句话说,关于我们到达斯隆写字间时门的状况,必须根据这一先前行为而重新加以考虑和审查。因此产生了这样的问题:苏伊查到达时,门的状况是否相同呢?如果他也发现门是敞开着的话,那么,我们就无从取得比以前更多的进展了。”
埃勒里笑了笑。“然而苏伊察发现门是关着的!这使得局面有什么改变呢?首先,很显然,开枪的时候门必须开着,否则子弹就会打在门上,而不会打到写字间外面,飞进对门的挂毯内。这就是说,房门一定是在开枪之后才关上的。这意味着什么呢——难道斯隆先往自己脑袋开枪,然后又鬼使神差地走到门那儿,关上门,再回到写字桌,以刚才开枪时一模一样地姿势坐下吗?多么荒唐可笑;还不仅是荒唐可笑,而且是不可能的:因为,普劳蒂医生的尸检报告指出,斯隆是立即毙命的。也绝不可能是他在陈列室内开枪自杀,再自己支撑着回到写字间,进来时顺手把门关上。绝不会!斯隆是一枪毙命的,况且,开枪时门开着。而苏伊查到达时门却关着……
“换言之,既然苏伊查在斯隆暴卒之后发现房门关着,而且枪弹不可能穿越房门——我们一开始查勘就知门是钢制的——我们所能合乎逻辑地得出的唯一结论就是:在斯隆死亡后,在苏伊查到来之前,有人把门关上了.”
关于推翻斯隆自杀这一段,成为了后面案件的转折点,也即是没有这第二重推理演绎也就没有了后面的第三、第四。后面再次提到时候还有别人在像苏伊查一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打开了门,但是短短时间内,来过两名不相干的人,这种说法过于牵强附会,因此不予以考虑。在这第二重推理里面,强调的是顺序的重要性,由于死者暴毙,开枪之前不会有任何移动,如果死者真的是自杀,在开枪前一瞬间,周围的环境都不会变化。顺序颠倒后会发生本质上的逻辑错误,这第二重演绎也十分精彩。

埃勒里·奎因:《希腊棺材之谜》谜题解析


第三重推理演绎:设置陷阱
原文:“唯一能投寄这两封恐吓信的人,”他说,“就是知道詹姆斯·诺克斯窝藏赃画的人,这一点我刚才已经指出过。詹姆斯·诺克斯藏有赃画这一事实,幸而从不为人所知。那么除了勘查的人——也就是我们这几个——之外,谁还知道这一事实呢?两个人知道,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格里姆肖的同党,上面已经分析过了,此人就是杀害格里姆肖和斯隆的凶手。此人之所以知道诺克斯藏有此画,是因为他跟格里姆肖合伙,而且格里姆肖亲口承认过,这个同党,也唯有这个同党,知道全部始末根由;另一个人呢,当然是诺克斯本人了,这个事实我们这些人中当时谁也没有这样想过。
“很好。再说,两封恐吓信是各用半张期票打字而成,这个事实充分证明了写信人就是谋杀格里姆肖和斯隆的凶手——也就是格里姆肖的同党——因为唯有凶手才可能从格里姆肖的尸体上取得那张期票。请诸位牢记这一点,这是逻辑结构的重要环节.
“总而言之,”他说,“凶手必须具备三个主要条件。第一:他应能针对卡基斯和斯隆布置假线索。第二:他应是两封恐吓信的作者。第三:他应在诺克斯的房子里,才有可能打出第二封信。符合这第三个条件者,只有几名仆佣、布莱特小姐和诺克斯。但是仆佣们被第一个条件所排除,我刚才已作了说明。布莱特小姐被第二个条件所排除,我刚才也已讲过。剩下来只有诺克斯,既然诺克斯完全符合上述这三个条件,所以凶手非他莫属。”

埃勒里·奎因:《希腊棺材之谜》谜题解析


第四重推理演绎:反转陷阱
原文:你们总还记得,昨天上午我曾总结出成为凶手的主要条件吧,现在有必要把这些条件重复一遍。一,他必须是能够制造陷害卡基斯和斯隆的假线索的人;二,他必须是恐吓信的作者;三,他必须是在诺克斯的房子里,才得以用打字机打出第二封恐吓信。”
埃勒里笑笑。“现在可以讲清楚了,这最后一个条件,我昨天上午大加发挥,是故布疑阵——我为什么故意这样做,你们且听下文自会明白的。我在警察总部讲了那一大套娓娓动听的搪塞之辞后,我那精明的父亲大人曾私下向我指出‘毛病’何在。我故意使用这样几个字眼:‘在诺克斯的房子里’,好像是指居住在诺克斯家的某一个成员,其实,‘在诺克斯的房子里’显然有着广泛得多的涵义。因为,‘在诺克斯的房子里’可以泛指任何一个人,不论其是否属于诺克斯家。换句话说,打出第二封信的人,不必一定是房子里的常住人员;他可能只不过是一个有机会进入诺克斯房子里的外界人士。请诸位记住这一点。
第三重与第四重推理我会放在一起进行分析,也是我受奎因欺骗的过程。注意奎因在第三重推理中使用的字样:“在诺克斯的房子里”真实情况是泛指在作案时间内所有可以进出房子的人!第一重与第二重推理都是在经典的“挑战读者” 之前,因此我结合手上的线索进行了分析,我甚至分析出这一切都诺克斯的贼喊捉贼!多么可笑,按照我的推理,我在第三重就完全败下阵来。在第三重推理中,奎因对打字机做了大篇幅的描述,让一切听起来符合逻辑。
但我或多或少是收到了曾经的“诺克斯十戒”与“范达因二十准则“的影响,我默认将所有警探和检察官都排除在了嫌疑人范围之外!奎因的分析是正确的,只有满足那三条的人才是凶手,但除了诺克斯以外,还有一个人同样满足条件,也就是我们的检察官!
得到了这个结果再次回头看,前面的一切行为都有了解释。
虽然结局是没有遵守“诺克斯十诫“的结局,但书中的四重推理演绎非常惊艳,同为黄金时代的《罗杰疑案》也打破了”十诫“,也不失为推理小说佳作,甚至开创了叙诡的先河。
话说回来,只因为他的名字是埃勒里·奎因,就已无须赘述了。

相关影视
合作伙伴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