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智能木马”杀人案:为快感连杀17名少年,最小被害者仅14岁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第一次杀人时比较匆忙,没能真正感受到杀手的感觉,决定第二次杀人找回感觉。——黄勇
1997年,23岁的河南人黄勇,第一次在庙会上看来一部名为《浪漫杀手自由人》的录像片,从此他开始对杀人产生了兴趣。在他看来,杀手是一个很酷的职业,他做梦都想体验一下当杀手的感觉。而正是这样一个病态的“杀手梦”,让他在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1974年,黄勇出生于河南平舆县,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把一切希望寄托在读书的黄勇身上。可黄勇从小成绩就不怎么样,初中毕业后只能进入一家技校读书。1996年跟随亲戚在驻马店干建筑,然后回家务农。
在老家务农期间,黄勇也会经常对自家的器械进行修改,他学过机械,知道基本的机械运作原理。直到某天他发现了自家角落里的一架轧面条机,给了他灵感。于是他开始着手改造,就这样一架杀人机器诞生,黄勇给这个机器起名为“智能木马”。
“智能木马”的诞生,勾起了黄勇曾经的杀手梦,他开始迫不及待地准备实验智能木马。但为了展现自己的英雄气概,他决定将目标定在男青年身上。平时经常在镇子上玩耍的黄勇知道,男性青年最多的地方就是录像厅和网吧。

很快他就在当地录像厅找到了第一个目标,一个叫王平的高中生。在交谈之后黄勇发现王平家境贫苦,于是他以资助其上学为由,将其骗到自己家中。随后黄勇指着“智能木马”,让王平躺在上面接受测试,只有通过测试才能够接受资助。
王平自信地躺了上去,可刚躺好就被黄勇锁住了四肢,头部也被卡在了两个棍子中间。还没来得及反抗的王平,就看到黄勇拿一条白布勒紧了他的脖子,直到王平停止了呼吸,不再挣扎,黄勇才卸了力。
因为一时激动黄勇杀了人,但如何处理尸体才是最关键的问题。为了不让尸体被发现,他先用菜刀将其肢解,然后埋到屋后的厕所旁,以防有人发现尸臭。做完这一切后,黄勇有一种难言的舒畅感,他认为自己多年以来的梦想终于实现。

恐惧和喜悦同时围绕在黄勇的心头,但第一次杀人过于匆忙,于是他准备继续下手。在2001年11月,黄勇于网吧内结识了一个16岁的少年梁某。在认识几天之后,黄勇借口回家取钱,让梁某陪他一起。梁某这几天都靠黄勇资助上网,自然一口答应。
到了黄勇家中后,黄勇指着一旁的“智能木马”对梁某说:“这东西可好玩了,不知道你会不会玩?”少年心性的梁某经不起激,于是躺到了“智能木马”上,但刚刚躺下就被黄勇锁定了四肢和头部。
故技重施的黄勇依旧用一条白布缠住梁某的脖子,不仅如此,他还随着梁某的呼吸越缠越紧。梁某没吸一口气,他就缠紧一点,很快梁某的肚子肉眼可见地胀了起来。而黄勇则将白布打上死结,用收藏好的注射针管在梁某的肚子上扎孔。直到梁某致死而亡,黄勇才解开锁定机关,然后将其肢解掩埋。

就这样在短短的3年内,黄勇用同样的方式连续杀害了17人,其中年纪最小的只有14岁。直到2003年,他放过了一个名叫张雷的少年,警方才得知这起案件。很快黄勇就被警方抓获,而这个残忍的杀人犯在法庭上依旧想着逃避自己的罪责。
“我曾想过,如果我自首的话是否会宽大处理,杀了17个,放掉了第18个,是不是对社会的回报。”面对法官的质问,黄勇含糊其辞地回答,企图让自己减轻处罚。但他的行为早已触犯了法律,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黄勇连杀17人,造成了多人死亡,社会强烈震动,属于情节严重情况,对此应该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重罪之一,对于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比如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而案例中的黄勇,显然已经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对此理应判处死刑,是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勇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可以说是孤独与冷漠造就黄勇心理上的内向,而生活的乏味加强其内心对杀手的渴望。最后他只用良好的动手能力与独居,完成了自己对影视录像中杀手的“致敬”,酿下了这起连环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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